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 结题时在什么情况下被终止

2024-05-16

1. 国家社科基金 结题时在什么情况下被终止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存在下列的情况会被终止:1.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2.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3. 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4. 剽窃他人成果;5.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6. 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7.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8.最终成果存在较多引文和注释不规范的问题;9.因长期拖延、多次催促仍未申请结项或未提交修改稿的项目10.理论或方法明显不当今后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中,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术规范性的审查力度,一旦发现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不规范等严重问题,视情况作出终止或撤项处理,并及时上网通报,以实际行动加强学风建设和引导,维护国家社科基金的纯洁和尊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与1986年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样,是中国在科学研究领域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面向全国,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国家社科基金设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等23个学科规划评审小组以及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已形成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六个类别的立项资助体系。

国家社科基金 结题时在什么情况下被终止

2. 社科基金结题复审意见一定做吗

1、重点项目应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般、青年项目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各项内容需完整、如实填写。特别注意:
① 项目负责人须在“声明”、“总结报告”处签字;
②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所在单位应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签字,其中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盖章由课题组负责人自行办理,所在单位意见应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科学部开具盖章证明;
③ “数据表”中预期成果形式、计划完成时间、字数、结项种类等条目的漏填、错填情况较多,科研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原始数据,确保信息真实。
3、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的经费管理,从即日起,凡2007年以前立项的项目除了要附财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的“项目收支明细表”外,还须提供原始“经费预算表”复印件,两表要装订在《结项审批书》的经费决算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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