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种类、用途?

2024-05-17

1. 信用证的种类、用途?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主要单据,如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凭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于光票信用证。
由于不附货运单据,出口商可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以前,就开出汇票,请求银行议付。因此,光票信用证实际上具有预先取得货款的作用。
但是有的出口商与进口商关系比较密切,先将货运单据按信用证规定寄给进口商,方便进口商提货,然后凭光票向进口商收款。
二、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
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也就是不必事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
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时,若通知行于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付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出口商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只要出口商提供的汇票、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不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商收取货款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比较广泛。
三、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各款规定的汇票、单据,履行付款。保兑信用证的银行叫做保兑行(CONFIRMED BANK)。
四,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的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可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可能是可撤销信用证。

扩展资料: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
(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包含的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三原则:
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
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
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参考资料:信用证—百度百科

信用证的种类、用途?

2. 信用证的种类、用途?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主要单据,如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凭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于光票信用证。
由于不附货运单据,出口商可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以前,就开出汇票,请求银行议付。因此,光票信用证实际上具有预先取得货款的作用。
但是有的出口商与进口商关系比较密切,先将货运单据按信用证规定寄给进口商,方便进口商提货,然后凭光票向进口商收款。
二、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
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也就是不必事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
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时,若通知行于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付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出口商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只要出口商提供的汇票、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不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商收取货款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比较广泛。
三、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各款规定的汇票、单据,履行付款。保兑信用证的银行叫做保兑行(CONFIRMED BANK)。
四,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的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可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可能是可撤销信用证。

扩展资料: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
(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包含的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三原则:
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
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
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参考资料:信用证—百度百科

3. 信用证种类分别有哪几种?


信用证种类分别有哪几种?

4. 信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大概的流程如下:
进出口双方签订合同---进口方向出口商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出口方安排发货并制作信用证要求的相关交单单据---发货后出口方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提交通知行---通知行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开证行审单并和开证申请人即进口商确认无误后向进口商解压单据以便其报关取得货物,同时按照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条款向通知行付款---通知行收到货款后通知出口商---交易完成

从上面可以看出,出口商必须以发货为前提才能取得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如提单等)并提交银行进而得到货款;进口商要以保证付款为前提才能从银行解压单据报关取得货权。这是一种同时保证出口商一定履行向进口商发运符合合同规定货物的义务,进口商一定向出口商履行付款的义务。

5. 信用证种类分别有哪几种?

是国际结算方式的一种。信用证方式是典型的逆汇。(逆汇:由债权人主动出具票据,委托银行向债务人收取一定金额款项的方式,结算工具是由债权人转向债务人,资金是由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开给受益人的书面保证文件,开证行在一定的期限和规定的金额内,只要受益人交来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开证银行一定付款。
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种自主文件,但其一旦开出,便独立于买卖合同。
3.信用证是单据业务,各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
信用证的种类
1.依信用证是否附有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和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通常用于总公司与分公司间的结算。
2.按开证行承担的付款责任,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和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信用证必须表明是否可撤销,如未表明,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按信用证上是否有另一家银行的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
4.按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和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
5.按信用证是否可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和不可转让信用证(Untransferable L/C)。
6.根据信用证金额能使用的次数,分为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和非循环信用证(Non-revolving L/C),其中循环信用证又可分为按时间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around Time)和按金额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around Value),它又分为三种:自动式循环信用证、半自动式循环信用证、非自动式循环信用证。
7.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又称为转开信用证、桥式信用证、从属信用证、补偿信用证,是指中间商受到进口商的信用证后,要求原通知行或其它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立一张内容相似的新证给另一受益人,这种信用证就是背对背信用证。
8.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是指进出口双方相互向对方开出信用证进行结算的方式。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受益人。
9.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Credit)又称打包放款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以前这一条款多打成红色。
使用信用证结算,实际上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卖方要求买方开来信用证以后,才会把单据交给付款行,也就是说,只有付款行付款后,买方才能拿到提取货物必须的单据。这种方式在国际货款结算中是十分安全的。一般在初期建立业务关系的公司间会要求必须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信用证种类分别有哪几种?

6. 信用证的作用

  1.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分为:自动式循环,非自动循环。   (7)对开信用证。   (8)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   (9)预支信用证。   (10)备用信用证。     2.信用证的用途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3.申请条件?   如果企业在银行已开设公司帐户,并操作过一段时间业务(具体多长时间,视每个银行不同,一般银行需要看公司在银行的交易记录是否良好),如果该公司帐户操作良好的话,并在公司帐号存有100%的保证金,银行就可以开同等金额的信用证。    4.各国对信用证有什么特别规定?   由于信用证的特殊性,其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这样各国的银行只是依照这样几个特点来操作。我并没有碰到什么特别的规定

7. 信用证的作用?


信用证的作用?

8. 信用证种类有哪些

常见信用证有以下种类:
 
 一、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二、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三、可撤销(REVOC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四、不可撤销(IRREVOCABLE)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多。
 
 五、保兑(CONFIRMED)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对开证银行的资信不了解,对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外汇管制过于担心,怕收不回货款而要求加具保兑的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得到了双重保障。
 
 六、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七、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八、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
 
 九、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况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
 
 十、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如果信用证上允许可以分装,信用证可分别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这种转让可看成一次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十一、背对背(BACK-TO-BACK)信用证:是受益人要求通知行在原有的信用证基础上,开立一个新的信用证,主要两国不能直接进行贸易时,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贸易。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证信用证都产生于中间交易,为中间商人提供便利。   
 
 十二、对开信用证:双方互为进口方和出口方,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为实现双方货款之间的平衡,采用互相开立信用证的办法,把出口和进口联系起来。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也称回头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回头证的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回头证的开证行,两证的金额约略相等。
 
 十三、循环(REVOLVING)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即可多次循环使用之信用证,当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完后,仍又恢复到原金额。买卖双方订立长期合同,分批交货,进口方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即可开立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可分为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和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两种。
 
 十四、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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