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这两个资料发我下哦

2024-05-13

1. 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这两个资料发我下哦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指南


  社会保险宣传资料(一)
  1、 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2、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种种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在失业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和服务,即享有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以当地当时的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确定。
  3、 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工伤保险;(4)生育保险;(5)失业保险。上述五项内容即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
  4、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离休、退休、退职制度都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
  5、 我市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含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合同工,城镇自谋(由)职业者等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男性60周岁以下或女性在50周岁以下的职工都属于参保对象。
  6、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参保手续?
  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为: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7、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办法及标准是什么?
  答:1、我市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办法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市地税机关在每月1-10日从单位的纳税专户中实行统一征收(职工应缴部分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体劳动者(含自谋职业者)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通过委托中国银行在每月25日左右从个人储蓄卡中按标准扣缴。
  2、2008年7月-2009年6月我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部分按职工工资总额缴纳,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最低为1235元/月,最高为6150元/月;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18%,个人8%;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工资总额征缴,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视行业风险不同分为二档:0.5%、0.8%(全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工资总额征缴,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5%(全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3%,其中单位2%,个人1%;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1773元/月,单位部分按工资总额缴纳;缴费比例为:单位7%,个人2%;补充医疗保险费:每月6元/人(市财政2元,用人单位2元,个人2元);
  3、按照浙政发[2006]48号、浙劳社老[2006]142号文件精神,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海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根据我市实际,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缴费标准分三档:第一档385.8元/月;第二档420.8元/月;第三档456.8元/月(以上三档均包含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自行选择一档缴费。
  8、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答:我市根据国务院[2005]38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作调整和完善,以进一步提高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含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
  9、企业职工和自谋职业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答: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IC卡)资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购药、门诊就医或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不得提现,可累积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医保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由个人缴纳费部分(2%)和单位缴费中划入部分(按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划入,平均2%)两部分组成,具体为:(下表为企业职工的医保个人帐户划帐比例和金额)
  类别	年龄段	月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帐户金额(月)	个人帐户金额(年)	备注
  个人缴纳部分	单位缴纳部分
  在职人员	35周岁以下	1773	2%	1.5%	62.06	744.72
  35(含)-45周岁	1773	2%	2%	70.92	851.04
  45周岁(含)-退休	1773	2%	2.5%	79.79	957.48
  退休人员	75周岁以下	1773	0	5%	88.65	1063.80
  75周岁(含)以上	1773	0	5.5%	97.52	1170.24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773	0	6%	106.38	1276.56
  10、参保人员死亡后,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1)参保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的,个人帐户中属于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缴费满15年的自谋职业参保人员死亡的,还可按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费。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同时按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费。
  11、外地职工参保,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怎么办?
  答:有一句话:工作岗位任意变,缴费年限接着算。外来务工者参保,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采取三种办法处理原有的缴费年限。
  (1)转移到新参加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继续参保。
  (2)缴费可保留在本地,允许其以自谋职业者身份继续参保缴费,待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确实没法转移,也不愿意保留在本地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等资料,经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可一次性以货币形式领取养老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
  1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原已缴纳的农村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本息可按农村养老保养有关规定办理退保手续。
  13、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的什么?
  答: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2)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一定要求,“中人”(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缴费满10年,2011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满15年;“新人”(1998年1月1日后参保缴费)满15年。
  14、参保人退休后其养老金如何计发?
  答:按原政策(即国发[1997]26号文件精神)的计发办法(简称老办法)为:
  (1)“新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2)“中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其中月基础养老金按参保人员退休时(中途停止缴费中断的按“去中间、加两头”的办法计算)上一年度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按15%,退职按10%)核定;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全部储蓄额除以120核定;过渡性养老金按97年底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与缴费年限核定。
  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明确从2006年1月起,企业职工(含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同时调整和完善原有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简称新办法),具体为:
  (1)2006年1月1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员,待遇不变;(2)“新人”(98年1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职工),其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视作年限)的,按月发给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3)“中人”(97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其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满十五年的,按月发给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其中月基础养老金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乘以累计缴费年限再乘以1%;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由全省统一制定。
  按国发[2005]38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1月起,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同时按合理衔接、平衡过渡的原则,实行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老办法的计发数高于按新办法的计发数的,则按老办法的计发数发放,若按新办法的计发数高于按老办法的计发数的,则高出部分每年按一定比例递增发放,五年满后统一按新办法发放。
  15、职工被判刑、劳教(开除公职)时,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1)职工判刑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个人帐户社保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帐利率计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个人帐户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职工被判刑或劳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释放,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正常退休计发待遇,每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职工被判刑刑满释放或劳教期满,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4)职工退休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刑满释放恢复政治权利或劳教期满后的养老金接服刑、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教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
  16、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否属于侵犯职工合法权利的行为?
  答: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属于一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依法承担社会义务的具体表现。劳动者为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应有的权利,应得到法律的保护。若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拒绝为职工参保缴费,职工可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向地税机关和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地税机关将按省政府[2005]188号令的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劳动保障部门将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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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会保障法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
  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
  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 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 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 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
  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
  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
  本节重点: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3. 社会保障的基本常识

