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2024-05-15

1. 下水道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法律分析:原则上属于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务范围的。通过住户部分,住户又维护的责任。只要不是人为损坏,物业是要负责的。像管道脱胶渗水,物业都要维修的。也有装修时意外碰到的,损坏的物业估计不会再管了。要修,就要同楼共用的住户分摊了。新交的开发商也有保修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下水道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2. 下水管道坏了该谁负责

法律分析:下水管道坏了该谁负责,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因为是公共下水管道造成的漏水问题,不是人为的,还在保修期之内,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相应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而下水管道的保质期通常是5年,5年之内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开发商来负责管理和维修;2、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造成了漏水,也造成了业主家里面家具、家电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并且由物业公司负责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3. 下水道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法律分析:原则上属于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务范围的。通过住户部分,住户又维护的责任。只要不是人为损坏,物业是要负责的。像管道脱胶渗水,物业都要维修的。也有装修时意外碰到的,损坏的物业估计不会再管了。要修,就要同楼共用的住户分摊了。新交的开发商也有保修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下水道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4. 下水管道坏了该谁负责

下水管道坏了该谁负责,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因为是公共下水管道造成的漏水问题,不是人为的,还在保修期之内,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相应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而下水管道的保质期通常是5年,5年之内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开发商来负责管理和维修;
2、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造成了漏水,也造成了业主家里面家具、家电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并且由物业公司负责承担损失。
一、房屋渗漏物业是否承担维修
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业主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所以购房人在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二、房子漏水物业不管该怎样办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房屋还处在保修期限内且是房屋自有缺陷导致漏水,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要求修缮;
2、如果不在保修期限但属于公共区域,可以要求物业进行处理;
3、如果不在保修期限也不是公共区域,是专有区域造成,应当由自己进行修缮。
三、业主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具体如下:
1、有问题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
2、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
3、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投诉物业的方法具体如下:
1、可以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质量不满,可以到业主委员会进行投诉举报。
综上所述,如果是刚买的新房子,墙壁就漏水,那么物业肯定是要管的,如果物业不管,那可以先去找开发商,如果房子是老房子,那房屋漏水物业肯定是不会管的,因为时间长了以后房子多多少少都会有这种问题,这个时候首先应该搞清楚漏水的具体位置在哪里,然后要搞清楚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自己对这方面不是特别了解,那建议业主最好是去找一个专业的修理工回来检查一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九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5. 下水道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原则上属于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务范围的。通过住户部分,住户又维护的责任。只要不是人为损坏,物业是要负责的。像管道脱胶渗水,物业都要维修的。也有装修时意外碰到的,损坏的物业估计不会再管了。要修,就要同楼共用的住户分摊了。新交的开发商也有保修责任。
一、小区电梯出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小区电梯出故障维修费用,由小区物业进行负责。小区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二、业主权利有哪些?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三、物业擅自改变管理用房用途的处罚是什么
物业擅自改变管理用房用途的处罚是: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业主可以通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物业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可能是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下水道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6. 下水道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法律分析:原则上属于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务范围的。通过住户部分,住户又维护的责任。只要不是人为损坏,物业是要负责的。像管道脱胶渗水,物业都要维修的。也有装修时意外碰到的,损坏的物业估计不会再管了。要修,就要同楼共用的住户分摊了。新交的开发商也有保修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7. 楼房下水管道坏了谁负责修理

公共下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出现堵塞,由物业负责疏通。如果损坏则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没有责任人的,由物业公司用公共维修金维修。物业管理法是一部针对物业管理方面详细的法律规定,其中根据物业法下水管道规定,下水道属于公共设施,如果发生损坏,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业主个人原因导致下水道损坏的,业主要承担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找人维修。业主自行维修的话,要注意不得对临近住户的居住环境造成破坏。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楼房下水管道坏了谁负责修理

8. 楼房下水管道坏了谁负责修理

原则上属于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务范围的。通过住户部分,住户又维护的责任。只要不是人为损坏,物业是要负责的。像管道脱胶渗水,物业都要维修的。新交的开发商也有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人员首先需要保持有一种“先人后已”的精神,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将业主的利益考虑在最前面,这样才能够博得更多业主的好感,利于管理好一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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