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

2024-05-13

1. 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

从3月1日开始,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正式启动,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你是要退税还是补税?一起来听税务律师的专业指导。
      2021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跨度4个月。3月1日至3月15日,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每天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办理时间。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那么,什么情形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斌介绍,第一种情形是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缴税额可以申请退税的;另外一种情形就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缴税额,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补缴税额超过400元的,需要办理汇算。      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王国斌律师介绍,第一种情形是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是应补税的税额不超过400元的;第二种情形,需要补税,但是年综合收入小于12万元的;第三种情形就是预缴税额和他的汇算应缴税额恰好是一致的;第四种情形就是可以办理退税,但是当事人却放弃权利的。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是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王国斌律师支招,在填报之前,要将自己年度发生的一些费用进行统计计算,以便准确填报。可以就五险一金、子女教育、自己的继续教育投入、赡养老人、房屋的租金、房屋贷款的利息等等费用进行填报,获得专项附加扣除。在相关信息填报后,国家税务系统会根据填报的信息进行综合计算,从而得出可以享受的退税金额。在填报子女的教育投入方面,如果涉及到夫妻双方填报的,建议对个人所得税缴纳需求较高的夫妻一方进行更多的填报扣除。夫妻某一方如果收入高于12万元,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上就有更多的要求,建议这一方对相关费用的扣除设定比例高一点,或者全部承担。另外在涉及到赡养老人的费用方面,如果有兄弟姐妹的这样的操作也应该参照。

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

2.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综合所得,指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总称,如果同时取得这4项收入应在年终自行或委托单位办理综合计征,目的是该补税的补税,该退税的退税,个人办理也比较简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即可办理,不管在同一地区还是不同地区取得的综合所得都要合并计税。
汇算清缴,每年申报一次,3月1日到6月30日对上年的情况做汇算清缴,这里也是涉及补税和退税的问题,刚才的综合所得情况也是在这个期间办理,统称为综合计征汇算清缴。如果不需要补税或退税可以不用处理。
累计预扣法,为了更接近年终的个税缴纳额,减少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汇算清缴人数,实行累计预扣法,每月个税累计计算,减去已经预扣个税,就是当月要缴纳个税,对于个人来讲,会发现计税方式有一些变化,每月工资统一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个税,每月个税起征点也是逐渐增加的,比如基本减除额是5000元×在职月数,1月5000元,2月10000元,3月15000元…。如果你跳槽了,到新单位的第一个月依然从5000开始累加,所以跳槽的人一般都需要做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综合所得,指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总称,如果同时取得这4项收入应在年终自行或委托单位办理综合计征,目的是该补税的补税,该退税的退税,个人办理也比较简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即可办理,不管在同一地区还是不同地区取得的综合所得都要合并计税。
汇算清缴,每年申报一次,3月1日到6月30日对上年的情况做汇算清缴,这里也是涉及补税和退税的问题,刚才的综合所得情况也是在这个期间办理,统称为综合计征汇算清缴。如果不需要补税或退税可以不用处理。
累计预扣法,为了更接近年终的个税缴纳额,减少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汇算清缴人数,实行累计预扣法,每月个税累计计算,减去已经预扣个税,就是当月要缴纳个税,对于个人来讲,会发现计税方式有一些变化,每月工资统一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个税,每月个税起征点也是逐渐增加的,比如基本减除额是5000元×在职月数,1月5000元,2月10000元,3月15000元…。如果你跳槽了,到新单位的第一个月依然从5000开始累加,所以跳槽的人一般都需要做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4. 综合所得要办理汇算清缴有什么情形

1、个人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1)奖金。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补贴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4)救济性款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
(5)保险赔款。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
(6)转业复员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安家费、离退休费用。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外交人员所得。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司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协议免税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其他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5. 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是怎么回事

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还需将取得的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计算涨工资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最新标准是什么
2022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标准是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税计算方法:
1、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税率表:
1、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45%,居民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经营所得税率表,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表,劳务报酬每次扣减20%费用后,按次预扣预缴,适用预扣预缴税率表,年度并入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汇算清缴后,所缴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4、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税率表;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

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是怎么回事

6.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综合所得, 指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总称,如果同时取得这4项收入应在年终自行或委托单位办理综合计征,目的是该补税的补税,该退税的退税,个人办理也比较简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即可办理,不管在同一地区还是不同地区取得的综合所得都要合并计税。汇算清缴,每年申报一次,3月1日到6月30日对上年的情况做汇算清缴,这里也是涉及补税和退税的问题,刚才的综合所得情况也是在这个期间办理,统称为综合计征汇算清缴。如果不需要补税或退税可以不用处理。累计预扣法,为了更接近年终的个税缴纳额,减少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汇算清缴人数,实行累计预扣法,每月个税累计计算,减去已经预扣个税,就是当月要缴纳个税,对于个人来讲,会发现计税方式有一些变化,每月工资统一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个税,每月个税起征点也是逐渐增加的,比如基本减除额是5000元×在职月数,1月5000元,2月10000元,3月15000元。如果你跳槽了,到新单位的第一个月依然从5000开始累加,所以跳槽的人一般都需要做汇算清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7.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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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8.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纳税人申请退税。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以下两个: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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