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冻结影响企业贷款吗

2024-05-14

1. 股权冻结影响企业贷款吗

股权冻结影响贷款,具体影响有:1、股权冻结意味着公司内部现金流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冻结后的股权不能用来质押获得资金为公司补血,会产生不好的影响。2、如果因为股权冻结而致使银行或第三方借贷机构不同意贷款申请,同样会带来负面影响。3、另外,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限制股东行使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等股东权益。
一、股权能保全和执行吗
公司股权是可以被保全,也可以被执行。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保全股权时,除了向股权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之外,还应当向工商局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股权保全后,股权冻结的效力仅及于股东转让自身股权以及获得分红的权利,对除此之外的其他权利不产生影响,如股东的表决权、知情权、管理参与权、解散请求权等。另外,股权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这为强制执行提供了可行性。
二、股权继承是什么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股权冻结影响企业贷款吗

2. 股权冻结影响银行贷款吗

股权冻结影响贷款,具体影响有:1、股权冻结意味着公司内部现金流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冻结后的股权不能用来质押获得资金为公司补血,会产生不好的影响。2、如果因为股权冻结而致使银行或第三方借贷机构不同意贷款申请,同样会带来负面影响。3、另外,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限制股东行使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等股东权益。
一、股东股权被冻结公司该怎么注销
股东股权被冻结,一般是不办理注销的,股权冻结无法清算债权债务。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别的财产权。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规定进行重整。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股权是指什么
股权是指股东的权利。广义股权一般是指股东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的股权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综合权利。股东因履行对公司的投资义务而获得股东身份,即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享有股权。股权的具体表现是股息权,即获得公司利润股息的权利;投票权,参与公司股东会的决策,按照自己的股权比例投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或被选为公司董事成员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 股权冻结对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

有影响。
个人的贷款申请能够符合该银行贷款的准入条件,才能够受理的。银行主要审核是个人信用状况,家庭年收入,家庭资产,个人的还款能力等等。
申请条件: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扩展资料:
根据《贷款通则》: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经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第四十七条 贷款人应当要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第四十九条 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第五十条 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合并(兼并)企业或合并后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归还原借款人贷款的义务,并与之重新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第五十一条 贷款人对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继续承担合资(合作)前的贷款归还责任,并要求其将所得收益优先归还贷款。借款人用已作为贷款抵押、质押的财产与外商合资(合作)时必须征求贷款人同意。
第五十二条 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分立后的各企业,按照分立时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或协议,对原借款人所欠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对设立子公司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子公司按所得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和偿还母公司相应的贷款债务。
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第五十四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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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对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

4. 股权冻结对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

股权冻结对银行贷款的影响有:
1、如果是当公司缺乏现金流面临资金周转困难,但又需要现金流来进行业务拓展时,当股权被冻结,是无法办理股权质押担保融资业务的。
2、股权冻结意味着公司内部现金流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冻结后的股权不能用来质押获得资金为公司补血,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3、如果因为股权冻结而致使银行或第三方借贷机构不同意贷款申请,同样会带来负面影响。
4、另外,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限制股东行使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等股东权益。
而且股权冻结是有期限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扩展资料:
银行贷款规定的贷款条件:
1、贷款条件主要包括贷款利率和贷款时限两个方面,并可采取一定的惩罚性利率短期发放贷款。
在央行最后贷款人制度给予援助时,受助者应当付出相应的代价,不仅可以包括惩罚性利率,也可以寻求其他方式,诸如附加性收费等。
2、在贷款时限上,可以不确定一个统一的期限,但是也不能无限期,即最后贷款人提供的援助是存在期限,并且在期限届满时必须偿还。
这样就保证了最后贷款人制度提供一种稳定机制支持,而非保险的宗旨;同时也敦促银行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尽快走出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冻结
           百度百科-银行贷款

5. 股权冻结有什么影响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没有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一、股权质押的限制有哪些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
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二、法院冻结股权应该如何解冻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另外股权的冻结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就股权冻结法院如何解冻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冻结期限届满后,会自动解除冻结。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提供担保,经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解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权冻结有什么影响

6. 股权冻结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没有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7. 股权冻结对公司影响大吗

法律分析:股权的冻结主要是限制股东从公司获取收益以及处分股权,从而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因此,冻结股东的股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 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因此,股东股权冻结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股权冻结对公司影响大吗

8. 股权被冻结了有什么影响

股权被冻结意味着股东不能依法转让其股权,有关企业不得向被冻结股权的股东支付股息或红利。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股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可以办理续行冻结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