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相关资格

2024-05-15

1.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相关资格

中国《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专章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的承销资格。根据办法规定,从事股票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2)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3)2/3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未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新近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3年以上证券业务或5年以上金融业务工作经历;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有关的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2年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2年以上证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4)证券经营机构在近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2年内未受到规定的取消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处罚。(5)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超过半年;证券兼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账管理。(6)具有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符合规定的风险管理要求。(7)具有能够保障正常营业的场所和设备。(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在股票承销业务中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经营机构,还有特别要求的条件。这些条件:a.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净资产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b.取得证券承销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主要承销业务人员至少6名,并且应当有具备一定的会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c.参与过3只以上股票承销或具有3年以上证券承销业绩;d.在最近半年同倘有出现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而在规定的承销期内售出股票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总20%的记录。我国《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还分别对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作了资格限定。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2)依照《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 已经取得股票承销业务资格;(3)具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权;(4)具有能够保障涉外业务正常开展的通讯设施 、营业场所、设备 等技术手段;(5)具有10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 ,其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员至少各1名;转自轻松过网(6)具有1年以上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或参与承销1次以上股票的经历;(7)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果申请担任外资股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直辖市人的,瞠应具有以下条件:a.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b.依照《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已经取得主承销商资格;c.具有20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员至少各2名;d.具有参与外资股承销的经历;d.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境内上市外资股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国际事务协调人的,除应符合申请从事境内上市外资股经营业务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照所在地法律可经营股票承销业务;(2)具有相当于人民币1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或者由依照境外法律可提供担保并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出具相应的担保;(3)提出申请前2年内未中断在国际市场开展证券承销业务(4)有3名以上熟悉中国证券市场以及相关的政策、法律的专业人员(5)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相关资格

2. 求2011年6月份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的考前押题!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纯粹债券价值+投资人美式买权价值+投资人美式卖权价值一发行人美式买权价值
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的因素(债券价值和期权价值)
  (1)票面利率↗:债权价值↗
  (2)转股价格↗:期权价值↘债券价值↘
  (3)股票波动率↗:期权价值↗债券价值↗
  (4)转股期限↗:转股权价值↗债券价值↗
  (5)回售条款:回售期限越长、转换比率越高、回售价格越高,回售的期权价值就越大。 
  (6)赎回条款:赎回期限越长、转换比率越低、赎回价格越低,赎回的期权价值就越大,越有利于发行人。
14.公司融资成本;债务性融资比权益性融资的风险要小,资本成本低。
  在实际运用中,在比较各种筹资方式时,使用个别资本成本;在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在进行追加筹资决策时,使用边际资本成本。
15.、超额配售选择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种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  ▲超额配售选择权这种发行方式只是对其他发行方式的一种补充,既可以用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也可用于首次公开发行。
16.IPO保荐机构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保荐书、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集、证监会要求的其他
17.持续督导
18.国债销售价格影响因素:(1)市场利率。市场利率的高低及其变化对国债销售价格起着显著的导向作用。 
  (2)承销商承销国债的中标成本。
  (3)流通市场中可比国债的收益率水平。
  (4)国债承销的手续费收入。
  (5)承销商所期望的资金回收速度。
  (6)其他国债分销过程中的成本。
19.公司董事担任条件:以下情形不得当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超过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超过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0.国际开发机构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交材料:人民币债券发行申请报告;
  募集说明书;
  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人民币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为中国境内项目或企业提供贷款和投资情况;
  拟提供贷款和股本资金的项目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和法律文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业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21.何种情况资产评估: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产权转让;(六)资产转让、置换;(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九)资产涉讼;(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3. 根据我国《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答案:B。
解析:
参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第十三条: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第十四条: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根据我国《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4. 关于证券承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2008年10月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真题单项选择题第23题
    关于证券承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时,才由证券公司承销
    B.承销方式有代销、包销
   
    C.证券公司可以预留所代销的证券
    D.证券公司应当在承销期满后30日内,将承销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B
     校答案解析: 《证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第三十二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5. 、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A证券公司发行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元。根据约定,股票发行

股票的发行溢价部分(也就是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减去按面值算的股份发行总额)减去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
4*2000-2000-4*2000*3%=5760(万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A证券公司发行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元。根据约定,股票发行

6.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后考证券交易和证券发行与承销不就没有用了吗,求指点!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后考证券交易和证券发行与承销有用的,通过基础科目及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或已经持有两种(含两种)以上资格证书的,可获得一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及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或已经持有四种资格证书的,可获得二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证书。

适合人群: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证券人员、相关专业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自营投资者以及想在本行业有所提升的有识之士。法律规定证券行业单位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信息技术人员,理工科背景人士有优势。金融证券行业、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有大量优秀高级职员、管理人员都是理工科知识背景。
认真学习教材,基本可以全部通过各科考试,与其他考试不冲突而且互补。证券资格考试备考所花的时间和精力较少。

7. 发行任何证券是否都需要采用承销的方式?

发行证券不一定都采用证券公司承销的方式。证券发行方式按照有无中介,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类,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称为直接发行;发行人将证券委托给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机构代理销售的,属于间接发行。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以不采用承销的方式,另外,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虽然属于公开发行,发行人也可以直接发行,不用采用承销的方式。

发行任何证券是否都需要采用承销的方式?

8. 2015年12月以前考试通过证券基础知识和承销和发行的怎么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后可以申请基金从业相关资格:
1、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可以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2、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市场基础》,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可以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3、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同时通过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可以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看来你得重新报名基金从业的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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