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系统使用指南

2024-04-28

1. 北京市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系统使用指南

投保须知

1、依托工会,不对个人

北京办事处开展的各项职工工会互助保险投保业务均依托各区、县、局、总公司及各产业工会,北京办事处在上述单位建立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由代办处负责所属基层各单位的集体投保,北京办事处的各项投保业务均不针对个人投保。

2、三级管理,逐级上报

各基层单位工会组织本级职工(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会会员)参保,先通过所属辖区或行业代办处统一办理投保,再由代办处汇总所属基层工会的投保业务上报北京办事处。

3、先行入会,后续参保

首次参保职工必须先取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资格后方可办理各项保障保险的投保,从2014年7月1日起不再收取入会会费,会籍终身有效。

4、上报审批,完成投保

办理投保业务需在网上进行 各基层工会通过所属代办处取得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险业务系统完成本单位新会员投保和老会员续保工作后提交至代办处。代办处通过北京办事处取得本级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审核、汇总所有基层上报信息后,提交至北京办事处最终审批,完成投保。【摘要】
北京市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系统使用指南【提问】
投保须知

1、依托工会,不对个人

北京办事处开展的各项职工工会互助保险投保业务均依托各区、县、局、总公司及各产业工会,北京办事处在上述单位建立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由代办处负责所属基层各单位的集体投保,北京办事处的各项投保业务均不针对个人投保。

2、三级管理,逐级上报

各基层单位工会组织本级职工(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会会员)参保,先通过所属辖区或行业代办处统一办理投保,再由代办处汇总所属基层工会的投保业务上报北京办事处。

3、先行入会,后续参保

首次参保职工必须先取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资格后方可办理各项保障保险的投保,从2014年7月1日起不再收取入会会费,会籍终身有效。

4、上报审批,完成投保

办理投保业务需在网上进行 各基层工会通过所属代办处取得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险业务系统完成本单位新会员投保和老会员续保工作后提交至代办处。代办处通过北京办事处取得本级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审核、汇总所有基层上报信息后,提交至北京办事处最终审批,完成投保。【回答】
亲,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给个赞哦亲【回答】

北京市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系统使用指南

2.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保险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卡,即:京卡-互助服务卡,是北京银行与北京市总工会联合发行的银联标准借记卡,互助服务卡项目通过对工会会员实行多项福利政策,特别是对弱势群体提供有效帮助,从而为会员营造一个和谐、关爱、便利的服务平台。一般情况下,你不存钱,卡上是没钱的,但如保障对象发生非工伤意外造成的身故、伤残;家庭财产火灾等情况,卡上会转一笔钱的。1.在保障期内,工会会员发生非工伤意外造成残疾者,按照《人身保障残疾程度与保障金给付比例表标准》给付互助金,最高给付标准为五千元;发生非工伤意外造成死亡者,给付标准为两万元。2.在保障期内,由于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房体、设备)损失的,依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各级工会组织提供的认定证明,按损失金额的10%给付救助金,最高给付救助金3000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北京工会医疗互助保险

一般要填一个申请表,看一下地方文件摘要,大同小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申报理赔(一)门诊费用申报理赔1、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职工本人向所属工会申请领取上季度互助金,免费参保职工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不含缴费参保职工部分)。职工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一”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封顶线后,申请互助金,须提供A、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B、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C、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原件或分割单。2、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基层工会按申请赔付程序审核职工申报的互助金申请表,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上报办事处。3、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北京办事处依据基层工会上报和社保提供的信息,按照《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相关规定标准核算互助金。4、北京办事处将已核算完的互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受益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职工本人。(二)住院费用申报理赔1、每个月的21日起,职工本人向所属工会申请领取上月互助金,免费参保职工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不含缴费参保职工部分)。职工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一”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封顶线后,申请互助金,须提供A、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B、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C、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或分割单。2、每个月21日起,基层工会按申请赔付程序审核职工申报的互助金申请表,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上报办事处。3、每个月21日起,北京办事处依据基层工会上报和社保提供的信息,按照《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相关规定标准核算互助金。4、北京办事处将已核算完的互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受益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职工本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工会医疗互助保险

