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ib的证券公司IB业务范围

2024-05-15

1. 期货ib的证券公司IB业务范围

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了证券公司可以提供的业务范围以及应遵循的要求。其中第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协助办理开户手续;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在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明确指出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时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应当向客户明示其与期货公司的介绍业务委托关系,解释期货交易的方式、流程及风险,不得作获利保证、共担风险等承诺,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协助开户制度,对客户的开户资料和身份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向客户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解释期货公司、客户、证券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告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客户开户资料提交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应当复核后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办理开户手续。在第二十一、二十二条中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在提供中间介绍服务中的禁止事项,包括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等,特别对于风险控制环节,在第二十三条中特别规定“期货、现货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客户可能出现风险时,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协助期货公司向客户提示风险。”以上条款的规定,是IB业务流程设计的基础,也是衡量业务流程是否合规的尺 度。业务流程中重点注意问题

期货ib的证券公司IB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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