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2024-05-16

1.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北京生育津贴一般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二十至二十五日能报。生育津贴的作用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以及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等。      北京生育津贴一般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二十至二十五日能报。生育津贴的作用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以及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等。
  一、北京生育津贴什么时候能报      北京生育津贴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20-25日能报,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企业必须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20-25日,在社保中心财务部扣款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北京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简单来说就是办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能报下来,能到账。      若单位未在生育次月20-25日申领生育津贴,可在每月的5日至25日之间申领。  二、生育津贴的作用      生育津贴的作用是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提醒您,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的,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算是对于女性职工的保护。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生育津贴支付方式      生育津贴支付方式: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2.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时间限制

法律分析:北京生育津贴最晚提交时间 产后3个月之内提交。大部分的生育津贴在申领的时候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任何时间去都可以,北京市的生育津贴也是的,需要在产后三个月之内的工作日去提交,并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3. 北京生育津贴最晚申请时间

北京生育津贴最晚申请时间为孩子出生的18个月之内,领取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3、办理就医登记表;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有如下: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北京生育津贴最晚申请时间

4.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时间限制

北京市生育津贴领取没有时间限制。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是对职工因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劳动暂时中断给予必要经济补偿。一、生育津贴有多少(一)生育津贴前提参保范围的女职工,在生育前需要连续缴费9个月,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包含分娩当月);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也不用着急,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二)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所在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产假天数:女职工最少可享158天产假。女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就高不就低: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二、生育津贴怎么申领?(一)提交材料线下办理(1)“分娩人员”①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③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一年内有效)。(2)“引、流产人员”①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③参保人员《结婚证》原件。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 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期限

生育(晚育)津贴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
二、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
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材料
7、因婴幼儿死亡再次生育需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
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
1、
2、
3、4四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
三、注意事项:
1、申请的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于申报的次月中旬,支付到单位办理新参保手续时提供的帐户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申领人开户姓名、申领人开户帐号、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行号”不需要填写。
2、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根据谁休晚育奖励假谁享受晚育津贴的原则,由休晚育奖励假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申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能申领)。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由男方休晚育奖励假的,既可女方单位负责申报,也可男方单位单独申报。
3、提供的人员信息中使用现役军人军官证号码的,应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处)开具军官证号所对应的真实身份证号的证明。
4、只有申领晚育津贴的人员,才需要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由男女双方签字和双方所在单位盖章,无单位的应签字并注明“无单位”字样。
5、《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由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6、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时,应于生育的次次月进行申报。建议每年1至4月生育的人员,于6月按新缴费基数收缴成功之后再进行申报。
7、请单位认真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内容准确清晰,不能涂改,享受人员明确,此表一经申报不再变更。请使用A4纸复印相关材料。上述内容就是对问题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期限是什么的解答。

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期限

6. 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领吗?

7. 北京生育津贴最晚提交时间

法律分析:产后三个月,大部分的生育津贴在申领的时候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任何时间去都可以,北京市的生育津贴也是的,需要在产后三个月之内的工作日去提交,并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的,如果超过了三个月就视为自动放弃,就不可以提交申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北京生育津贴最晚提交时间

8. 北京社保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缴纳不足12个月,可在缴纳满12个月以后领取补贴。北京生育津贴标准,北京社保生育津贴的计算是根据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如果男女方都参加生育保险,可按基数高的一方计算晚育津贴生育津贴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计算如下: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15天妊娠12-16周(含)流产30天妊娠16-28周(含)流产42天妊娠28周以上终止妊娠90天正常生育90天难产生育(产钳助产、胎吸、剖宫)90+15=105天多胞胎生育90+15*(胎数-1)天晚育津贴男/女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30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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