4.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电话

第一条为明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总会)、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基层代办处(点)(以下简称代办处)的责任,规范各代办处行为,依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暂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代办处的设立、变更、终止,必须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总会为一级法人,办事处是总会在北京地区的唯一派出机构。基层代办处,不具备人资格,遵循总会章程及办事处管理,代表办事处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四条办事处是代办处的业务主管单位,未经办事处核准代办处不得以办事处或总会的名义开展职工互助保险活动。第五条设立代办处的条件:1.符合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的规定;2.有固定活动场所和必要的设备;3.有建全的管理委员会;4.有初期活动资金5.有代办处管理办法。第六条基层工会设立的由主席或主管主席为主任的职工保险管理委员会,接受市总职工互助保险管理委员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领导。代办处日常工作由其单位工会负责,工会主席为负责人,并实行自然替补制。第七条代办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展业计划;2.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3.审议会员年度分配方案;4.提议聘任和解聘代办处的管理人员。第八条代办处的主要职责:1.吸收会员;2.收取和管理会费、保费;3.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九条代办处的设立程序:1.提出设立代办处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由本级工会主席签署的申请报告;②代办处的管理办法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④待聘代办处负责人资格考核材料。2.办事处在接到设立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或驳回设立申请的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领取办事处核准的代办处的登记证后20日内应发出设立通告并开展职工互助保险活动。第十条代办处变更程序:1.提出变更代办处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的变更申请报告②依据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的变更决定或决议;③变更事项涉及代办处管理办法的需提交修改后的管理办法;④变更后代办处负责人的资格考核材料。2.办事处在接到变更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驳回变更申请的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接到核准变更通知书后发出变更通行,按变更后的规定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十一条代办处终止程序:1.提出终止代办处的申请。终止申请应在下列情况下提出;①不能履行代办处理办法和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②办事处依据有关规定责令终止。终止申请报告应包括下列文件:1)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和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终止申请报告;2)管理委员会的终止决定或决议3)管理委员会确认的清算报告。2.办事处在接到终止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终止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接到通知书的20日内发出终止通知并停止互助保险活动。第十二条代办处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自审,并向办事处提出上年度审核报告,同时提交下列文件;1.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的上年度审核报告;2.代办处的财务报告;3.代办处的统计报告。第十三条代办处登记证由办事处统一制定,办事处按统一格式制做会员证。第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租让代办处的登记证。第十五条登记证遗失和损坏,由代办处管理委员声明作废后向办事处申请补发。第十六条代办处不得节流,挪用或私自改变保费用途。第十七条开展的保险项目在执行标准和计算方法上必须与总会、办事处的有关规定相统一,不得自行更改。第十八条代办处执行总会、办事处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科目和报表格式统一。财务报表应由本级工会经审会审核监督。第十九条代办处名称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点)。第二十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管理委员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保险业务系统

第一条为明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总会)、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基层代办处(点)(以下简称代办处)的责任,规范各代办处行为,依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暂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代办处的设立、变更、终止,必须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总会为一级法人,办事处是总会在北京地区的唯一派出机构。基层代办处,不具备人资格,遵循总会章程及办事处管理,代表办事处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四条办事处是代办处的业务主管单位,未经办事处核准代办处不得以办事处或总会的名义开展职工互助保险活动。第五条设立代办处的条件:1.符合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的规定;2.有固定活动场所和必要的设备;3.有建全的管理委员会;4.有初期活动资金5.有代办处管理办法。第六条基层工会设立的由主席或主管主席为主任的职工保险管理委员会,接受市总职工互助保险管理委员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领导。代办处日常工作由其单位工会负责,工会主席为负责人,并实行自然替补制。第七条代办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展业计划;2.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3.审议会员年度分配方案;4.提议聘任和解聘代办处的管理人员。第八条代办处的主要职责:1.吸收会员;2.收取和管理会费、保费;3.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九条代办处的设立程序:1.提出设立代办处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由本级工会主席签署的申请报告;②代办处的管理办法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④待聘代办处负责人资格考核材料。2.办事处在接到设立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或驳回设立申请的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领取办事处核准的代办处的登记证后20日内应发出设立通告并开展职工互助保险活动。第十条代办处变更程序:1.提出变更代办处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的变更申请报告②依据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的变更决定或决议;③变更事项涉及代办处管理办法的需提交修改后的管理办法;④变更后代办处负责人的资格考核材料。2.办事处在接到变更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驳回变更申请的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接到核准变更通知书后发出变更通行,按变更后的规定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十一条代办处终止程序:1.提出终止代办处的申请。终止申请应在下列情况下提出;①不能履行代办处理办法和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②办事处依据有关规定责令终止。终止申请报告应包括下列文件:1)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和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终止申请报告;2)管理委员会的终止决定或决议3)管理委员会确认的清算报告。2.办事处在接到终止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终止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接到通知书的20日内发出终止通知并停止互助保险活动。第十二条代办处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自审,并向办事处提出上年度审核报告,同时提交下列文件;1.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的上年度审核报告;2.代办处的财务报告;3.代办处的统计报告。第十三条代办处登记证由办事处统一制定,办事处按统一格式制做会员证。第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租让代办处的登记证。第十五条登记证遗失和损坏,由代办处管理委员声明作废后向办事处申请补发。第十六条代办处不得节流,挪用或私自改变保费用途。第十七条开展的保险项目在执行标准和计算方法上必须与总会、办事处的有关规定相统一,不得自行更改。第十八条代办处执行总会、办事处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科目和报表格式统一。财务报表应由本级工会经审会审核监督。第十九条代办处名称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点)。第二十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管理委员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保险业务系统

6. 中华全国总工会互助保险

亲,您好,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摘要】
中华全国总工会互助保险【提问】
亲,您好,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回答】
工会互助保障金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回答】

7. 北京工会互助金怎么使用

由本单位工会按年度统一向上级工会申报。保障范围:1、非工伤意外造成的身故、伤残保障;2、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保障期限:本互助保障期为一年。保障经费:保障经费由北京市总工会财务部按保障责任期每年拨付。《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在省级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级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北京工会互助金怎么使用

8.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

亲您好,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即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摘要】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提问】
亲您好,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即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回答】
是由职工自愿参加的,资金以职工个人筹集为主的,群众性互济性质的保险,是在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待遇之外,对职工发生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是从待遇上对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回答】
会员权利1、享受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待遇;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3、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及有关活动;4、监督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失职人员提出奖惩的建议。会员义务1、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2、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3、遵守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的章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4、遵纪守法,热爱并维护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事业。资金来源1、会员个人缴费;2、行政扶助;3、总工会(经济事业收入)资助;4、基金的利息;5、社会捐赠;6、其它。【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