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的试点有哪些要求?

2024-05-13

1. 无车承运人的试点有哪些要求?

根据好伙伴旗下的货超多(专门帮助物流软件企业搭建无车承运人)掌握到的资料如下:    

1. 总共上传的运单必须大于1万单    
2. 总共上传的运单天数必须多余两个月    
3. 整合货运车辆必须多余300辆。    
4. 已经上传的订单平均接入的异常率必须低于5%    
5. 已经完成的运量必须多与两万吨。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可以咨询好伙伴,货超多。

无车承运人的试点有哪些要求?

2. 无车承运人试点政策

法律分析:目前无车承运人升级为网络货运经营,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局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税务优惠:1、具备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包括不限于ICP证);2、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以上);3、网络货运APP(最好取得软件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3. 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期间有什么成效?

据有关数据统计,试点物流企业车辆使用率提升了50%,从资源整合和集约发展入手提升了物流效率;另外还提升了物流运输的组织效率;第三个是有效规范了物流运输的运营行为。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监测工作亟待加强;二是退出机制亟需完善,对试点企业的监督管理仍显薄弱;三是制度标准体系亟待建立。
(好伙伴旗下-货超多无车承运人平台)
“这个时代是由物联网为代表的技术革命引起的,冲击了以往用资产为依据的能力、风险、责任评估体系,不改变原有的制度将无法释放技术革命带来的巨大生产力。”调整生产关系,建立新制度以适应新的生产力,就是试点建设的意义。
好伙伴旗下,货超多无车承运人平台,能在最短时间内,5天,协助全国各省市的物流企业,申请无车承运人资质,服务包括
(1)提供无车承运人资质申请的方案,1天内修订。
(2)提供无车承运人平台,3天左右部署。
(3)协助申请ICP备案及ICP电信经营许可证。
(4)代企业进行现场技术答辩

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期间有什么成效?

4. 交通部最新的无车承运人政策有哪些?

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无车承运人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可以根据实际运输方式选择“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下明细项目给委托方开具发票。但是目前无车承运人所面临的最大税负问题是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税发票,即:虽然现在无车承运人可以给货主开具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解决了货主发货时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但只是将这些问题由货主转嫁到无车承运人一方。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0号公告: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无车承运企业向托运方开具运输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取得足额进项抵扣,一是个体运输户流动性强,无法实现有效管理,代开发票困难,二是即使代开也只能取得3%的进项税额抵扣税率。因此,在营改增之初,无车承运企业为了减少税收负担水平直接联系第三方代开或要求个体户自行提供第三方代开发票,导致运输行业虚开发票风险较高。
2017年第30号公告的出台,承认了无车承运业务链条中实际承运人的纳税地位,扩大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旨在实现无车承运业务增值税税负有效降低的目标。
1.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无车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
2.条件:必须由无车承运企业实际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包括燃油费和路桥费;上述生产资料的消耗必须与实际承运业务匹配。
3.必须为实际承运业务使用,强调无车承运人对实际承运业务的过程管控。
税总函〔2019〕405号:网络平台道路货运企业可代实际承运人开票
考虑到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散乱众多且普遍不愿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征管现状,为提高货运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便利性,实现无车承运到网络货运的平稳过渡,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发布税总函〔2019〕405号《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并严格税总函〔2017〕579号的规定,对网络货运企业为平台会员代开发票条件予以明确:
1.仅限于为会员通过平台承揽的货运服务代开;
2.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发票需备注纳税人名称、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及运输货物信息等。
3.应签订承揽运输服务合同,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信息统一留存。
资金流水单与运单不匹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539号)曾披露,经对无车承运人试点进行调研,发现无车承运业务普遍存在,运单与资金流水单匹配率低。部分试点企业上传的运单为车货匹配业务单据,而非承运业务单据,导致大部分运单数据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资金流水记录,试点企业运单与资金流水单匹配率仅为19.9%,仍然存在线上刷单、线下交易的灰色操作,部分试点企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车承运,未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历时3年,无车承运人试点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交通部2019年9月6日公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通过网络平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的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无车承运、网络货运,归根结底要回归到“承运”这一业务实质,前述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也为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了方向,平台企业应从入网车辆的身份核验上,确保入网车辆资质合规,人车一致;其次,个体运输户提供的燃油费、路桥费发票的入账,应关注真实性与相关性;再就是严格按照税总函相关规定代开发票。

5. 无车承运人适用于哪些范围

目前,对承运人所下的定义,一般是“与发货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者实际完成运输
的人”。国际货运代理人进入运输领域,开展单一方式运输或多式联运业务时,由于
与委托人订立运输合同,并签发运输单证(fct、fbl等),对运输负有责任,因而已
经成为承运人。但是,由于他们一般并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只能通过与拥有运输
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由他人实际完成运输,这种承运人一般称为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在实际业务中只是契约承运人,而实际完成运输的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
由于经济、技术实务不同,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船承运人经营业务的范围有较
大区别,有的无船承运人兼办货物报关、货物交接、短程拖运,货物转运和分拨、订
舱及各种不同运输方式代理业务,有的只办理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业务。但一般来讲,
无船承运人的主要业务是:
1.
作为承运人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签发货运单据(提单、运单),并对从
接受货物地点到目的地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负责。
2.
作为总承运人组织货物全程运输,制定全程运输计划,并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
3.
根据托运人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订舱)。
4.
从托运人手中接受货物,组织安排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输,订立运输合同(以本
人的名义),并把货物交给已订舱的海运承运人。在上述交接过程中,代货主办
理报关、检验、理货等手续。
5.
如有必要,办理货物储存和出库业务。
6.
在目的港从海运承运人手中接受货物后,向收货人交付货物。对于货主来讲,将
货物交给无船承运人运输,比交给传统意义上的承运人运输在手续上要简便得多,
而且可省去委托货运代理人这一环节。

无车承运人适用于哪些范围

6. 目前无车承运人企业公司有哪些?

