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社保费返还

2024-04-29

1. 建筑工程社保费返还

建筑工程总造价中结算时扣社会保障费是什么意思?答:社会保障费是按照建筑工程总造价计提的,施工单位结算已经包括此数,但是此项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并交纳,因此施工单位的结算额应当按照规定扣减,留给建设单位,让他们自己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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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社保费返还

2. 返还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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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不涉及工程造价构成问题,--(进出场费用已摊入综合单价及项目措施费及其他中,是施工单位该得的钱)1,建设工程项目作为合同关系,此问题可参照合同。(但我国建设工程国家占主导投资地位工程需采用相应合同示范文本,下明确此费用应以到达启扣点后分期扣回)2,既然你说返还,是不可能的,最多也就是分期扣回。

3. 施工企业社保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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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1、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2、主要实施内容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停止使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企业按固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应足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未缴纳处理办法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建筑企业采用分期缴纳养老保障金的工程施工项目,未缴纳的部分将不再收取,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直接向建筑企业支付未缴纳的部分。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项目现场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应按照现行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4、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对方案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公告,核算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将施工单位的付款期限和付款责任和金额等明确到施工企业;明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其他原因等,根据项目完工数量,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应比例归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5、各级主管部门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建设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余额资金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支持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山东省颁布的关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关内容,建筑资质改革还在不断进行,企业需要顺应发展要求。

施工企业社保费返还

4. 施工企业社保费返还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1、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2、主要实施内容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停止使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企业按固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应足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未缴纳处理办法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建筑企业采用分期缴纳养老保障金的工程施工项目,未缴纳的部分将不再收取,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直接向建筑企业支付未缴纳的部分。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项目现场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应按照现行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4、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对方案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公告,核算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将施工单位的付款期限和付款责任和金额等明确到施工企业;明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其他原因等,根据项目完工数量,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应比例归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5、各级主管部门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建设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余额资金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支持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山东省颁布的关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关内容,建筑资质改革还在不断进行,企业需要顺应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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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工程社保返还是怎么一回事?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在项目费用组成中属于规费,系不可竞争费用。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清,不得减免。具体手续如下:
  (1)建设单位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预算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计算应缴金额,领取银行进账单。
  (2)建设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直接办理划缴手续。
  (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到帐后,建设单位携带银行进账单回执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换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和“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纳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凭证)。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携带《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经施工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等相关资料按下述顺序和用途在各工程项目社会保障费的征收额度内结算使用:
  (1)工程项目开工时,由征管机构直接划缴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大病医疗保险费,汇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通过其它渠道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结算,依据实名制管理情况按一定比例向施工企业拨付;
  (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上述社会保险费支出后的余额及银行活期利息,由征管机构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为确认施工企业结算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主体资格,协助施工企业加强对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结算管理,在宁施工企业均须向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申领《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作为施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退款的必备资料。申领《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按要求填写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申请登记表(可网上下载)、申办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社会保障费的竣工结算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1)《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2)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原件;(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加盖财务专用章,可网上下载);(4)、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竣工结算申请(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可网上下载);(5)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工程社保返还是怎么一回事?

6. 建筑工程社保返还是怎么回事?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在项目费用组成中属于规费,系不可竞争费用。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清,不得减免。具体手续如下:
  (1)建设单位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预算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计算应缴金额,领取银行进账单。
  (2)建设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直接办理划缴手续。
  (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到帐后,建设单位携带银行进账单回执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换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和“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纳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凭证)。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携带《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经施工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等相关资料按下述顺序和用途在各工程项目社会保障费的征收额度内结算使用:
  (1)工程项目开工时,由征管机构直接划缴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大病医疗保险费,汇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通过其它渠道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结算,依据实名制管理情况按一定比例向施工企业拨付;
  (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上述社会保险费支出后的余额及银行活期利息,由征管机构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为确认施工企业结算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主体资格,协助施工企业加强对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结算管理,在宁施工企业均须向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申领《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作为施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退款的必备资料。申领《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按要求填写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申请登记表(可网上下载)、申办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社会保障费的竣工结算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1)《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2)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原件;(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加盖财务专用章,可网上下载);(4)、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竣工结算申请(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可网上下载);(5)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 建筑工程社保返还是怎么一回事?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在项目费用组成中属于规费,系不可竞争费用。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清,不得减免。具体手续如下:
  (1)建设单位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预算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计算应缴金额,领取银行进账单。
  (2)建设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直接办理划缴手续。
  (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到帐后,建设单位携带银行进账单回执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换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和“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纳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凭证)。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携带《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经施工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等相关资料按下述顺序和用途在各工程项目社会保障费的征收额度内结算使用:
  (1)工程项目开工时,由征管机构直接划缴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大病医疗保险费,汇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通过其它渠道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结算,依据实名制管理情况按一定比例向施工企业拨付;
  (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上述社会保险费支出后的余额及银行活期利息,由征管机构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为确认施工企业结算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主体资格,协助施工企业加强对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结算管理,在宁施工企业均须向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申领《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作为施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退款的必备资料。申领《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按要求填写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申请登记表(可网上下载)、申办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社会保障费的竣工结算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1)《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2)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原件;(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加盖财务专用章,可网上下载);(4)、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竣工结算申请(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可网上下载);(5)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工程社保返还是怎么一回事?

8. 建筑业劳保基金办理返还流程?

建筑工程劳保费退还方法流程:
1、建筑业劳保费缴款通知单(原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建筑业劳保费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4、建设单位出具代缴建筑业劳保费的扣款证明(若多家企业施工应出具缴费金额分摊表);
5、企业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劳动者上月的工资花名册;
6、企业购买上月养老,医疗社会保险和建筑业企业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的凭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扩展资料建筑业某些工作条件特别艰苦的工种,如水下作业的潜水工、高空作业的架子工、烟囱工等,在劳动保险上作了特殊规定。根据条例规定,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的职工有享受集体劳动保险的权利,凡因疾病、工伤、残废、年老、生育等原因,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者。
按规定分别享受工资、医药费、补助金、退休金、抚恤金的待遇,以及疗养、休养等其他福利。由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或死亡时,也享受一定的保险待遇。在特殊条件下劳动的工人,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劳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