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2024-05-13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你要做延期付款报告,自己做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面的企业报告
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内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报告。(但最好报告下数据会比较正常)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进口报关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报关之日起30天后、付款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延期付款现场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签订合同的外汇支付周期有规定吗

有的 这个要看签订合同的贸易双方去协商

3. 外汇管理局针对外币有什么新政策

每年每人只能结汇5万美金

外汇管理局针对外币有什么新政策

4.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登记的合同号和报关的要一致吗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登记的合同号和报关的合同号需要保持一致的,这样方便外汇核销,因为专注所以更专业。

5. 到外汇局申请特殊机构代码赋予通知书要带什么资料

一、外汇帐户类别
根据《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中资企业保留限额外汇收入操作规程》,目前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经常项目外帐户共包括两类:
1、外汇结算帐户;
2、外汇专用帐户。
符合规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
外汇专用帐户包括:代理进口、贸易专项、承包劳务、捐赠援助、专项代理、国际货运、国际汇兑、国际旅行社、免税商品及暂收待付等业务需在国内开立的外汇帐户及承包劳务需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
二、外汇帐户审核材料的基本要求
1、如需开立外汇帐户,其开户申请书应是正式公函,必须盖有单位公章,申请内容明确,开户申请书中必须写明外汇资金来源、用途情况,开户银行,开户币种,如是专项帐户还需说明项目及有关情况及开户期限,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开户需持外汇局要求的有关材料的正本及其复印件;
3、接受捐赠或援助的单位必须是国内民间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国内事业单位,并按捐赠或援助协议规定将捐赠款项用于境外支付。

扩展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相关事件:
2014年08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修改组织机构代码条例管理办法的决定,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修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
新规定要求,组织机构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证书有效期、颁发机关。确保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2015年,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出台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推动信用记录共建共享。
2015年9月10日,湖北宜昌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某公司负责人占蓉领到了同时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功能的营业执照,成为湖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首个尝鲜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织机构代码

到外汇局申请特殊机构代码赋予通知书要带什么资料

6. 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怎样修改合同编号

很简单,在你输入合同后,选中你之前填写的项目,是预付还是其他的,然后下拉菜单中有个查询合同的项目输入之前系统生成的合同编码,点击查询,或者按日期来查询,下面列表会出现明细,你在最后一格点击明细,进入页面后,最下面就有个修改的了。

7. 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是什么?

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现汇支付购买对价) 外资外汇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外国投资者自行提交或其委托他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包括有关账户开户行、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结汇用途等股权购买金结汇申请方面的内容和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申请),委托境内法人或境内个人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2、以境内合法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对价款的,提供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资金划入中方账户的入账证明;以境内合法所得非货币财产支付对价款的,提供股权出让方出具非货币财产已交付证明文件(跨境换股除外)。
3、被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变更后的外汇登 记证。
4、股权转让协议。
5、被收购企业董事会决议。
6、商务部有关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
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是什么?

8. 中国外汇公司受外汇管理局监管吗?

中国外汇公司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公司?严格意义上说中国大陆没有外汇公司,外汇交易在中国还没有放开交易,你所谓的外汇公司都是国外的外汇交易商在国内的代理,没有交易资格,那些外汇公司的监管不收国内外管局的监管,也不受国外的监管,受监管的是交易商,他们是受国外的监管机构监管的。如果是国内只有银行的外汇交易时候外管局监管的。
请记住中国没有外汇公司,那些代理公司是干的拉客户赚佣金的钱,不叫外汇公司。
目前交易外汇国内只有两种形式,外汇代理公司和外汇交易公司,前者已经解释了,后者是专门做交易的公司,他们不拉客户,靠的是交易员的稳定交易,获得盈利 ,他们的资金来自海外的,国内的基金,他们从不接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