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客体包括哪些

2024-05-12

1. 民事权利客体包括哪些

1.物。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5.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与物不是同一概念,有价证券通常为权利凭证,它既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又可以成为债权的客体。
6.非物质利益。人身权的客体为非物质利益,亦称精神利益。如自由权的客体是自由价值。
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还可以是某种民事权利(如权利质押关系的客体是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如债务移转合同的客体即使被移转的债务)。
一、民事权利的主体是什么
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法律,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及个别情形下的国家(如国家成为无主财产的所有人)。
二、自然人什么时候享有民事权利
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时为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自然人从出生起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胎儿也是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若娩出的胎儿为死体的,则胎儿自始一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客体包括哪些

2. 民事权利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有区别吗?

民事权利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两者没有显著区别。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民事权利的客体,又称为民事权利的标的。

3. 民事权利客体的范围

1、民事权利客体是物。物权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物权关系的客体是各种物,但以有体物为限,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
2、民事权利客体是行为。相对于物权而言,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一定给付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体现在财产利益上,所以债务人的作为与不作为是债权的客体。
3、民事权利客体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民事权利以利益为基础,对客体进行间接支配或者直接支配。
4、民事权利的客体是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
一、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
民事权利客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民事权利含义及分类
(一)含义如下: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二)分类如下: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认真阅读完这些内容,是不是对民事权利还有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有了一定的认识。民事权利客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民事权利客体的范围

4. 民事权利客体的种类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一、民事权利的本质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
二、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
第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5. 民事权利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有区别吗?

民事权利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两者没有显著区别。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民事权利的客体,又称为民事权利的标的。

民事权利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有区别吗?

6. 民事权利客体的类型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客体主要包括:
  1. 物。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2. 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 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 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5.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与物不是同一概念,有价证券通常为权利凭证,它既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又可以成为债权的客体。
  6.非物质利益。人身权的客体为非物质利益,亦称精神利益。如自由权的客体是自由价值。
  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还可以是某种民事权利(如权利质押关系的客体是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如债务移转合同的客体即使被移转的债务)。

7. 人身权的客体是民事主体的甚么

人身权的客体是指人身非财产利益,是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成为民事权利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者分配转移某种利益,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虽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但可归结为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
自罗马法以来的法律思想认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权力客体,又称权利标的。权利客体受权利主体支配。权利客体远较“物”的概念含义广泛,是指受权利主体支配的各种权力的对象,不仅包括物,而且包括各种权力、利益以及无财产价值的作为或不作为。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具有以下特点:
(1)利益性。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能够满足人们利益需要的载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总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是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这种利益主要是为了满足未成年人的需要,若无该种利益,就不会存在该种权利。
由于人的利益需求是多方面的,既有物质利益,也有非物质利益,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囊括非物质利益。
(2)客观性。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存在于主体之外的,是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客观上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不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如长生不老药、永动机等。

客体种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1.物。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体现,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
2.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智力成果的载体,而是载体上的信息,载体本身属物权保护对象。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尊严、荣誉、身份等等。人身利益虽然与主体人身不能分离,但并非主体本身,而只是能够满足主体人身需求的客观事物,因此它是人身权关系的客体。

其他客体
1、权利。
尽管权利的本质多有争议,但是权利总是与利益相联系的,或者说权利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虽然通常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但由于权利的利益属性,使其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是:
(1)必须是财产权利,人身权利通常不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姓名权、肖像权等不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唯一的例外是,企业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因而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2)必须是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不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不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专属于权利人自身的财产权不可转让(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3)必须是法律规定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权利。如《担保法》对土地使用权、质权的规定。
2、非物质利益
非物质利益又称人身非物质利益或者精神利益,是物质利益或者财产利益的对称。非物质利益成为权利客体或者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由其利益属性决定的。就自然人而言,非物质利益包括生命、健康、自由、名誉、个人秘密、荣誉等,这些非物质利益使其成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的客体。
就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而言,非物质利益包括名称、名誉(或商业信誉)等,这些非物质利益使其成为名称权、商誉权的客体。非物质利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点是其不可转让性和不可转移性,除非法律有明确的例外规定。

特征
1、有益性:指能满足人们的利益需要。
2、客观性:指不依主体的意识而转移。
3、法定性:指由法律所规定。
参考资料
魏振瀛.民法(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人身权的客体是民事主体的甚么

8.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答案】D
【答案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主要有四类: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有些权利也可是客体。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不同的客体,如物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买卖合同关系是一种债权关系,交付标的物和货款的行为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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