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哪一年开始试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2024-05-15

1. 我国从哪一年开始试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您好,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将信贷资产证券化明确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中国银监会于同年11月发布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等机构也出台了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我国从哪一年开始试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2. 我国从哪一年开始试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1997年。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对与银行有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由各金融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将其对客户开办信贷业务中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以及基本概况、财务状况和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等情况),通过计算机通讯网络,传输到人民银行的数据库,金融可以向人民银行数据库查询所有与其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客户的有关资信状况,防范银行信贷风险。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运行方式是,借款人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办理建立信贷登记档案的基本手续,登记其基本概况、财务状况和其他资信内容,并获得由人民银行统一颁发的贷款卡;借款人持贷款卡向金融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金融凭贷款卡向人民银行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资信情况,作为审贷的重要依据,并按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将其对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数据进行登录,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到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数据库中。
中国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于1997年开始筹建,1998年在15个地市试点;1999年在每个城市范围内实现了信贷数据联网上报并提供查询服务,并颁布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在业务内容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01年上半年在城市联网的基础上,信贷数据向省会城市数据库集中,实现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辖区内的联网查询,并实现了在各省域内的查询,全部信贷数据集中到人民银行中心数据库;2002年底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在全国所有334个地级城市(或地区)及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了数据库。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于2009 年5 月22 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 宣告着以贷款卡为标志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时代的结束。2005年开始了以一级数据库为标志的“征信系统”的建设,与以前的系统相比,收集的系统信息量增大且内涵丰富。

3. 为什么银行是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在于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提前变现,解决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有短存长贷的矛盾,资产管理公司有回收不良资产的压力,因此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得到了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青睐,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都在进行资产证券化的筹划工作。
陈湛匀指出: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投资者为银行自营及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保险、基金专户、信托等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很小,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的做市、质押回购等交易制度还不够完备,资产证券化的流动性较差,多数投资者只能持有到期,不能在产品波动期间套现获利或是出售规避。

陈湛匀教授
以下是陈湛匀的部分观点实录:
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投资者为银行自营及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保险、基金专户、信托等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很小,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的做市、质押回购等交易制度还不够完备,资产证券化的流动性较差,多数投资者只能持有到期,不能在产品波动期间套现获利或是出售规避。但在美国等发发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要投资人为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占比很小。

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
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总量扩张的同时,产品的份额结构也在进一步优化。如图,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分为三类:在银监会备案、央行审批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基金业协会备案、证监会审批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其中资产支持票据不必设立特殊目的载体,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2018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平分秋色,分别占比46.14%、47.58%。

为什么银行是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投资者?

4. 为什么银行是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在于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提前变现,解决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有短存长贷的矛盾,资产管理公司有回收不良资产的压力,因此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得到了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青睐,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都在进行资产证券化的筹划工作。
陈湛匀指出: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投资者为银行自营及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保险、基金专户、信托等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很小,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的做市、质押回购等交易制度还不够完备,资产证券化的流动性较差,多数投资者只能持有到期,不能在产品波动期间套现获利或是出售规避。

陈湛匀教授
以下是陈湛匀的部分观点实录:
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投资者为银行自营及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保险、基金专户、信托等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很小,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的做市、质押回购等交易制度还不够完备,资产证券化的流动性较差,多数投资者只能持有到期,不能在产品波动期间套现获利或是出售规避。但在美国等发发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要投资人为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占比很小。

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
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总量扩张的同时,产品的份额结构也在进一步优化。如图,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分为三类:在银监会备案、央行审批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基金业协会备案、证监会审批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其中资产支持票据不必设立特殊目的载体,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2018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平分秋色,分别占比46.14%、47.58%。
著名经济学家、全球共德CEO陈湛匀教授简介:

著名经济学家,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统计学博士点专业博士。现任中国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首创拟人化资本运营专家,上海电视台“夜话地产湛匀妙语”栏目主持人,中国第一财经、东方卫视、凤凰卫视等媒体特邀嘉宾,长期应邀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授课,已获近20项国家、省部级优秀科研奖,走访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聘为国际论坛峰会和国外大学演讲,被誉为具有国际视野、最受欢迎的实战型权威金融专家,成功辅导不少企业上市。

