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2024-05-13

1. 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2.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殊病种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是400元。低于400元的无法获得报销。特殊病种是一些病程较长,花费较多的疾病,这些病症相对于普通病种来说会获得更多保障。患有这些疾病的患者应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申报特殊病种登记,获得审批之后,就可以获得门诊报销。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2、携带医保报销所需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3、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具体报销流程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医保特殊病种


医保特殊病种

4. 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5. 城乡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病种范围

特殊病种包括:1.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3.肝脏、肾脏、心脏、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高血压病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6.冠心病;7.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8.血友病;9.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
10.肺结核;11.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肝硬化;14.苯丙酮尿症;15.帕金森氏病;16.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17.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级);18.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慢性活动性肝炎;2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2.多发性硬化症;23.重症肌无力;24.肝豆状核变性;25.多发性骨髓瘤;26.系统性硬化症2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28.垂体瘤;29.克隆病;30.癫痫;31.慢性心力衰竭;32.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33.泛发型银屑病;34.慢性丙型肝炎;35.小儿脑性瘫痪康复治疗(0-7岁);36.肺动脉高压;37.地中海贫血;3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39.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40.植物人(家庭病床);41.晚期血吸虫病;42.尘肺病;43.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症);44.肾病综合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要合理确定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标准。各地要将通知已经明确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43个特殊病种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各市州要结合每个病种的诊疗规范和门诊医疗费用需求,合理制定每个病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报省医保局备案。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遵循门诊诊疗规范和用药范围的前提下,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原支付比例高于70%的部分特殊病种,可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城乡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病种范围

6. 城乡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病种范围

特殊病种包括:1.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3.肝脏、肾脏、心脏、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高血压病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6.冠心病;7.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8.血友病;9.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 10.肺结核;11.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肝硬化;14.苯丙酮尿症;15.帕金森氏病;16.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17.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级);18.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慢性活动性肝炎;2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2.多发性硬化症;23.重症肌无力;24.肝豆状核变性;25.多发性骨髓瘤;26.系统性硬化症2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28.垂体瘤;29.克隆病;30.癫痫;31.慢性心力衰竭;32.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33.泛发型银屑病;34.慢性丙型肝炎;35.小儿脑性瘫痪康复治疗(0-7 岁);36.肺动脉高压;37.地中海贫血;3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39.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40.植物人(家庭病床);41.晚期血吸虫病;42.尘肺病;43.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症);44.肾病综合症。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要合理确定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标准。各地要将通知已经明确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43个特殊病种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各市州要结合每个病种的诊疗规范和门诊医疗费用需求,合理制定每个病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报省医保局备案。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遵循门诊诊疗规范和用药范围的前提下,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原支付比例高于70%的部分特殊病种,可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7. 特殊医保病种

特殊病种通常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失代偿期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具体病种范围由各地 医保 部门制定。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 丧失劳动能力 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特殊医保病种

8. 医保门诊 特殊病种

参保人员患有以上所列特殊病种需门诊医疗时,持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近两年的三级医疗机构病历资料、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具体治疗方案、三级医疗机构填写的《诸暨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加盖医院公章、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IC卡,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审核科办理核准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并由参保人员择定一家本地中心卫生院以上或由省级以上名中医坐诊的定点医疗机构(限该名中医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选定的医疗机构在《诸暨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盖章后作为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指定医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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