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符合的条件是什么呢

2024-05-13

1. 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符合的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国有企业上市条件
国有企业上市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效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司上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或者本法实施后新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面值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十;
6、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符合的条件是什么呢

2. 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等。
一、中小企业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公司申请破产股票会退市吗
公司申请破产,股票不一定会退市。公司申请破产,是由于公司出现了破产事由。股票退市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下: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等。公司申请破产并不是导致股票退市的原因,股票退市需满足上述条件。
三、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
上市公司上市条件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3.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谁

一,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
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与债券的区别:
(1) 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 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赢利情况变动而变动,赢利多就多得,赢利少就少得,无赢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 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 
(4) 经济利益关系不同: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 风险性不同: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不仅是一般的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性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来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谁

4. 发行股票与发行债券有什么不同

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新股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利息;

3、公司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率;

5、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6、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发起人认购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25%以上(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向公众发行的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15%);

8、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发行前1年末,净资产占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但是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证监会规定的合规性要求,如2003年9月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116号)。
发行企业债券与发行公司债券,适用不同的规范。企业债券适用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委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行会同同级计划管理部门审批。

企业在决定通过债券筹集资金后,接着就要考虑发行何种类型的债券以及发行债券的条件。债券发行的条件指债券发行者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具体包括发行额、面值、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有无担保等。由于公司债券通常是以发行条件进行分类的,所以,确定发行条件的同时也就确定了所发行债券的种类。适宜的发行条件可使筹资者顺利地筹集资金,使承销机构顺利地销售出债券,也使投资者易于做出投资决策。在选择债券发行条件时,企业应根据债券发行条件的具体内容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发行额。债券发行额指债券发行人一次发行债券时预计筹集的资金总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资信状况、资金需求程度、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债券自身的吸引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后再确定一个合适的发行额。发行额定得过高,会造成发售困难;发行额太小,又不易满足筹资的需求。

(2)债券面值。债券面值即债券票面上标出的金额,企业可根据不同认购者的需要,使债券面值多样化,既有大额面值,也有小额面值。

(3)债券的期限。从债券发行日起到偿还本息日止的这段时间称为债券的期限。企业通常根据资金需求的期限、未来市场利率走势、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债券市场上其他债券的期限情况、投资者的偏好等来确定发行债券的期限结构。一般而言,当资金需求量较大,债券流通市场较发达,利率有上升趋势时,可发行中、长期债券,否则,应发行短期债券。

(4)债券的偿还方式。按照债券的偿还日期的不同,债券的偿还方式可分为期满偿还、期中偿还和延期偿还三种或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两种;按照债券的偿还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以货币偿还、以债券偿还和以股票偿还三种。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灵活做出决定。

(5)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一般地,企业应根据自身资信情况、公司承受能力、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期限的长短等决定选择何种利率形式与利率的高低。

(6)付息方式。付息方式一般可分为一次性付息和分期付息两种。企业可根据债券期限情况、筹资成本要求、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等确定不同的付息方式,如对中长期债券可采取分期付息方式,按年、半年或按季度付息等,对短期债券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息方式等。

(7)发行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即债券投资者认购新发行的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可分为平价发行(按票面值发行)、折价发行(以低于票面值的价格发行)和溢价发行(以高于票面值的价格发行)三种。选择不同发行价格的主要考虑因素是使投资者得到的实际收益与市场收益率相近。因此,企业可根据市场收益率和市场供求情况相机抉择。

(8)发行方式。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身信誉和销售能力等因素,选择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私募方式、还是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募方式;是自己直接向投资者发行的直接发行方式、还是让证券中介机构参与的间接发行方式;是公开招标发行方式、还是与中介机构协商议价的非招标发行方式等。

(9)是否记名。记名公司债券转让时必须在债券上背书,同时还必须到发行公司登记,而不记名公司债券则无需如此。因此,不记名公司债券的流动性要优于记名公司债券。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发行记名债券。

(10)担保情况。发行的债券有无担保,是债券发行的重要条件之一。一般而言,由信誉卓著的第三者担保或以企业自己的财产作抵押担保,可以增加债券投资的安全性,减少投资风险,提高债券的吸引力。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以担保形式发行债券。通常,大金融机构、大企业发行的债券多为无担保债券,而信誉等级较低的中小企业大多发行有担保债券。

(11)债券选择权情况。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债券发行中,发行者给予持有者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退还的公司债券等。一般说来,有选择权的债券利率较低,也易于销售。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人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等,因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所有权。可退还的公司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给发行人,因而增加了企业的负债和流动性风险。企业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资信状况、市场对债券的需求情况以及现有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要求等选择是否发行有选择权的债券。

(12)发行费用。债券发行费用,指发行者支付给有关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费用。债券发行者应尽量减少发行费用,在保证发行成功和有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发行费用较低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
转债的转换价值与基础股票是一个固定的比例关系,很简单,不需要用图形表示。它可以用一个很简单的“转换比例”来表示;所谓“转换比例”是指一份可转债可以换取基础股票的数量,即 转换比例=可转债面值/转换价格。例如最近工商银行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在发行公告中已规定转换价格为4.2元,6个月后,如果当时可转债面值为120元,你想转成股票。则100份可转债可以转成2857股的股票。其它数量的转债都可以用这个比例进行折算。

5. 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1、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具备前三年连续盈利以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6. 债券的发行人指的是什么?

如果投资者想要投资债券的话,就必须对债券发行那么债券的发行人具体指的是什么呢下面就由的针对此做相关介绍,以供大家了解。
一、债券发行人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化”了的企业。发行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制企业,即“”。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特别的产权特征,也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不是法律上的债券)。而且,不是所有的都能发行债券。从理论上讲,发行债券的必须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等,其他类型的,如无限责任、股份两合等,均不能发行债券。
二、债券发行人的法律依据《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第四条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第五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
3、第八条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发行定价和配售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4、第十一条发行债券,发行人应当依照《法》或者章程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1)发行债券的数量;
(2)发行方式;
(3)债券期限;
(4)募集资金的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6)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需要明确的事项。发行债券,如果对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应当在决议事项中载明。综上所述,债券的发行人指的是有限责任整体,而并不在于个人,也就是说债券的发行人不会是以个人或法人的名义进行发行的。同时债券的发行人在发行债券前需要对债券进行核准,只有证监会审核通过才可以正式发行。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

7. 股票中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企业上市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上市的流程如下:
1、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股票上市申请,报送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2、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准,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签订上市协议书。
4、披露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此外还应当下列公告: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5、股票挂牌交易。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在10%以上
4、公司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
5、公司在完成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后,才能审批并上市。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二、个人可以开证券公司吗
个人可以开证券公司,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股票中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8. 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上市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司上市需要以下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或者本法实施后新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10%。
5、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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