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求助求助求助!!!!!

2024-05-13

1. 工伤保险条例求助求助求助!!!!!

你这个事也比较麻烦的:
1:你的建筑队有没有营业执照?如有你就是一个法人单位;如没有你就是一个非法组织。
2:现在不存在临时工一说,他在你那做事就是你的员工,也就是说建立了劳动关系。
3:你没有同他签订劳动合同,除30天外就要给他两倍的工资;
4:是你的员工你就有义务给他交社保,虽然工伤难以认定,但是如果你没有交医保责任也是你的。
你只能同他家私下谈谈,争取不上法庭。如他不懂法20000也要给的。如果他家懂法你就要20万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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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伤保险问题,高手进,求解答!

  朋友你好!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条例同时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通过上面的条例规定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级残疾的赔偿和死亡的赔偿没有多大的差别啊?朋友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呢?而且你最后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也是严重违法的!
     希望朋友你认真考虑清楚,照顾好家人,正确面对困难和不幸,享受完美人生!
     望朋友采纳!祝家人安康!
     补充一点:千万别做傻事,还有什么想不通的记得说出来,或者加我QQ385183072留言噢!

3. 工伤问题。急!!!

  你得先去问一问,你奶奶是否与该企业签订有相关的协议?赶紧去落实,然后讲一讲情况。

工伤问题。急!!!

4. 工伤!!!保险!!!

1、老板行为不合法。
2、可以追讨。
3、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前提条件是你不打算在这家单位继续工作,这就是现实) 。
4、因为你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故这期间老板应该给你算工钱。
5、如果你购买的是意外保险,应该可以获得赔付的。至于提交的材料,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这里规定的是你能提供的,由于你的情况比较特殊,现在无法提供交警证明,那就和保险公司申请看是否可以换其他的证明材料。事实上你这次受伤完全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应该是可以申请理赔的。

5. 关于工伤,求助,急!!!

如果该工人是在驾车晕倒三天后去世的,就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也不能够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可以依法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
毕竟死亡是由于工作中突发高血压晕倒所致,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工伤,求助,急!!!

6. 工伤赔偿问题 急急!!!!


7. 工伤的问题!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的问题!

8. 工伤问题求解!

写的有点乱。天坛医院的检查从医学角度来说可能更符合事实情况,但不能改变劳动部门的鉴定结果。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复查。
依据: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也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依据: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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