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

2024-05-15

1. 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

会,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买了车损险可报道路救援费,保险公司会理赔的。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下述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有效证明和材料: (一)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复印件或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三)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保险机动车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等有关费用单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相关法律: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

2. 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

你好!很高兴能够为你解答。
  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买了车损险才可报道路救援费,保险公司会理赔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帮助,感谢你的咨询,谢谢,😊。【摘要】
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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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买了车损险才可报道路救援费,保险公司会理赔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帮助,感谢你的咨询,谢谢,😊。【回答】
交通事故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提问】
如果保险公司不理赔,法院会不会受理【提问】
买了车损险会理赔的。【回答】

3. 交通事故中道路救援费花了5000元,这个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如果你保过车损险(包含在商业险内),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救援费用适用于本条规定。

交通事故中道路救援费花了5000元,这个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4. 出了交通事故施救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出了交通事故拖车费保险公司赔偿。车辆只要投保了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和三者险,遭遇事故后发生的拖车费用,相关保险公司是可以赔付的。
拖车费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一、车被撞了别人全责维修费如何处理
两车刮擦属于双方事故,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如只有一方全责,只需全责方报案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查勘员到现场查勘拍照定损,依实际损失赔偿维修所有维修费用。
1、小刮擦维修费用没有超过2000元,用交强险就可以赔偿。
2、如果维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动用车损险或三者险赔偿。
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财产险赔付后能否再向侵权人索要
保险范围和限额之外有损害的需要赔偿,不然就不需要赔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
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的话,可以将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如果仍有不足的,再由肇事者承担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5. 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承认吗

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承认的。交通事故对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买了车损险可报道路救援费,保险公司会理赔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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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交通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财产损失包含救援费吗?法律依据在哪里?

在车损险承保责任项下,如标的车辆发生事故致使车辆无法行驶,对于被保险人车辆合理施救费用是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的。
另外保险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因为事故存在单方、双方、多方及事故责任等等原因,无论施救费能赔多少,总之标的车辆无法行驶而产生的合理施救费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7. 出了交通事故 施救费保险公司理赔给吗

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道路交通事故中,为施救出险车辆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均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且对施救费的赔偿并不考虑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险车辆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即使花了费用但未奏效,保险公司对施救费用也应负责。
施救费用:亦称营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遇承保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用人为避免、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抢救、防护措施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
保险标的的受损,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花了费用但并未奏效,保险标的仍然全损,保险人对施救费用仍予负责。但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本身的赔偿和施救费用的责任最多各为一个保额,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两个保额。
我国《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这种“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习惯上称为“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标的损失金额以外另行承担这种费用的目的在于充分调动被保险人施救的积极性,以防止不恰当地造成损失的扩大。

出了交通事故 施救费保险公司理赔给吗

8. 出了交通事故施救费保险公司理赔给吗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施救费。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道路交通事故中,为施救出险车辆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均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且对施救费的赔偿并不考虑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险车辆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即使花了费用但未奏效,保险公司对施救费用也应负责。施救费又称“诉讼和劳务费”。被保险人为了挽救或减少保险人所承保的损失,而垫付的合理费用。按照法律(如《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和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给予补偿。保险人对该费用的支付,以相当于保险金额下的数额为限(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海商法是随着航海贸易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就其历史发展而言,起源于古代,形成于中世纪,系统的海商法典则诞生于近代,而现代海商法则趋于国际统一化。保险标的的受损,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花了费用但并未奏效,保险标的仍然全损,保险人对施救费用仍予负责。但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本身的赔偿和施救费用的责任最多各为一个保额,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两个保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