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怎么分割

2024-04-28

1. 婚内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怎么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别的财产,不便分割,所以要分情况讨论:财产险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内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怎么分割

2. 离婚保险在夫妻是如何分割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投保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并以自己或亲属为受益人,该人身保险利益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子女为受益人,该人身保险利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中处理方法是分割保险单日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当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人寿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
一、婚后买保险算个人财产吗
结婚后购买的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别的财产,不便分割,所以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做好投保人变更(如果投保人是配偶、自己投保的不用变更)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通常为所缴保费的一半!这一点有别于保险金。
二、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6、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保险

结婚前,自己帮自己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这份保险退保,也分不到这份保单的任何收益。结婚后,用个人财产给自己买的保险,需证明保费来源是个人财产,对方也不能退保、分不到任何收益。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一、婚内保单是共同财产吗
婚内保单是共同财产。但是保险属性较特殊,分3种情况处理。分别是: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交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结婚后购买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购买人寿保险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的保单,在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缴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在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为自己购买保险,并且已缴费完毕。因不涉及占用婚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自然也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保险

4. 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保险

结婚前,自己帮自己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这份保险退保,也分不到这份保单的任何收益。结婚后,用个人财产给自己买的保险,需证明保费来源是个人财产,对方也不能退保、分不到任何收益。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一、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
如果将该类保险利益在离婚诉讼中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保险合同仍判归为一方(通常为投保人)的财产权益,该方当事人可选择在离婚后继续履行交纳保费义务或者变现保单现金价值,并由该方当事人给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对方作为分割折价。
二、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虽然一方在婚后买房,但是如果是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由个人偿还的,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予分割,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 夫妻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而财产保险主要为短期保险,一般不会超过一年,而且保险费也不会太高。
家庭中主要涉及的就是机动车责任保险,通常也是每年缴费。而在离婚案件中价值较大而且争议最多的就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又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也是这部分。但有些人寿保险不是单纯名为人寿保险,也可能是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附加分红型的人寿保险等等。本文主要谈的也是人寿保险。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人寿保险投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但是由于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保险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属于受益人的。在与保险公司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以后,保险费则转化为保险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人寿保险保单,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
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
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扣除相关费用,其实是很不划算的。如果是投保的时间较短,退保后返还的现金可能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损失。由于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如果夫妻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的一方要求退保,另一方不愿意退保,希望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则可以采取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其中夫妻便是一种。但是离婚后相应的身份关系消灭,则保险利益也就不存在了,除非作为被保险人的另一方同意,则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不然夫妻便不能再为对方投保。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另外一方。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
二、离婚保险分割纠纷如何解决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
(一)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
(二)一方为投保人,对方或其亲属为受益人,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请求,但该方当事人应当给予投保人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夫妻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6. 夫妻离婚时保险要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
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也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分割。
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
对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7. 夫妻保险在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离婚时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及分割的方式:1、若该保险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2、若该保险系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保险在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8. 夫妻离婚时保险可以分割吗

离婚时保险一般不可以分割。保险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不具备分割的属性。但是如果是理财类型的保险,比如基金,那么是可以分割的,由持有基金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