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的案例

2024-05-13

1. 关于民法的案例

1、甲乙形成借贷关系,后来乙归还欠款时,甲通过意思表示以后再说,据此,不能认为甲有赠与的意思,因此,甲乙之间的借贷关系并未变更为赠与关系。
2、乙认为诉讼失效已过,系行使抗辩权。但由于双方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而是刚刚提出归还欠款的要求,因而诉讼时效未过,甲有权要求乙归还欠款。

关于民法的案例

2. 关于民法的案例

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按照《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之一为返还继承获得的财产或者适当补偿。本题中并未出现遗嘱继承,因此都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甲被宣告死亡时,乙、丙、丁都法定继承甲的遗产,各自获得1/3。乙死亡时,丁代位甲继承财产,此财产份额本应属于甲。丙与戊再婚后死亡,丁、戊分割丙的遗产,其中部分包括丙从甲处继承获得的财产。因此,丙在甲宣告死亡时获得甲的遗产,此部分遗产成为丙的个人合法财产,于丙车祸遇难时成为丙的遗产而由丁、戊继承,因此当甲被撤销死亡宣告时,丁、戊应当将此部分财产予以返还。

3. 关于民法的案例

1:赵某父亲有权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但必须有充分的证据。2:我想赵某的父亲有义务归还所继承赵某的遗产。3:赵某无权让孙某归还其合法所购摩托车。4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已经终结,如想组成家庭需要再开结婚证,否则算非法同居。5:想解除李某与赵乙的养子女关系,我想是得由钱某与李某夫妇协商一致。因为赵某已经宣告死亡,现在的一切都得重新开始,。

关于民法的案例

4. 关于民法的案例

甲的主张成立,因为甲在2008年8月退伙。退伙时,他只承担在这之前的的亏损,丁的主张不成立,入伙后必须对其合伙企业之前所承担的亏损负责,乙主张不成立,因为合伙协议只对内产生效力。无法对外产生对抗,丙主张也不成立,因为其虽然以劳务出资。但参与盈利和亏损。对合伙企业也承担责任。
乙丙丁应就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不需要清偿,乙丙丁按照所约定比例清偿责任。

5. 民法案例

答案要点:(1)有权。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未可以撤销的合同,受损害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依据《民通意见》第71条和《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当事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甲的事实情况符合本法的规定,所以甲有权请求撤销。
  (2)有权。丙不能够取得字画的所有权。依照《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因此,乙不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对于字画的再次出卖行为,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依照《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该行为只有得到权利人的承认才能够发生效力。因为丙为知情人,所以属于恶意,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丙不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甲有权要求丙返还字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

民法案例

6. 民法案例

1. 时效从李某最后一次要求学校还款时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 从本案给的材料看不确定,  因为李某最后一次要求学校还款时间未确定.


2.

7. 民法案例

1、都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房屋所有权归李某。房屋所有权转让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3、孙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追究钱某违约责任。
4、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合同相对性,钱某不能以第三方原因作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
5、赵某可利用代位追偿权要求李某向其偿还8万元或通过撤销钱某做出免除周某债务的行为,要求其代为偿还5万元。
6、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民法案例

8. 关于民法的一个案例

《侵权责任法》85条,搁置物掉落致人损害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