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2024-05-13

1.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服务期通常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由双方另外约定的、规定劳动者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时间的约定,它通常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一致,但是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当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时,服务期的超出部分仍有效力,也就是说,你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中约定了十年的服务期,那么,五年合同期满,单位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与你签订合同,如单位选择继续签订的,你有义务签订,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单位不选择继续签订的,单位无权就服务期未履行的部分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期的规定限制了劳动者的权利,如果没有服务期的约定,如前所述,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合同。而在有了服务期的约定以后,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是不是单位都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从而排除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法律不会留下这么一个明显的空当让不法老板来钻。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付出一定的对价以后才有权利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否则单位无权约定服务期,即使合同中做出了约定,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因为这个约定是无效的。当然,如果单位确实为你提供了培训或者特殊待遇等等,约定的服务期就要产生约束力的,你强行辞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无疑是公平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服务期的长短,例如,单位花了钱对员工进行了培训,那么服务期可以约定多长时间呢,对此法律并无具体规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单位花了很小的一点就可以约定一个很长的服务期,例如,培训用了1000元,服务期约定了1年可以吗,答案是可以,那么10年是否可以呢,答案是否定的,这里面还有一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发挥着作用,对于这种显示公平的约定,法官有权利确认其无效,当然,这里的界限是显示公平,上述例子中服务期约定为3年,法官就很难认定其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2. 什么是劳动合同服务期?

  劳动合同服务期,也就经过专门培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期限。法律规定,服务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延至服务期满。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 劳动合同服务期指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里面说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服务期指什么

4. 劳动合同服务期指什么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所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接受专业技术培训以后的服务期。法律之所以规定服务期,是因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投入并导致劳动者获得利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使劳动者学到了本事。同时,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约定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大体平衡双方利益。规定服务期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由于用人单位通过出资培训等提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具有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能力。如果他们觉得有利可图就签。在这一前提下,应当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特殊待遇,同时允许企业获得相应权利,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鼓励其加大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5. 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

6. 请问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就是服务期?

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服务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存续的期限。而所谓的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
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服务期存在几种关系:
一种是虽然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但是没有规定劳动者必须至少给单位服务几年,也就是说没有这个服务期的约定,当然也就不会有关于服务期的违约金的约定。单位虽然出巨资给劳动者进行培训,但是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一种是用单位出资给你提供专项培训,也约定了服务期,但是服务期的期限超过了劳动合同的期限,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要求你继续承担下面的服务义务,也不能要求你支付未履行的阶段的违约金的。
三是用人单位给你出资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的期限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的,这时如果你在服务期没有满就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就要按照未履行部分占服务期限的比例以培训费用为计算基准承担违约责任。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7. 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是啥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三五年,十几二十年都可以。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劳动合同时长一般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时长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可以约定三、四年,也可以约定十几二十年。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不签定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获取用工灵活性和降低用工成本,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感较差。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此类合同实际上也是一种定期的劳动合同,一般用于以下情形: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是啥

8. 什么是劳动合同服务期

劳动合同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以可以约定服务期。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约定竟业限制条款。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过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