根据2018年2月12日交通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企业共有229家具体如下:
北京数据在线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运输(天津)有限公司、世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物流集团天津货运有限公司、天津陆路港公路运输发展有限公司、振华东疆(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邯郸市邯钢集团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分通河北物流有限公司、唐山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运河北分公司、河北快运集团、河北万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胡子物流有限公司、河北沃车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远迈信息技术张家口有限公司、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快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聚鑫物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云启正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云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山西新晋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卡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经纬通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诚昊启元股份公司、内蒙古安快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连流畅贸易有限公司;
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鞍山新资讯信息有限公司、特兰格睿物流(大连)有限公司、辽宁诚通物流有限公司、沈阳传化陆港物流有限公司、辽宁门到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辽阳第地嘉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营口四海互联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农信货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中成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香江物流有限公司、吉林省掌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吉高物流有限公司、哈尔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哈尔滨新赛力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只点互通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北斗天宇卫星导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胖猫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天地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浦物流有限公司、丹阳飓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远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恰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友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江苏物云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金陵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政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星通北斗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零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吉安集装箱甩挂运输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林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宜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常州易呼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惠龙易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传化货嘀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大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卡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车马象物联网络有限公司、杭州菜鸟橙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浙江专线宝网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未名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宁波万联国际集装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聚合集卡联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红狮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运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安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网运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黑豹运输有限公司、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慧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流有限公司、芜湖运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神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天地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市闽运兴物流有限公司、铁联物流有限公司、福建好运联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福建省慧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联冠汇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未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迅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万佶物流有限公司、江西正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峰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希杰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济南传化泉胜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京博云商物流有限公司、满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一点科技有限公司、弘嘉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山东航天九通车联网有限公司、开封市宏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脱颖实业有限公司、中原大易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大一物流有限公司;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卓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安联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紫云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色马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南中原云工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永康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我家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武汉物易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小码大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天地汇天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车联天下物流有限公司、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湖北天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湖北真好运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湖南海驿智能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国联捷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长沙市实泰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天骄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雁城物流园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湖南省京阳物流有限公司、湖南神州大地行物流有限公司、湖南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林安汇信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志鸿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美泰物流网科技有限公司、好多车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集团广州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运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鑫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卡行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增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舶司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调车宝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讯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阿凡达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芃科技物流有限公司、风神物流有限公司、广州踏歌行物流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运柜宝物流有限公司、广东一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蜀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道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货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返空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天地汇顺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卡行天下物流有限公司、成都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东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华峰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中交兴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沙师弟(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返空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遵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贵州水钢物流有限公司、贵州道坦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货车帮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腾俊多式联运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航速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瑞和锦程实业有限公司、榆林货达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银天物流有限公司、陕西恒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远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胜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榆林卡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和硕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通物流有限公司、宝鸡华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恒泰运输集团、甘肃东部运输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武威腾宇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甘肃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甘肃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宁夏众力北斗卫星导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汇通互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宁市松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智慧天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华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新疆聚鑫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扩展资料:交通运输部将无车承运人更改为网络平台货运资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相关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现代物流市场新业态,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在系统梳理总结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开展了两年多的无车承运试点将全面放开,并更名为“网络货运”,这让之前一直观望的意向企业看到了希望。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交通运输部将无车承运人更改为网络平台货运资质

7. 无车承运人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1. 无车承运人申报时间有限,各省申报时间不统一,申报时间一般很短,在一个月左右,如果答辩失败就要等下次申报开放时间了!
2. 申报无车承运人需要无车承运人平台(物流软件),而且无车承运人平台是有标准的,如果不达要求,也有很大可能申报失败,所以选择好的无车承运人平台是至关重要的!
3. 申报时需要提交该企业的申报方案,申报方案也是很严格,而且也要专业性!
4. 申报到最后还需要现场答辩!
成都好伙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申报无车承运人资质工作和定制物流软件,专项无车承运人服务,旗下有针对无车承运人项目研发货超多-无车承运人知名品牌,专业方案/现场答辩团队。

无车承运人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8. 无车承运人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无车承运人申请需要条件如下:1、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传统货运企业、多式联运企业、甩挂运输企业等均可申报;2、具有从事互联网平台运营经验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3、试点期间能够优化运输组织,完成一定数量货运量,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上传运单和资金流水,有整合一定数量货运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无车承运人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1、无车承运是一种新型的物流运输模式,科技含量很高。所以,要求公司要有一定的实力;2、公司最好有物流运输行业相关经营经验。这样更有利于通过注册审核;3、公司合规合法,经营正常,无违法行为。如果是新注册的公司,那么人事,税务方面都必须合规才行。4、公司法人不能有失信记录,不能有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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