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有哪些?

2024-04-29

1. 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有哪些?

1、从2020年2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湖北省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将免除的三个社会保险单位的贡献小,中型和微型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5个月根据情况受到疫情影响,该基金的能力。

对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与单位(不包括政府事业单位)缴纳的三个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可以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2、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免征这三种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延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延期期间免收滞纳金。

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行式标准的通知(联合企业部[2011]号)。300)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救济企业对象确定,省与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交易负担。

5、以确保保险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会受到影响,企业应履行扣缴义务的,支付员工的个人贡献依法,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记录个人权益。

6、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年底前实现省级基金收支平衡。到2020年,中央财政要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例提高到4%,加大对困难领域的支持力度。

7、各省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本通知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和时限,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单独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各省可以根据免除和免除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

扩展资料:
2020年2月至6月,中央政府决定,湖北省重灾区所有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免缴三种社会保险。通过用人单位参加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保,参照执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为本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参保单位减少社会保险费支出约101亿元,其中养老保险支出约94亿元。

的基础上的政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恢复正常工作或生产或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将受到社会保险费的付款延期六个月,直到2020年年底。滞纳金和滞纳金期间,不影响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滞纳金和滞纳金期满后,不允许收取滞纳金。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社保减免政策?官方上线答疑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保障部-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有哪些?

2. 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到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到2020年12月结束。也就是说,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是这次企业社保免征执行期延长至12月底的新政策。国家推出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企业更快复工复产。
法律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显示(除湖北省),从今年的2月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和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而对于大型企业或其他单位而言,这三项的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少一半,不过减征期限缩短至不超过3个月。简单理解,中小微企业在2-6月负担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全部减免。而大企业是2-4月,减免一半。而今年的5月底,更是再次明确提出:免征中小企业,延迟到今年年底(第一个时间点)。

3. 2022社保减免一半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第一条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摘要】
2022社保减免一半【提问】
亲,2022社保减免一半:国家最新的社保减免政策在2022年出台,在2022年实施。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方面的减免政策。而医疗保险是减半征收,生育保险不在减免之列。所以现在是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仍需要申报缴纳费用。【回答】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第一条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回答】

2022社保减免一半

4. 2021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再延长一年至2022年4月30日;
2、工伤保险:考虑到部分企业压力很大,规定阶段性降低费率,延长1年,也是到2022年4月30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5. 2020年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

为切实纾解企业困难,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市财政局联合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税降费方面的决策部署,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减”“免”“缓”工作,确保各项减免、减征措施落实到位。——“减”      1、      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20年2月起,对实行统账结合模式且按正常费率缴费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等参保单位实施减半征收。减半征收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减为3.65%,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与大病保险费保持不变。减征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至4月,共计3个月。同时,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支付。      2、      阶段性减征企业社会保险费。自2020年2月起,对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至2020年4月底。——“免”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至2020年6月底。——“缓”      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可延迟3个月缴纳,延迟缴费期内不征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截止到2020年12月底,我市为76户企业(48695人)减征企业养老保险费9883.4万元;为2087户中小微企业(86646人)免征企业养老保险费51712.1万元;2518户企业缓缴企业养老保险费27084.4万元。为93户企业减征失业保险费1087万元;为1508个中小微企业免征失业保险费2402.83万元,1305户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1790.91万元。      为114户企业减征工伤保险费838万元;为1693户中小微企业免征工伤保险费8662万元。为936户企业(168964人)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9745万元。我市共计减征社会保险费21553.40万元,免征社会保险费62776.93万元,缓缴社会保险费28875.31万元。

2020年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

6. 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有哪些?

1、从2020年2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湖北省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将免除的三个社会保险单位的贡献小,中型和微型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5个月根据情况受到疫情影响,该基金的能力。

对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与单位(不包括政府事业单位)缴纳的三个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可以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2、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免征这三种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延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延期期间免收滞纳金。

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行式标准的通知(联合企业部[2011]号)。300)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救济企业对象确定,省与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交易负担。

5、以确保保险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会受到影响,企业应履行扣缴义务的,支付员工的个人贡献依法,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记录个人权益。

6、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年底前实现省级基金收支平衡。到2020年,中央财政要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比例提高到4%,加大对困难领域的支持力度。

7、各省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本通知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和时限,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单独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各省可以根据免除和免除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

扩展资料:
2020年2月至6月,中央政府决定,湖北省重灾区所有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免缴三种社会保险。通过用人单位参加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保,参照执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为本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参保单位减少社会保险费支出约101亿元,其中养老保险支出约94亿元。

的基础上的政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恢复正常工作或生产或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将受到社会保险费的付款延期六个月,直到2020年年底。滞纳金和滞纳金期间,不影响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滞纳金和滞纳金期满后,不允许收取滞纳金。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社保减免政策?官方上线答疑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保障部-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7. 2021年社保减免还继续有吗?新政策出台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1年社保减免还继续有吗?新政策出台

8. 2020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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