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纳税?

2024-05-13

1.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等有关事项进一步重申明确如下:

      一、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按适用税目税率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三、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合并计算汇总申报个人所得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将每月所扣的税款在次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实施申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同时报送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为零的,也应在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进行零申报。

      六、驻厦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由总机构或分支机构代扣后,向驻厦机构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七、对于采用电子申报方式的扣缴义务人,其《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等有关资料如何报送的问题,各基层局可自行确定。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纳税?

2. 企业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步骤:1、双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点击登录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收入及减除填写 依次填写所得项目;3、点击税款计算系统会自动计算税款;4、点击填写附表填写所得税附表;5、点击申报报送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发送所得税申报表;6、点击获取反馈 显示申报成功所得税就申报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法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年度收入超过一定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税申。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符合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办理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4.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需通过5个步骤来完成操作,下面是具体操作介绍:
工具/原料      索尼 VAIO SX12      Win8 专业版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方法/步骤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综合所得申报。
      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填写。
      录入本期收入和各项扣除的金额,点击保存。
      选择税款计算,系统计算出代扣代缴个税的金额。
      选择申报表报送,点击发送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就操作完成了。

5.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总申报程序:进入申报:在个人所得税模块,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总申报”,填写报表:系统弹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总申报表”,根据填表规则说明填写申报表(填写规则与纸质报表一致)。1、汇缴申报:当为汇缴申报时,直接选中;2、所得项目:下拉选择,当为汇缴申报时,默认为“工资薪金所得”;3、所得项目子目:下拉选择;4、所属期起:系统自动显示,可修改;5、所属期止:系统自动显示,可修改;6、国籍地区:下拉选择;7、汇总人数:纳税人填写;8、应纳税所得额(汇总):纳税人填写。9、税率:计税后显示,系统自动计算, 不可修改。10、速算扣除数(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11、应纳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12、已申报应纳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13、批准减免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14、可抵缴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15、应扣补(退)税额:计税后显示;16、实缴金额总计:计税后显示。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怎么申报?

6. 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务网上怎么申报首先需要在电子税务局中,通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税明细信息上传下载”—“个税明细下载”,下载您的初始化文件并导入个税客户端。其后,您就可以在个税客户端进行个税申报(含零申报)并生成申报文件。然后,您可以通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税明细信息上传下载”—“个税明细上传”,上传您的申报文件,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您还需要在“个税明细下载”中下载反馈文件并导入个税客户端以完成申报业务。征收方法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综合所得申报。
      2、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填写。
      3、录入本期收入和各项扣除的金额,点击保存。
      4、选择税款计算,系统计算出代扣代缴个税的金额。
      5、选择申报表报送,点击发送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就操作完成了。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8.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步骤:
1、双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点击登录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收入及减除填写依次填写所得项目;
3、点击税款计算系统会自动计算税款;
4、点击填写附表填写所得税附表;
5、点击申报报送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发送所得税申报表;
6、点击获取反馈显示申报成功所得税就申报完成了。
个人所得税法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年度收入超过一定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税申。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符合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办理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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