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4-05-15

1. 石家庄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如不调整,可仍执行原缴存比例。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1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石家庄公积金缴存比例

2. 2022年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2022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1599元,最低为4320元。对照2021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0610元,最低为4122元这组数据,意味着2022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度最高值上调了989元,最低值上调了198元。
   
      什么是公积金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用人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 - 12%。通常,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1、个人计算方法: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夫妻共同计算方法: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石家庄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4. 请问石家庄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石家庄公积金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5. 2022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凤凰网房产从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获悉,6月21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对于工资扣减以及住房贷款会直接相关,文件显示,2022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1599元,最低为4320元。而2021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0610元,最低为4122元。也就是与去年相比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值上调了989元,最低值上调了198元。



2022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6. 石家庄公积金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石家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7. 2020年河北公积金缴纳比例新变化 河北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近日,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进行必要调整的通知,提出暂停、停止办理这些业务
    
  暂停、停止办理这些业务
  一、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二、停止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到这些内容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
  (二)在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在经中心认可的其他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所购住房为手续合法、产权清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存量房,并且不在拆迁公告、司法冻结或封存及危房范围之内。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已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经过房产交易部门鉴证;借款人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房款交清日期或办理贷款日期前申请贷款,如无约定日期,应在合同鉴证后六个月内申请贷款。
  存量房应在房屋交易完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六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有稳定的收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信用情况依据其信用报告进行核定:
  1.信用卡信息。贷记卡,累计逾期期次大于等于10期的不予受理。如果逾期原因不是由本人造成的,可由造成其逾期的部门或者单位及银行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单据,核实无误后可以受理;准贷记卡,60天以上未还款期次累计大于等于6期的,不予受理;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信用卡透支金额累计大于等于10000元的需结清,并提供证明。
  2.贷款明细信息。累计逾期大于等于6期的不予受理;连续逾期大于等于3期的不予受理。如果逾期原因不是由本人造成的,可由造成其逾期的部门或者单位及银行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单据,核实无误后可以受理。
  (六)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60%。
  (七)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并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八)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及其配偶以及房屋其他共有权人、共同还款人正在偿还公积金贷款的;
  (二)单身职工或者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待转、待兑等状态的;
  (三)单身职工或者夫妻双方未经批准缴存比例低于单位、个人各5%的,月缴存额低于规定的最低额度的;
  (四)单身职工或者夫妻双方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达到三个月的;
  (五)单身职工或者夫妻双方工资基数低于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六)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的存量房;
  (七)借款人与共有人不是夫妻关系或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共有人是未成年人的;
  (八)借款人或其他共有人个人信用情况不符合中心规定的;
  (九)恶意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存量房房龄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超过50年的;
  (十一)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十二)中心认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况。
  父母可与单身子女共同还款
  单身子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不能满足贷款需求时,可由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共同还款,并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并根据我市住房价格水平、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和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资金规模等因素合理调整,目前单、双职工最高限额均为60万元。
  第十五条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根据其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期限及还贷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不得超出最高限额,同时最高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
  存量房的房产价值根据房产契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中的房屋价格核定。
  第十六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借款人购房价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第十七条借款人的还贷能力根据其工资收入确定,且保证每个家庭每月至少1000元的生活费用。
  月收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还款能力=月收入-1000元
  借款人有未结清商业银行贷款的,核算还贷能力时,需将未结清贷款的月还款额与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一并核定或在借款人贷款额度中扣除商业银行贷款余额。
  第十八条借款人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方式核定收入:
  (一)另一方为军人的,需提供收入证明,一并核定工资收入;
  (二)另一方公积金缴存不满6个月但缴存状态正常的,一并核定工资收入。
  第十九条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年龄及还贷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且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收入稳定、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第二十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下一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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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公积金缴纳比例新变化 河北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8.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法律分析:石家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