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住房基金怎么提取出来,急

2024-05-16

1. 我辞职了住房基金怎么提取出来,急

两种方法: 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额度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公积金贷款流程(下列为购买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类似) (一)程序 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3、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 6、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7、清户。
如果不找人,就是说不认识公基金管理办公室的人的话 那就必须要买房 拿着买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拿着买房款(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只是看看,复印件留在公基金管理办公室 就行了 如果认识人的话,就拿别人买房的合同和买房款发票 复印一下,改成自己的名字 也可以取的

我辞职了住房基金怎么提取出来,急

2. 辞职了住房基金怎么取出来

1、去索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及相关手续是在原单位具体管理劳资的人力资源部门,包括一式三份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和一式四份提取单,在这两个相关证明上盖上单位的章。盖完之后记得再去找劳资部门的领导帮你办理减员。
2、携带离职证明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交存根,到社会保障局办理养老保险金转移单。前提是必须已经办完减员后把这两件东西交上就可以了。把养老保险转移证明开出来之后去复印一份。
3、去住房公积金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需要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离职证明、养老保险金转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将这四样交上去之后,审批表和提取单上找工作人员盖住房公积金的章,盖完章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4、把之前的审批表和提取单交到银行,然后填一下资金转入的账户信息,后期就会直接把钱打到你的账户上了,这个时候就是全部手续流程全部办完。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本人离休、退休的;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是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因自然灾害或是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通常情况下,职工离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离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一般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第1,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手续与职工本地再就业办理方法基本相同;第2,对于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对住房公积金也就是人们说的住房基金的提取,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提取条件,而在劳动者辞职的情况下,其实不是都可以去提取公积金的。一般对于那种并非当地户口的劳动者,在辞职了之后,可以办理销户提取。若是本地户口的劳动者,辞职之后一般不能直接提取公积金,除非是存在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况。

3. 离职后住房基金怎么能取出来

法律分析:离职后取住房基金具体的流程如下: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2、拿着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离职后住房基金怎么能取出来

4. 我离职了 能帮我提取住房公益金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 请问住房公基金怎么用,能取出来吗?

农村户口可以取出来,其余只有符合以下情况才能取出来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请问住房公基金怎么用,能取出来吗?

6. 我没辞职公基金还能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link?url=PUdXlwDidbvIiUwChtIV7WZJJG-i5tYWcX_RZcUNpADrbLcBInKIbj3mnf44jOlTUwFWraYWunKbqHc3EWahkq#4_3

7. 购房基金能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摘要】
购房基金能取出来吗【提问】
您好【回答】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回答】
公积金可以提取的【回答】

购房基金能取出来吗

8. 住房公基金取出来是不是很麻烦?谁能告诉我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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