1.介绍一下社保常识 
 社保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我有很多这方面的资料,都是自己总结的
 
 如果你遇到什么具体问题,可以给我发邮件。
 
 我这,只是初步的列出了一些基本的尝试。
 
 社保只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截至2004年底,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在7400亿元被挪用的资金中,绝大部分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本应作为未来养老金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却发放给已退休职工 ,原因在于从目前城镇的养老保险计划来看,是三个在职人养一个退休人。
  2.社会保险常识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没有甚或来源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 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我国劳动法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3.关于社保的知识,谢谢各位. 
 所谓社会保险(assurance social●social assurance●social insurance),就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国内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保险,现在还有针对9亿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处在试点之中,这些都是国家的一种福利政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我国劳动法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享受养劳保险待遇的条件 在我国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的条件因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的原因分为退休、离休和退职而有所不同。1、因退休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附件一)的有关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凡个人交费满15年的,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2、因离休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达到法定离休条件均可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1)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中国 *** 领导的革命军队;(2)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和包干制待遇;(3)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敌占区从事革命工作;(4)1948年底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当地人民 *** 制定的薪金制待遇;上述老干部男60岁,女55岁,可以离休,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3、因退职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费因工伤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不符合退休年龄条件或工龄条件或其它退休条件的,应当退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的含义及条件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该决定的规定,在我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除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外,该企业及其职工还应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的题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决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失业保险概述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 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
 
 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
 
 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
  4.关于社保知识,谁能简单介绍一下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
 
 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基本简介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相关比例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基本特征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
 
 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
 
 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有些公司计算五险一金并不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而是另外设置基数计算缴纳的)项目内容A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 *** 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B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
 
 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C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
 
 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另外,工伤职工。
  5.社会保障的专业知识 
 主要掌握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社会工作实践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现代管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3.了解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理论与实践进展;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理论知识有: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财政学、保险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行政学和行政法、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另外还要掌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农村五保制度, 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住房保障,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险经办等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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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介绍一下社保常识 
 社保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我有很多这方面的资料,都是自己总结的如果你遇到什么具体问题,可以给我发邮件。
 
 我这,只是初步的列出了一些基本的尝试。社保只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截至2004年底,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在7400亿元被挪用的资金中,绝大部分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本应作为未来养老金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却发放给已退休职工 ,原因在于从目前城镇的养老保险计划来看,是三个在职人养一个退休人。
  7.有关社保的知识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不包括住房公积金。
 
 相关比例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不相同,那是按照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做基数按一定比例计算的。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9%外加10元钱的大病统筹,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的属性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的特点 
 
 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一) 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三)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衽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四) 福利性。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五) 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社会保险的功能 
 
 社会保险有以下五大功能: 
 
 (一) 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安定社会。 
 
 (二) 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增进劳动者体质。 
 
 (三) 促进生产发展,保证经济正常运行。 
 
 (四) 为社会、为基层服务,方便群众生活。 
 
 (五) 实行收入再分配,适当调节劳动分配,保险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险机构的职能 
 
 社会保险机构是隶属于 *** 部门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一) 在本辖区内贯彻落实 *** 制定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 
 
 (二) 受 *** 委托负责筹集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三)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 制定社会保险费用的收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 
 
 (五) 负责培训和考核社会保险业务人员,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六) 负责搞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但事实上是,资本主义国家为调节人民的经济收入的缓兵之策,用下一代的劳动力来承担上一代的口粮问题。在中国,这是 *** 推卸自己的义务的手段,毕竟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靠人民打下的江山, *** 应该做的比这更多而不是推卸责任。
  8.关于社保,有哪些实用的小知识 
 月薪10000,到手7000,被扣除的那部分去了哪里?缴税!缴了什么税?每一种的税的缴纳标准是多少?缴纳之后对我们能带来什么样的帮助。
 
 1、缴纳额度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基数(就是百分笔所乘的数)每个城市有自己的最低基数与最高基数,你的工资落到之间就以你的工资为基数,每年都会变。2、生效期养老保险:退休前交足15年,终身享受。
 
 医疗保险:交足1月,医保卡可扣,交足半年,住院费用可报销。交足25年,退休以后终生享受住房公积金。
 
 失业险: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工伤险,用户不用处理。生育险:公司交一年。
 
 3、受益方法养老保险:每月返还之日基数X20%,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分10年还。医疗保险:报销举例,如果你2007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
 
 住房公积金:如果你每个月为公积金交2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200块,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就是4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子,还贷款,装修什么的,如果你自己家可以找到地皮盖房子,那盖房子的钱也可以从公积金里付。
 
 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来吧!工伤保险: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人出了事不注意保存证据,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这是很可惜的如果你下班的时候被车撞了,那你应该赶快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记录并拍照采集证据,警察处理完以后会给你开个事故什么鉴定书之类的东西,你就可以拿这个去单位要求报工伤了。如果你出了事就随便让人跑了而且还不找证人还不报警什么的,那没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被采纳为工伤的。
 
