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去世后待遇

2024-05-14

1. 养老保险去世后待遇

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能领取什么待遇?

养老保险去世后待遇

2. 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金

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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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老人交了社保死后有哪些待遇

很多人看社会保险,总是只看到一种待遇——养老金。实际上,除了退休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以外,社保还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待遇。比如说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保障,参保人提失去劳动能力可以提前退休、退职或者领取病残津贴等等。今天主要说一下参保人去世以后,家属可以领取哪些待遇?第一,丧葬补助金。      对于参保人去世,安葬是第一优先的。为了降低其家庭安葬参保人的负担,国家设定了      丧葬补助金,具体标准全国统一为参保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      比如说北京市202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00元,山东省为3644元。因此2021年北京市的丧葬补助金标准即为12,600元,山东省为7288元。2022年由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还会实现快速增长,因此丧葬补助金也会继续提高。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丧葬补助金      必须要提供有关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丧葬证明。如果不符合有关政策,比如说火葬区没有火葬,这一部分钱是不会发放的。
第二,一次性抚恤金。      参保职工因病非因工去世,其家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是一次性给付。工伤职工遗属的抚恤金是按月给付的,两者有很大不同。      因病非因工去世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三个月参保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标准跟丧葬补助金是一样的。满5年不足10年,发放6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满10年不足15年,发放9个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多缴一年多发放一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参保人退休以后养老金每领取一年,减少一个月的发放月数,最低不低于9个月。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一般在9~24个月之间。
      像山东省的话,2021年的标准是在4万元到8.74万元左右。北京市的标准在5.67万到15万元左右。2022年有关标准,会根据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而继续提升。第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参加养老保险,每月我们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还会按照国家规定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近年来记账利率非常高,2016年高达8.31%,2017~2021年相应的记账利率也始终在6%~8%以上。      退休以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利息每年仍然计发,直至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完毕。      如果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话,相应的余额会有继承人继承。      企业职工由于自己缴纳的部分恰好是缴费基数的8%,也就是说个人缴纳的部分肯定不会亏本。至于灵活就业人员能够进入个人账户的只有个人缴费钱数的40%。
第四,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其实,跟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差不多,医疗保险也是有相应的个人账户及退休待遇。      每月都会按照当地规定的记账比例或者记账金额记入个人账户。2022年要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机制,有关记账比例和记账金额将会固定下来。      相对而言,参保人去世以后相应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都可以继承。      实际上,      不管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部分,都属于遗产。但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属于给遗属的待遇。他们在性质上还是有所不同的。      以前的时候,部分地区还有给遗属的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但是2021年9月份,我国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以后,有关生活困难补助不再新增人员,原有的人员保持待遇继续发放,困难遗属可以申请低保或其他救助待遇。      这就是社保参保人员去世以后能够领取的四部分待遇,希望能帮助大家。

老人交了社保死后有哪些待遇

4. 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

可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去世的参保人医保卡内的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依法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金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参保人死亡后,其医保待遇相应停止,但如果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由单位或家属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凭市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到协议银行办理医保卡的注销手续。备注:国家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政策中有明文规定,假如在缴费的中途缴费人去世了,养老保险的处理办法是,可按当地所缴纳的扣除比例扣除共享部分,其余部分可退还给缴费人的继承人。医疗保险的主体是共享,个人日常享受部分在平时已交予本人按月享受,所以,在被保险人去世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政策报销,其他不管你平时交的多与少都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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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老人去世后养老保险

您好!且看如下信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的问题。凡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均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且只有实行火葬的离退休人员才能享有。其家属凭火化证明及火化收据领取,棺葬人员不能享有。一次性困难补助部分,金额为其生前8个月的月基本养老金。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基本工资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并非企业退休人员。如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直系亲属无任何生活来源,可以按规定每月领取抚恤金。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更多信息,您可以向专家的百度账号提问,抑或与其官方微博进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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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养老保险

6. 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法律分析:死亡后的1000元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1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即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达到15年,只是按月领取养老金必备的条件之一。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后,只要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否则,会严重影响到退休后养老金计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7. 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有什么说法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救济金)构成,具体标准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由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社会保险机构支付。遗属可持死亡退休职工死亡证明书、火化证,申领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等到当地社保大厅办理。
  死亡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有余额的,可以继承,遗属可以与死亡待遇一并办理。

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有什么说法

8. 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