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什么?

2024-04-28

1. 厦门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2、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3、携带《申领表》及以下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4、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5、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厦门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什么?

2. 厦门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2、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3、携带《申领表》及以下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4、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5、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厦门办理生育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申领流产(引产)、宫外孕或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厦门办理生育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4. 厦门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1、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2、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3、携带《申领表》及以下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4、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5、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厦门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生育险报销所需哪些材料

厦门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6. 厦门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生育险报销所需哪些材料

7. 厦门生育报销条件

必须在参保地的定点医院生育,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才以享受相应待遇。生育时在保,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1、必须在参保地的定点医院生育,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才以享受相应待遇。 2、如果是在参保地以外城市生育,须先办理异地生育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具体标准参见当地规定。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 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 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 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 - 3、生育时在保,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 报销的额度和缴费年限没有关系,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报销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是定额的。顺产可以报销2000,剖腹产可以报销3800,顺产1600元;另外,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厦门生育保险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x 产假天数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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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报销条件

8.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

生育保险是国家出台的一项保障劳动妇女权益的政策,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分娩的劳动妇女提供医疗服务和生育津贴,产假待遇等。在厦门企业的职员提供厦门相应的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可以领取生育险金额和生育津贴,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呢?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厦门生育保险可分为分娩或剖宫产生育保险和流产(引产)、宫外孕或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两种情况。
1.申领分娩或剖宫产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目前仅下列银行向我中心开放身份证验证:工商、农业、中行、建设、兴业、邮储、光大、交通、中国信合银行、厦门商业银行);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2.申领流产(引产)、宫外孕或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目前仅下列银行向我中心开放身份证验证:工商、农业、中行、建设、兴业、邮储、光大、交通、中国信合银行、厦门商业银行);
(2)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3)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须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4)在外地施行的,须提供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假证明;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材料。
(6)《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