城建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2024-05-14

1. 城建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减少或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税负的优待规定:
	城建税以“三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规定了一些城建税减免政策:
	(1)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于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因优惠政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从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自2010年5月25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2. 城建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城建税以“三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规定了一些城建税减免政策:
(1)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于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因优惠政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从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自2010年5月25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 建筑税的减免项目

根据规定,建筑税的减免项目,分为3类:(1)以资金来源确定免征建筑税;(2)以建设项目性质确定免征建筑税;(3)以资金来源和建设项目性质两个条件一并考虑确定免征建筑税。1991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从1991年度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

建筑税的减免项目

4. 建筑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对商品房经营单位出售给个人的住房和其他建设单位建房出售给个人的住房,凭个人购买住房证明及产权证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免征建筑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房屋经营单位和建设单位向职工个人出售住房征免建筑税问题的通知》 
一、对商品房经营单位出售给个人的住房和其他建设单位建房出售给个人的住房,凭个人购买住房证明及产权证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免征建筑税。
二、对各单位向职工集资修建的住房或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作为优先分配住房,或者抵扣房租的,应照章征收建筑税。

5. 增值税免抵城建税能免吗?

增值税免抵城建税能免吗?
                   
   不可以免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如何征收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有专门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免抵城建税能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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