 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2007年7月1日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叫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2007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如果距离你出工伤的日子超过了一个月,那工伤可能就鉴定不起来了。如果你单位不去给你鉴定,那你自己可以拿着材料去鉴定中心鉴定,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
 
 生育保险:如果是女人受益:检查费+住院费用+4个月X基数;如果是男人申受益(男人的妻子生育):检查费+住院费/2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举例说明:如果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189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800多块钱,或者你2007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8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00多块。
 
 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但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9.社会保障的专业知识 
 主要掌握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社会工作实践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抄 2.掌握现代管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3.了解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理论与实践进展;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百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理论知识有: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财政学、保险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行政学和行政法、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另外还要掌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农村五保制度, 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住房保度障,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险经办等方面的知识.,。

社会保障的基本常识

4. 关于社保的基础知识

1. 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劳动仲裁是不受理的,只能走行政投诉2. 社保和公积金应当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当月实际工资缴纳3. 自愿放弃社保后,仍然可以要求公司缴纳社保4. 大部分女性养老金比男性少5. 社保停缴后,账户里的钱不会被清空6. 公司单方面宣布降低你的基本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5. 有社会保障法规规和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的相关试题吗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
  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
  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 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 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 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
  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
  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
  本节重点: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构成
  一般大致划分为核心(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两大层次。社会保险是核心保障,因为社会保险覆盖了人口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群体,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为补充保障。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2、社会救助
  定义: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要实现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3、社会福利
  定义: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
  作用: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
  4、社会优抚
  定义: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一类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有社会保障法规规和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的相关试题吗

6. 有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法规试题吗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
A.国家   B.企业  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
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
A.全体社会成员  B.部分社会成员 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一种   B.二种  C.三种  D.四种
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日本
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A. 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赠
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
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  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二种   B.三种  C.四种  D.五种
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     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
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
A.储蓄保障型     B.福利国家型    C.传统保障型     D.国家保障型
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新加坡
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新加坡
14. 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A.本人当月工资   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   
C.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D.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1A,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
二、多项选择题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
A. 实现共同富裕   B.维护稳定社会   C.保持社会公平 D. 促进经济发展  
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 法定性   B.互助性   C.盈利性   D. 特殊性
3.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保值和增殖?
A. 存银行   B. 买国债     C. 证券投资    D. 期货投资
4.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保险项目?
A. 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生育保险   D.医疗保险 
E.工伤保险  F.企业补充保险   G.财产保险
5.现代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模式有哪几种?
A.现收现付制   B.完全积累制    C.部分积累制    D.社会统筹制
6.按社会保障的给付原则分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给付一般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A.一律定额型   B.所得比例型   C.就业关联型   D.二阶层型
7.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职工个人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哪些?
A.养老保险   B. 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 工伤保险
8.下列社会保险保障项目中,哪些保险项目依法必须建立个人帐户?
A.基本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基本医疗保险   D. 工伤保险
9.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A.受保人不需缴费           B.社会保险待遇较高  
C.保险待遇与劳动贡献挂钩   D.社会保险覆盖全体社会成员
10.在我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哪几类?
A.养老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E.失业保险
参考答案:1BCD,2AB,3ABC,4ABCDE,5ABC,6ABD,7ABC,8AC,9ABC ,10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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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第十六条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及人员拒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以来,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基本 

统一,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逐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尽快明确相关政策。根据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包括通过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转制以后的企业和职工,以及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都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妥善管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应按规定保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时,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偏大且接近企业内部退养条件、再就业确有困难的,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议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缴费期限、资金来源、担保条件及具体人员范围等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新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自谋职业者及采取灵活方式再就业人员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有关办法执行省级政府的规定。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上述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四、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五、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清偿欠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长期挂帐的欠费,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帐户部分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职工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比例补足个人帐户资金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记录,职工的缴费年限予以承认。
  六、对于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地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办理退职领取退职生活费。退职生活费标准根据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确定,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七、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搬迁,应按规定办理企业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职职工个人帐户记帐额度全部转移,资金只转移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地社保机构应按个人帐户记帐额度全额记帐。企业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要认真做好搬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的转移、接续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搬迁企业在转出地欠缴养老保险费,应在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之前还清全部欠费。
  八、加强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要将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及其变动情况,定期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登记,并建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制度,实行群众监督。地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和数据库,防止发生弄虚作假骗取特殊工种身份和冒领基本养老金问题,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收回冒领的养老金。
  九、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改革试点成果,不能退保,要完善费用征缴机制,探索个人缴费与待遇计发适当挂钩的办法,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认真研究做好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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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
  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
  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 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 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 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
  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
  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
  本节重点: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构成
  一般大致划分为核心(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两大层次。社会保险是核心保障,因为社会保险覆盖了人口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群体,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为补充保障。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2、社会救助
  定义: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要实现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3、社会福利
  定义: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
  作用: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
  4、社会优抚
  定义: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一类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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