5. 简述国家开发银行的资产证券化过程

201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盘活存量信贷资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模总计3000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1000亿元。作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之一,国家开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领导和支持下,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勇于创新,圆满完成了千亿元发行任务,有力助推了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
新一轮扩大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正式启动,历经几个阶段的试点。从2013年新一轮扩大试点以来,产品发行逐步规模化,发起机构、基础资产、投资人逐步多元化。截至2014年底,共有53家发起机构发行了95单证券化产品,总规模3871.6亿元。其中,本轮试点共发行了71单证券化产品,总规模2962.5亿元,发行量超过前期试点总和的3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在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推动下,经过长达7年的不断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主要包括参与主体管理、产品审批、发行、登记托管、交易流通、信息披露、信用评级、风险控制、资本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本轮试点期间,监管部门借鉴了欧美国家次贷危机的经验教训,在信用评级、风险自留、信息披露、投资人要求等方面出台了新的规定,经过试点检验,效果良好。2014年11月,银监会发布通知,宣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不再针对证券化产品发行进行逐笔审批,不再打开产品资产包对基础资产等具体发行方案进行审查,这一变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缓解了试点期间因审批时间过长给产品发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各参与主体参与意愿强烈,积累了一定的操作经验。试点过程中,包括发起机构、发行人、评级、律师、会计师、资金保管机构、承销机构、登记托管机构在内的各类参与主体已逐步把资产证券化作为未来的战略性业务重点开展,参与热情空前高涨。发起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12年之前的15家扩大至53家,各类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均踊跃参与,呈现出“多点开花”的局面。投资人方面,包括银行(含银行理财)、保险、证券、基金、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人在经历了接触、认识、熟悉三个阶段后,已纷纷尝试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投资组合。
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运行风险总体可控。除公司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外,还包括铁路专项贷款、信用卡贷款、小额消费贷款、金融租赁资产等,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贷款从简单的信用、保证类逐步拓展到抵押、质押类,大大增加了公司贷款的可选范围。截至目前,发行的95单证券化产品已有17单兑付完毕,其余处于存续期的产品本息兑付正常,基础资产没有发生违约、拖欠等信用风险事件,参与机构各尽其职,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也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证券化总规模突破千亿元
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国内第一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至今,已发行产品14单,总规模1251.5亿元,市场占有率32.3%。其中,本轮试点共发行了10单,多次刷新单笔发行规模最高纪录,总规模1013亿元,同期市场占有率34.2%。盘活存量资产所释放的信贷规模主要投向了棚户区改造、铁路等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建设项目,有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在新一轮扩大试点中,国家开发银行从战略的高度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业务发展初期面临的挑战,充分发挥银证协同优势,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合适资产有限、市场波动大等困难,在严把入池资产质量、加强投资人培育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在产品设计、发行方式、资产种类、包销机制等方面积极创新,突破业务瓶颈。一是创新引入抵押、质押类贷款入池,拓展证券化基础资产范围。通过延迟变更、设置触发条件等法律条款的设计安排,解决了无法及时完成抵质押变更登记的难题,大大增加了可选资产范围。二是创新通过贷款合同真实拆分,探索了长期、大额信贷资产入池的有效路径。三是创新产品结构、创新“一次报批、多次发行”的发行方式,首次发行不采用内部增信、全部为优先档证券的铁路专项证券化产品,盘活铁路资产510亿元,为金融支持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作出了有益探索。四是创新产品定价方式,有效防范利率风险。率先以贷款利率作为浮动利率产品的定价基准,取代以存款利率作为定价基准的惯例方式,从而使资产池的现金流入与证券本息兑付的现金流出更加匹配,有效降低了不对称降息对产品的影响。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产品发行已初具规模,但是与欧美国家的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债券市场上其他成熟的产品相比,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级市场产品发行利率偏高。作为债券市场的新生事物,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一级市场定价多参考同信用等级、同期限的信用债,尚未形成独立的收益率曲线。尽管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地域和行业足够分散,违约损失更小,并运用内部增信进行信用提升,仍没有获得更低的发行利率。同时,与成熟的信用债产品相比,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收益水平尚未完全对应,从而使得产品收益率水平与基础资产利率水平难以匹配。
二级市场产品流动性不足。流动性不足的原因,一是发行规模特别是单只产品规模较小;二是未形成市场公认的估值标准;三是缺少做市安排,如果发起机构做市又与出表目标相矛盾。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使得投资人选择且只能持有到期,导致投资人要求一定的流动性溢价,影响了一级市场的产品发行。
市场化的次级档投资人长期缺位。鉴于出表要求,发起机构必须出售相当比例的次级档,因此,次级档的销售成为发行成败的关键。由于次级档需要百分百占用资本,投资人通常要求较高的收益率作为回报,而多数发起机构资产池的收益率水平难以满足投资人的要求,导致市场化的投资人长期缺位,所以,次级档的销售成为制约证券化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序竞争的现象。试点期间各类中介机构都把资产证券化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来开展,出现了部分机构为争夺市场份额压低价格的做法,但又因为成本及专业水平有限等因素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给发起机构带来较大困扰。
