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30

1.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scjgj.sh.gov.cn/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和标准。研究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中市场监督管理新体制等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相关领域重大问题。
(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建立和完善企业名称核准体系,核发有关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
(三)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要求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综合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开展大案要案的督查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执法。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国家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协助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拟订合同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具体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和广告行业专业标准, 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拟订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消费维权体系。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 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并实施联合惩戒。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质量技术攻关,加强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动相关领域军民融合,建立和完善质量发展工作体系。监督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编制和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制定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管理和指导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的组织制(修)订、审批和发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政府标准化引导政策和指施,组织和推动“上海标准”工作。组织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国际标准化活动和采用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的组织制(修)订、审批和发布。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进检验检测行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机构的能级和国际化水平。
(十五)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对认证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推进相关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有关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七)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推进能源计量工作,促进绿色发展。组织制(修)订节能环保地方标准,组织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
(十八)管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2.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电话如下:”

A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1号工商大厦
B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900号
电话 : 021-68824388
C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工商大厦1-2楼
电话 : 021-64220000【摘要】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提问】
电话如下:”

A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1号工商大厦
B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900号
电话 : 021-68824388
C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工商大厦1-2楼
电话 : 021-64220000【回答】

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scjgj.sh.gov.cn/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11月11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和标准。研究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中市场监督管理新体制等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相关领域重大问题。
(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建立和完善企业名称核准体系,核发有关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中文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外文名
MSA
办公地址
肇嘉浜路301号
性质
行政机关
所属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所属地区
上海市
现任领导
陈学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规划处(政策研究室)。

(三)法规处。

(四)干部人事处。

(五)科技和财务处。

(六)新闻宣传处。

(七)老干部处。

(八)执法稽查处。

(九)登记注册处。

(十)信用监督管理处。

(十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

(十二)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处)。

(十三)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

(十四)广告监督管理处。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十六)质量发展处。

(十七)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十八)食品安全协调处。

(十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二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十四)计量处。

(二十五)标准技术管理处(产业发展标准化处)。

(二十六)标准创新发展处。

(二十七)认证监督管理处。

(二十八)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二十九)党建工作指导处。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摘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问】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中文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外文名
MSA
办公地址
肇嘉浜路301号
性质
行政机关
所属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所属地区
上海市
现任领导
陈学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规划处(政策研究室)。

(三)法规处。

(四)干部人事处。

(五)科技和财务处。

(六)新闻宣传处。

(七)老干部处。

(八)执法稽查处。

(九)登记注册处。

(十)信用监督管理处。

(十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

(十二)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处)。

(十三)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

(十四)广告监督管理处。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十六)质量发展处。

(十七)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十八)食品安全协调处。

(十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二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十四)计量处。

(二十五)标准技术管理处(产业发展标准化处)。

(二十六)标准创新发展处。

(二十七)认证监督管理处。

(二十八)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二十九)党建工作指导处。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回答】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中文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外文名
MSA
办公地址
肇嘉浜路301号
性质
行政机关
所属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所属地区
上海市
现任领导
陈学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规划处(政策研究室)。

(三)法规处。

(四)干部人事处。

(五)科技和财务处。

(六)新闻宣传处。

(七)老干部处。

(八)执法稽查处。

(九)登记注册处。

(十)信用监督管理处。

(十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

(十二)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处)。

(十三)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

(十四)广告监督管理处。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十六)质量发展处。

(十七)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十八)食品安全协调处。

(十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二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十四)计量处。

(二十五)标准技术管理处(产业发展标准化处)。

(二十六)标准创新发展处。

(二十七)认证监督管理处。

(二十八)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二十九)党建工作指导处。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机构简介
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11月11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上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和标准。研究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中市场监督管理新体制等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相关领域重大问题。

(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名称核准体系,核发有关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制定食品行政许可【回答】

5. 上海市场监管局投诉电话号码多少

上海市场监管局投诉电话号码是1231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八十二条  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上海市场监管局投诉电话号码多少

6. 上海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

你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非常高兴为你服务哦~~~【摘要】
上海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提问】
你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非常高兴为你服务哦~~~【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您好 上海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是021-24092222。您对管理局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进行一个投诉处理喔【回答】
【回答】
但是要注意拨打时间尽量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管理局的上班时间是08:30-11:30;13:30-18:00。【回答】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去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 按页面提示来进行一个投诉处理,官方网址是http://www.xuhui.gov.cn/gongshangfenju/。【回答】
这两个都可以的亲【回答】
如果您的事情比较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还没有来得及看您的投诉或者您打电话打不通,可以直接去管理局找工作人员进行一个投诉的。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上海市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回答】
【回答】
您可以先打电话,实在不行就直接过去【回答】

7. 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

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如下: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区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或者直接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4、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实行回避制度。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

8.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几个单位的执法部门合并组成,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摘要】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的律师,我已经接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好的,这边已经接到你的问题了,请问您现在是遇到了什么情况呢?如果方便的话您可以给我具体描述一下你遇到的情况我这边才能给您一些法律方面的建议。【回答】
您稍等,这边马上为您查询【回答】
好的,我这边给您查询,他这个投诉电话是021-56671900【回答】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回答】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几个单位的执法部门合并组成,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回答】
,作为消费者,遇到任何问题,你也可以继续拨打12315。根据里面的提示进行操作就行了
这个是消费者热线,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给他们反应,希望能帮到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