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柜员怎么样,正式的,不过公司说转正要有400W任务量,这个容易弄吗?

2024-05-16

1. 国泰君安柜员怎么样,正式的,不过公司说转正要有400W任务量,这个容易弄吗?

我们是三月试用期达到9个有效户,100W资产,然后名义上转正,进入第二个考核期,第二个考核期九个月,就是说其实真正转正是一年时间,一共45个有效户,500W资产,如果达到了你在这行基本上就站稳了,这个肯定是不容易的,证券行淘汰率很高,当然熬过这一年以后如果不去碰这行的高压线的话收入也是很高的

国泰君安柜员怎么样,正式的,不过公司说转正要有400W任务量,这个容易弄吗?

2. 证券公司的柜员需要拉客户才能取得编制吗?

1、只要是经过正式考试录用的,大型正规的证券公司的柜员只要成为正式工,都会有编制的,这个不存在是否拉到客户的说法。但小型的证券公司是没有编制的说法。
2、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3、证券公司的柜员是银行内部在柜台工作的人员的统称。前台柜员负责直接面向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查询、咨询等;后台柜员负责无需面向客户的联行、票据交换、内部账务等业务处理及对前台业务的复核、确认、授权等后续处理。

3. 证券公司考核期间,他说半年考核客户资产要到400W转正.我达不到怎么办.是不是兼职呢?

朋友,凭借我过来人的身份给你一些忠告,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以下句句都是实话:
第一,证券公司给你说的所谓“转正”,无非就是你进入证券公司的正式的薪酬考核体系里面了,代表公司是按照下属员工进行工资发放。只是名义上的正式职工,编制和他们柜台的或者正式编制是不同的,没有退休金、没有年终奖。你完不成任务依然可以随时清退你。这里的“转正”和进入国企或者公务员的正式编制的概念完全不同哈。
第二,一般来说如果你走人了,你帮证券公司拉的资产就充公了。它为什么要再给你手续费呢?因为公司没发一笔钱都是要经过财务计算的,从理论上将你不是他们员工了,他以什么名义给你,要知道国家法律是不允许证券公司利用社区群体进行客户营销的。如果他发给你,就违规了。当然如果私底下和公司的客户经理关系好,你可以讲客户挂在他那里,私底下分成。不过几十万享受的提成简直是微乎其微。
第三,至于提成比率的问题,各个证券公司规定不同,是不是逐年降低或者3年后还有没有都不清楚,不过基本上很多证券公司都是这样的。

证券公司考核期间,他说半年考核客户资产要到400W转正.我达不到怎么办.是不是兼职呢?

4. 我想去证券公司工作,想到前台当柜员,好进吗?有什么要求啊?有任务要求吗?我是本科应届生,学金融的

证券公司其实现在最喜欢还是营业员也是我们 经常说的经纪人,对于柜员一般不太想要,即使有柜员走了也不会在外面招人,在内部选拔的,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因为柜员是证券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很好待遇工资也很高的,而且很轻松的,很多人都想干柜员,但证券公司不傻,你没有给公司创造价值,他是不会给外面人机会的,而内部员工(经纪人)是在完成很大的资产量才获得的机会。即使给你机会他也会有客户资产的要求,没有完成就滚蛋!其实在证券公司对于学历和所学专业都不在乎,只关心你能否为他创造价值!所以我建议你选择证券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慎重!祝你好运!

5. 我是应届毕业生,签某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员,一年一年签,但是要试用期两个月和实习期6个月,才能转正,劳

根据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只有试用期一说,没有实学期一说。

我是应届毕业生,签某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员,一年一年签,但是要试用期两个月和实习期6个月,才能转正,劳

6. 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所谓的转正是怎么一回事呀?

就是说 刚进公司时候 你不是他们的正式员工 随时可能被开 转正就是成为其正式员工 是不能随便开除的 除非有正当理由 条件一般是拉够**万的任务额~~

7. 请问在证券公司转正需要完成一定的业务,这业务到底是什么?怎样能让考核资产人员知道这些业务是我拉的?

只要你的客户的资金账户上有300万资产即可,甭管他做的是什么业务,一般要求在试用期完成,另外还有创收指标,简单来说就是佣金收入,资产规模以考核日为准。你拉的客户开了户有资金账号,你把这些账号报给你们负责考核的人员,他们可以查到的。祝你好运

请问在证券公司转正需要完成一定的业务,这业务到底是什么?怎样能让考核资产人员知道这些业务是我拉的?

8. 试用期过了还没有转正,也没有说辞退我,公司这么做对不对?

不对,这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