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掉维修基金是怎么处理?

2024-04-28

1. 房子卖掉维修基金是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公共维修基金只是房主在当时购买新房的时候交的,这个费用相当于给房子买的保险,是跟随房子走的。在现实交易中,房子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就会跟随房屋自动转移。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开发商)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买方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是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开发商基本上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代为办理产权证。这是因为开发商在为业主代办按揭贷款时,银行要求开发商承担阶段担保责任。在业主的产权证没办下来之前,开发商为业主承担了担保责任。【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房子卖掉维修基金是怎么处理?

2. 房子卖掉维修基金是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公共维修基金只是房主在当时购买新房的时候交的,这个费用相当于给房子买的保险,是跟随房子走的。在现实交易中,房子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就会跟随房屋自动转移。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开发商)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买方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是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开发商基本上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代为办理产权证。这是因为开发商在为业主代办按揭贷款时,银行要求开发商承担阶段担保责任。在业主的产权证没办下来之前,开发商为业主承担了担保责任。【法律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3. 我的房子卖掉了,里面剩余住房维修基金怎么办

剩余住房维修基金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四种处理方法:
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我的房子卖掉了,里面剩余住房维修基金怎么办

4. 卖房后房屋维修基金应该怎么办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费用并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那么,卖房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办呢?
卖房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办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一般为购房款的2-3%。售房单位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售房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能否向买方索取
根据2008年实施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无法要求业主委员会退还。
在法律层面并无关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屋维修基金由谁承担的明确规定,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表述。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房屋维修基金缴存人与产权人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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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房子卖了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我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而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当房屋转让时,房屋维修基金也会转移给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1、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房子卖了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6. 房子卖了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我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而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当房屋转让时,房屋维修基金也会转移给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1、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7. 房屋卖了维修基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维修基金用完后,应由小区全体业主续交,具体方案以业主委员会制定为准,若该小区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续交方案应由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共同商议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房屋卖了维修基金怎么办?

8. 卖房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1、按照相关规定,房子出售后,在办理房子过户手续时,其相关的维修基本部分也将随房子一起过户。因此,归买家所有。但如果卖房方之前没有缴纳过房屋维修基本,那么,第二次交易时,买方需要按照房子成交价的百分之二补交房屋维修基金。另外已经购买的公房的房屋性质比较特别,所以房屋的维修基金也是没有缴纳过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已经购买的公房在交易时,购房者需要安装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二缴纳维修基金,这样交易方才算是合法有效的。
2、不过如今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屋维修基金由谁承担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表述。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房屋维修基金缴存人与产权人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应约定好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更名)。
3、因为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因此无论卖方和买方都无法进行提取,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卖方一般没有问买方单独索取补偿的。如果卖方希望买家承担公共维修基金,好的方法是把希望买方承担的部分报在房屋总价当中。
一、房屋维修基金后期可以退吗
1、房屋维修基金后期是不可以退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退还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形,但是有规定可以返还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形,如果房屋灭失的,房屋的维修基金的分账户中结余部分可以返还给业主。
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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