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的几点思考
纵观美国、欧洲等地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有三点值得我们借鉴:第一,具有政府背景的专业化机构是推动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第二,法律地位的确定和税收减免优惠是促进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三,市场竞争和产品创新是资产证券化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但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监管来进行引导和规范。结合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现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加强业务开展的顶层设计。一是应当尽快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开展,取消总额度限制,由发起机构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及市场情况自主发行。同时,进一步简化发行前审批流程,提升发行后上市交易流通的审批效率。二是尽早启动资产证券化立法工作,美国、欧洲、日本均在本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到一定水平时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目前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多为部门规章,如有了法律层面的支持,业务开展的有效性将进一步增强。三是研究税收优惠的可行性,提升产品吸引力,促进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
拓展发行市场,培育多层次投资人。一是尽快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指导有意愿赴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发起机构积极开展业务,进一步增强产品流动性,拓展投资人类型。二是培育市场化的次级档投资人。目前优先档的投资人已初具规模并逐步多元化,但市场化的次级档投资人需要具备更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下一步可以考虑通过对次级档投资人提供更多的披露信息,并邀请次级档投资人参与监督产品的管理及再投资,促进市场形成专门投资次级档产品的专业机构或基金。
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监管。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要防范信用的过度扩张,提高后续监管的有效性,强化风险控制,坚守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一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避免因过度竞争引发道德风险。二是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发挥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职责。三是简化事前审批的同时,强化事后监管,并随着新产品、新结构的出现及时调整监管事项。四是避免再证券化和合成型证券化等风险较高的产品。

简述国家开发银行的资产证券化过程

6. 哪27家银行获得开办信贷资产证劵化业务

近期中国银监会批复了该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申请。该份名为《中国银监会关于中信银行等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显示,一共27家银行获得了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分别是
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北京银行、河北银行、晋商银行、锦州银行、上海银行、
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台州银行、徽商银行、
南昌银行、汉口银行、重庆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
南充市商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

7.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是想问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是什么吧?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资产证券化是其投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区别于以利差收入为主的传统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将企业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然后放到市场上卖。

相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大多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由人民银行、银监会主管,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基础资产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公司的资产证券化由证监会主管,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基础资产为企业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资产。但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往往通过各类通道业务相互配合满足各类企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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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8. 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原因,条件和程序各是什么?

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原因
1 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 来增强其盈利能力
2 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
3 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管理资产负债, 改善资本充足率
4 资产证券化可以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约束, 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5 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 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

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和程序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 完善资本市场建设, 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
3 规范信用评级制度, 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
4 根据我国银行实际, 选择适宜证券化的资产
5 培养相关高素质人才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