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2024-05-15

1. 2016西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越来越多的人迫于生活的需求在外地务工,希望在外地打拼几年,攒下一定的积蓄,然后回西安买房。可是,在外地工作就意味着你要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回西安买房可能就无法享受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优惠,不过现在不用担心了,因为你可以使用西安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赶紧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公积金异地贷款如何办理?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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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2. 陕西省公积金异地贷款2015新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省住建厅近期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之间实现通贷。
省住建厅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完善服务网络信息系统,为开办异地贷款提供业务宣传、相关表格下载、信息查询等便利,并充分利用网络和电子信息档案等新技术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异地贷款审查办结时限。
据了解,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正在制定当地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报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备案。具体细则实施后,各中心不得拒绝借款人合理的异地贷款诉求。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能申请异地贷款
■异地贷款范围
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
■异地贷款条件
1.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简称“缴存地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在省内缴存地所辖范围以外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贷款地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
2.异地贷款的资格认定、审批要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中心的相关规定
3.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地中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还款期内不能再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以张先生为例:在渭南缴纳两年公积金,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在西安买房,他可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1.申请:借款申请人张先生向缴存地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制式申请表)
2.缴存地中心根据《申请表》进行授权,对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异地贷款标注,暂时冻结其他使用申请,并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
3.张先生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和贷款地中心规定的材料,向贷款地中心或其受托经办银行提交申请
4.贷款地中心受理并审核:贷款地中心要通过缴存地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和职工提供的贷款材料核实借款人张先生的信息,最长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
5.审核通过:按贷款地中心贷款流程办理贷款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反馈缴存地中心
审核未通过: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申请人和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解除异地贷款标注
■异地贷款怎么还钱
办妥贷款手续后,要依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张先生每年可凭借款合同、还贷明细,向缴存地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政策延伸
异地贷款基金来自贷款地中心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异地贷款政策,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受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异地贷款的基金来源为贷款地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产生的贷款利息收入归贷款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贷款地中心承担。如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贷款,贷款地中心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责。
还款逾期三期以上异地贷款人将被催收贷款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要积极协助贷款地中心进行贷款申请的资信调查及贷后逾期还款的催收和清收。如果异地贷款借款人还款逾期三期以上的,缴存地中心要协助催收贷款。如果贷款逾期六期及以上,或者是因逾期造成借款合同被解除等情况,缴存地中心会在收到贷款地法院判决书及协助转账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强制转账到贷款地中心。
如果是因为缴存地中心提供信息不实造成的贷款风险,将由缴存地中心向贷款地中心一次性偿还该笔贷款未还的本金、利息及罚息,贷款地中心将相应贷款房屋抵押权利、债权一并转移给缴存地中心。
>>多知道点
租房、装修也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可以按规定限额提取;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低于普通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中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清本息退还职工,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除了上述福利,今年以来我省住房公积金还有哪些新用途?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我省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租房时提取一定额度的公积金;职工及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也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每年也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由于目前各地政策落实进度不一,职工可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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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西安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省内异地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贷款额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即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还款及违约处罚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西安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4. 西安进行个人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手续

异地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缴存地以外的自住普通住房时,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对象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其他城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房屋购买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正常;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3.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不超过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4.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所需资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2.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并加盖缴存中心或缴存银行的公章(或业务章);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4.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7.购房首付款证明;8.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9.办理异地贷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时需要提供的材料:1.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四、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规程第三项要求,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受委托银行收齐借款人申贷资料后,向中心报送预审批,预审批通过后开通托管户,录入相关信息,扫描《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原件及申请资料原件,并提交中心审贷系统。
(三)审核审批。中心收齐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回执。放款后,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上填写相关贷款信息,并在中心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由借款人将回执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五、异地贷款受委托银行(17家)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恒丰银行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长安银行、民生西安分行银行。

5.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怎么办理

一、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xazfgjj.gov.cn/xxgk_page.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8&wbnewsid=3954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怎么办理

6. 西安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贷款额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7. 陕西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陕西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申请条件的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贷款额度按照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陕西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8. 在西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贷款额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