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才政策

2024-05-16

1.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具体如下: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2、给予15-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3、就业生活方面,根据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对海外人才,予20-60万元年薪补助;4、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宁波市政府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5、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拥有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补贴;6、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人才创业政策:1、对于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人才引进政策的补贴之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2、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3、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政策支持:1、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2、对入选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3、对入选的资本引才团队,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4、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可按相关文件享受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等安居政策;5、金融信贷支持。法律依据:《宁波市加快集聚顶尖人才实施办法》第七条对全职来宁波从事创新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主要用于团队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实施、生活安居等投入。

宁波人才政策

2. 宁波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申领人应当符合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不在杭州市区内(除千岛湖、淳安、建德外)的,且在杭州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及中央驻浙单位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学历并属于当地当年度紧缺专业目录中的人员;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3、持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当地人力社保局公布的紧缺工种中具有高级工种证书的人员;4、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人员。
法律依据:《浙江省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三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及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市、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在本辖区内的实施及本辖区内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

3. 宁波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法律分析:具体而言,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补助内容为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其中安家补助的额度在15~800万不等。购房补贴则主要为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最高20~60万元的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宁波市加快集聚顶尖人才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顶尖人才是指:
(一)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性权威奖项获得者;
(二)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单位第一完成人;
(三)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四)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五)近5年,拥有世界500强企业(境外)总部首席技术官任职经历者;
(六)在社会贡献、行业公认度、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的其他顶尖人才。

宁波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4. 宁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2021

法律分析:符合宁波产业发展导向,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从市外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能力资格的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以及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法律依据:《宁波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暂行办法》 第三条 妥善解决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工作,作为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配套服务的重要内容,列入每年市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考核成绩将作为人才工作年度先进县(市)区、开发区评选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5. 宁波人才引进落户

落户条件:

1、符合《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人才专户A类家庭户”,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

这是宁波首次将“高级人才”纳入A类人才专户范畴,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随迁。

2、将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5年内的毕业生纳入B类人才专户范畴,并允许配偶、未婚子女随迁。

同时,取消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5年内的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等人才申请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至B类人才专户时社保缴纳年限满1年的限制。【摘要】
宁波人才引进落户【提问】
落户条件:

1、符合《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人才专户A类家庭户”,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

这是宁波首次将“高级人才”纳入A类人才专户范畴,允许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随迁。

2、将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5年内的毕业生纳入B类人才专户范畴,并允许配偶、未婚子女随迁。

同时,取消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5年内的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等人才申请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至B类人才专户时社保缴纳年限满1年的限制。【回答】

宁波人才引进落户

6. 宁波市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对全职来宁波从事创新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主要用于团队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实施、生活安居等投入。
资助经费根据推进情况逐年发放,第一年一般按40%的比例予以支持,剩余经费将根据项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予以支持。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标准最高8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按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团队核心成员的安家补助可参照宁波市现行政策标准享受,在顶尖人才资助经费中列支。
法律依据:《宁波市加快集聚顶尖人才实施办法》 第七条  对全职来宁波从事创新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主要用于团队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实施、生活安居等投入。资助经费根据推进情况逐年发放,第一年一般按40%的比例予以支持,剩余经费将根据项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予以支持。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标准最高8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按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团队核心成员的安家补助可参照宁波市现行政策标准享受,在顶尖人才资助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 对全职来宁波创办企业的顶尖人才,其为创办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按企业用于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科研团队建设等投资总额的30%,根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分年度给予资助。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标准给予最高8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补助资金按照4:3:3的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团队核心成员的安家补助按宁波市现行政策标准享受,本条综合资助金额最高可达1亿元。
第九条 对柔性引进顶尖人才且年度支付劳动报酬10万元以上的用人单位,按年度支付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年薪资助,每人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在团队建设、研发项目申请等方面,视具体情况给予一事一议支持。
第十条 对宁波市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按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给予培养单位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主要用于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等事项;对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视同全职引进,给予团队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实施等综合资助最高1亿元(含给予顶尖人才和培养单位的奖励经费,并减扣近五年来已享受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费),资助经费发放方式参照全职引进实施。
第十一条 对顶尖人才及团队的资助经费实行单独管理,科学设置更加灵活的经费使用项目,赋予顶尖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对全职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顶尖人才和核心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经主管部门审核,可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等业绩突出的人才团队,可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7. 宁波最新的人才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人才安居政策:
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
2.给予15-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
3.就业生活方面,根据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对海外人才,予20-60万元年薪补助。
4.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宁波市政府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5.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拥有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补贴。
6.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二、人才创业政策:
1.对于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人才引进政策的补贴之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
2.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
3.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4.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宁波最新的人才补贴政策是什么?

8. 宁波市人才补贴

法律分析:一、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一)享受对象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二)享受条件1.正常经营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2.申报期月均实缴纳税额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受本款限制)。(三)补贴标准和期限享受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四)经办方式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申报,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创业者社保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3.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首次办理时需提供);4.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享受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二)享受条件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每带动1人就业满1年给予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被带动就业人员连续享受期限计算。(四)经办方式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申报,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