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金调整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4-05-16

1. 关于养老金调整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社部将于启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现在该部正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委托投资基金归集和划拨的办法,规范资金在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之间划入和划出的流程,明确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协议签署的有关要求。各地的结余资金都将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归集和划拨。
入市资金规模由各省确定
养老金入市的规模和时间表是备受市场关注的两大问题,人社部测算的养老金入市的总规模可能超过2万亿。人社部、财政部两部委八月末召开的国务院吹风会透露,入市资金规模由各省确定,而入市的时间表由市场投资机构决定。
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关于养老金调整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2. 养老金最新调整政策

1、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3、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4、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5、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3. 养老金调整新政策

自2005年至2016年,我国已经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640多元提高到2016年的2400元左右。2005年至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至少上调10%,2016年则放缓至6.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
从国外主要国家经验看,养老金调整水平多与物价或工资指数挂钩,或综合考虑物价和工资增长情况,有的国家还兼顾人口结构变化等情况。
从我国的情况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已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近几年,gdp增速、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都呈下降趋势。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养老金此前连续多年上调10%,一是因为养老金起点较低,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养老金涨幅要高于物价涨幅,但不宜长期超过工资增幅,只要在两者之间,都是合理的。

养老金调整新政策

4. 养老金最新调整政策

法律分析:山东养老金调整细则可以总结为“2升2降”,其中,“两升”指的是定额调整、高龄倾斜调整金额增加;“两降”指的是养老金挂钩比例、艰苦边远地区倾斜金额下降。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1.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5. 养老金上调新政策

第一,4%是各省市平均涨幅的高限
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但养老金调整并非是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乘以4%来计算增加额,而是各省市总体调整比例不得超过4%,也就是说,4%不是个人的调整高限,而是本省市的调整高限。由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工作性质和年龄的差异,最终有人实际的养老金涨幅低于4%,有人高于4%,但本省市的平均涨幅不能超过4%。
第二,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文件中明确提及,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养老金调整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定额调整,所有范围内的人享受同样的涨钱金额,可以缩小高低收入群体的待遇差距;第二部是挂钩调整,就是与缴费年限和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原则;第三步是倾斜调整,向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倾斜,体现国家对特殊人员的关怀和照顾。
三个调整方式各有侧重,如今国家要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这意味着以后长缴费和多缴费的人享受的调整待遇更高,这么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调动参保人的缴费积极性,让更多参保人自发自愿的提高缴费基数、延长缴费时间。
第三,各地5月31日之前报送方案
虽然人社部5月26日才对外公布调整通知,但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不排除有部分省市的调整方案还需要修改后再提交审核,所以各地方案公布的时间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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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上调新政策

6. 养老金上调新政策

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       一、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谁能涨?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22年养老金调整通知要求,2022年养老金调整范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2021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2.2021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比如:王大爷,2021年11月30日办理了退休手续,在12月领取养老金。那么,王大爷在调整范围之内。      再比如:李大爷,2022年1月31日办理了退休手续,在2月领取养老金。那么,李大爷在调整范围之外。      二、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涨多少?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22年养老金调整通知要求,2022年养老金调整水平,是有明确要求的:      1.总体比例: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4%。      2.各省比例:以4%为上限,确定本省比例和水平。      在这里需要注意2个问题:      一是国家给出了调整比例上限,即4%。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增长比例,一定会低于这个比例,4%是一个相对值。      二是各省要围绕4%,确定各省的调整比例。还要充分考虑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等因素。      也就是说:对于缴费年限长的、个人养老金水平高的、高龄退休人员、边远艰苦地区的退休人员,他们的调整比例可能会高一些。对于缴费年限短的、个人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时间比较短的退休人员来说,个人养老金调整比例可能会低一些。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2987元。如果按照这个水平测算,那么大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幅为:2987*4%=119.48元。      三、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何时能补发到位?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22年养老金调整通知要求,各省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方案。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备案工作。      也就是说:目前各省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各自养老金调整方案。现在是5月26日,各地5月份养老金基本已经发放到位了。最快的话,也要等到6月份,才有可能进行养老金调整。按照管例,大部分省份会集中在7~8月份,调整养老金。所以,大家还需耐心等待。      1.参与2022年养老金调整的群体,需要同时满足2个条件:一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二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领取养老金。      2.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2987元。如果按照这个水平测算,那么大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幅在120元左右。      3.各地5月份养老金基本已经发放到位了。最快的话,也要等到6月份,才有可能进行养老金调整。按照管例,大部分省份会集中在7~8月份,调整养老金。所以,大家还需耐心等待。

7. 养老金上调新政策

一、2022年调整退休碰羡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二、此次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候调整?什么时候发放?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此次调整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三、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如何调整?
(一)定额调整
凡符合202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5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增加15元。
2.按哗卜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笑芦拍调整。按本人2021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6%(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予以倾斜。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1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35元。2022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从到龄之月起,企业退休人员按2017年企业累加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机关事业累计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
2.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35元。
3.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22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四、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具有什么特点?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得多调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调整养老金时增加的也相对较多;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养老金上调新政策

8. 养老金上调新政策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参与2022年养老金调整的群体,需要同时满足2个条件:一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二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