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哪些

2024-05-13

1. 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属于要约邀请的有以下内容:1、寄送的价目表;2、拍卖的公告;3、招标的公告;4、招股的说明书;5、商业广告等。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有订立合同意向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哪些

2. 要约邀请的分类有哪些

	要约邀请的分类有:
	1.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不仅向他人邀请发出要约,还提出了某些交易条件;
	2.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 要约邀请有哪些分类和形式

要约邀请有哪些分类:
(一)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二)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有哪些形式:
1、寄送的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5、商业广告。
一、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吗?
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下:
1、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的内容往往不够具体、清晰,一般不含要约的含义,其性质是要约邀请,对双方没有合同约束力;
2、当事人在合同中承认广告内容的约束力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
3、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但正式合同对广告内容有实质性变更的,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在这种特定情况下,这些描述和承诺与正式合同条款共同构成了商品房销售的完整交易条件,即合同条款的效力,也应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卖方违反合同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告相当于要约吗?
公告是不一定相当于要约的,要视具体情形予以确定。如果在发布的公告中表达了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相当于要约。但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是属于要约邀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邀请有哪些分类和形式

4. 要约邀请主要分有哪几种

要约邀请的方式主要有:
(一)寄送的价目表。寄送的价目表,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都认为是要约邀请。
(二)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特殊买卖方式。一般认为,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出价为要约,拍卖人击槌(或者以其他方式)拍定为承诺。
拍卖人在拍卖前刊登或者以其他形式发出拍卖公告、对拍卖物的宣传介绍或者宣布拍卖物的价格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三)招标公告。招标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的方式,广泛应用于货物买卖、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租赁、技术转让等领域。
(四)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时由公司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或者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说明文书。
(五)商业广告。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广告。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哪些程序
(1)提出设立的申请。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2)签定协议、公司章程,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
(4)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5)申请批准募股。向国家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
(6)发布公告。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7)发行股票。制作认股书,由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本。
(8)验资。发行股份的股数缴足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9)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
(10)办理注册登记、备案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11)交付股票。
(12)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后,应当依法再次进行公告。
二、增资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增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纯粹为扩大业务,增加资本而发行的股票。增资股票的发行方式有:
1、有偿增资,指股份公司募集新股时,要求投资人按照股票票面金额或市场价格,以现金或实物购买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具体形式有:
(1)公开招股,亦称公募增资。
(2)股东配股。
(3)第三者配股。
2、无偿增资,即公司股东不向公司缴纳现金或实物,无代价地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
3、搭配增资,亦称有偿无偿并行增资,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配子股东时,股东只需交纳一部分现金即可得到一定数量的新股,其余部分由公司公积金抵冲的一种股票增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5. 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属于要约邀请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招标公告;2、招股说明书;3、拍卖公告;4、债券募集办法;5、基金招募说明书;6、商业广告和宣传;7、寄送的价目表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就是要约邀请。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是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按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按此规定,要约在性质上是一种意思表示,其内容是邀请对方和自己订立合同。但仅仅邀请对方和自己订立合同尚不足以成为要约。要约是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开列欲订立的合同条款并等待对方接受的法律行为。其要件包括:第一,须有和别人订立合同的内容、意思,也就是说,要约须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第二,内容要具体确定,以便承诺人能不对要约作任何增加、变更直接承诺;第三,须由特定的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但此点实践中有例外,如自动售货机、自选商场标明价格的商品没有注明非卖品、陈列品的,属于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第四,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6. 要约邀请的分类有什么

要约 邀请的分类如下: 1.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招标 公告、招股说明书,不仅向他人邀请发出要约,还提出了一些交易条件; 2.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根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7. 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哪些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属于要约邀请的有以下内容:1、寄送的价目表;2、拍卖的公告;3、招标的公告;4、招股的说明书;5、商业广告等。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有订立合同意向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哪些

8. 属于要约邀请的有哪些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属于要约邀请的有以下内容:1、寄送的价目表;2、拍卖的公告;3、招标的公告;4、招股的说明书;5、商业广告等。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有订立合同意向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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