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回避原则

2024-05-16

1. 亲属回避原则

亲属回避原则具体如下:1、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3、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4、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第七十五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亲属回避原则

2. 亲属回避原则

法律分析: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亲属回避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1、直系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本人的父母及子女。2、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质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3. 亲属回避的原则都有哪些?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二婚结婚需要的证件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离婚证。若离过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二、兄妹是直系亲属关系吗?
兄妹不属于直系亲属,兄妹算是旁系亲属。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旁系亲属是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三、同姓能不能在一起结婚
同姓能在一起结婚。同姓的男女双方只要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可以结婚的。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有: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亲属回避的原则都有哪些?

4. 亲属回避原则是指哪些亲属需要回避?他们为什么需要回避?

一. 亲属回避原则,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
二.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

不同情形的亲属回避原则:
1、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 回避职务
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
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3、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所以说,亲属回避制度这不同于司法办案过程当中法律上规定的回避制度,亲属回避制度本身就是为了避免各公务员之间在执法过程当中,有这种亲属关系进而有徇私舞弊的可能性。所以说,如果自己家里面的这些亲属在国家某些行政单位担任公职,自己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就要先了解一下亲属回避制度。

5. 符合亲属回避原则选是还是否?

一般银行聘用中实行回避规定的亲属关系为: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有上列亲属关系的银行管理人员不能将亲属招至本机构进行管理,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构从事计划财务、审计稽核、风险管理、信用审查、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工作。行员担任分行(含异地分行)中层管理干部的,其亲属也不得同在分行本部或异地分行管理部门担任中层管理干部或从事计划财务等相关工作。

分行各级党委及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讨论干部任免,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在招聘、员工考评、转正、加薪、晋升、调动过程中,考评者或有关管理人员涉及到自己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由考评者或有关管理人员的上级管理者完成。

行员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分行及辖内各机构的同一部门、同一机构(指分行/异地分行本部、分行/异地分行营业部、各支行)工作。

当员工出现回避情形的,职务层级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级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级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单方有职务,无职务的一方回避;双方均无职务的,非业务骨干的一方回避。

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一方可调整或调离工作岗位;违反行员聘用回避规定,经查实的,将对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行员实行岗位调离并降级、降职直至职务解聘、解除劳动合同。

简而言之,银行聘用的亲属回避规定是为了防止银行内控风险发生,不能和有亲属关系的领导在同一机构工作,不能在岗位职能上有所冲突,在人力变动时没有建议权利等。

所以如果没有出现以上情况的同学还是建议报考。银行遇到员工亲属入行的时候人力资源部都会酌情考虑以上问题。

符合亲属回避原则选是还是否?

6. 亲属回避制度是什么?

亲属回避制度一般适用于任职招聘或者是国家公务考试等等,想要知道具体怎么分辨,就要先清楚了解亲属都是哪些。在规定中亲属有属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相关人,这些人不能担任双方有关的直接隶属同一个领导的职务或者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也不可以;凡是父母子女关系的,也不可以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可以,也不能够担任对方领导职务单位的人事工作或者相关的监察工作。这些职务内容不难看出都是息息相关的,目的是为了双方滥用职权。所以都要回避才行。
另外还要比较特殊的职务就是公务员,公务员也是需要进行回避制度,这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滥用职权为亲属谋私盈利对其任职的职位执行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
一、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又叫做职务回避,凡是有法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任职回避的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的,
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中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等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等。这些人回避的职务包括:同一个单位担任双方直接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其中一人担任的领导职务单位从事组人事、监察、审计和财务等工作。

7. 亲属回避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质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亲属回避规定是什么

8. 亲属回避原则是指哪些亲属需要回避?他们为什么需要回避

一、亲属回避制度就是属于夫妻,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姐妹和双方的儿女有婚姻关系的,这些人员是不能够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说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的,也不能够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的工作,亲属回避制度隶属公务回避制度中的一种。
二、回避的目的是为了双方滥用职权等。
资料扩展:
亲属回避制度本身就是为了避免公务人员之间在工作之中,利用这种亲属关系进行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利益可能性。所以说,如果自己家里面有亲属在担任上述的这些职位,尤其是公务人员比较特殊,一般的其他工作单位或者岗位对于亲属回避制度可能要求的并不多,但是公务人员不一样,要明白重要性,公务人员是属于国家机关的,那么自己在报考公务员或者其他工作职位的时候就要先了解清楚亲属回避制度,这样才能避免造成很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