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人社局要不要去

2024-05-16

1. 公益岗人社局要不要去

法律分析: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建立管理制度。各地在遵循公益性岗位政策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岗位。公益岗位设置要遵循“按需设岗、适度开发、人岗相适、一人一岗"的原则,在做好贫困劳动力、乡村公益事务需求调查摸底基础上,旗县人社、林草、扶贫部门提出公益岗位开发计划,报旗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实施。苏木乡镇政府根据旗县下达的计划,组织嘎查村开发具体公益岗位。

公益岗人社局要不要去

2. 人社公益岗是干嘛的啊

您好亲亲,人社公益岗就是公益性岗位。具体是指直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岗位。这些岗位的工作都是为维护社会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提供服务,使广大民众都能从中受益。目前国内各级政府和城镇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为一些就业、再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提供临时性的公益服务工作,并使他们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从事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绿化环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由地方财政支付在公益性岗位就失业人员的服务报酬。比较不错的岗位,灵动行比较强,听安排就是了【摘要】
人社公益岗是干嘛的啊【提问】
您好亲亲,人社公益岗就是公益性岗位。具体是指直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岗位。这些岗位的工作都是为维护社会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提供服务,使广大民众都能从中受益。目前国内各级政府和城镇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为一些就业、再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提供临时性的公益服务工作,并使他们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从事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公共卫生、绿化环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由地方财政支付在公益性岗位就失业人员的服务报酬。比较不错的岗位,灵动行比较强,听安排就是了【回答】

3. 在人社局干公益岗三年,好可以在继续上班吗

公益岗位三年期满以后,可以和用工单位续签了合同,这个是政策允许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法律依据:《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摘要】
在人社局干公益岗三年,好可以在继续上班吗【提问】
公益岗位三年期满以后,可以和用工单位续签了合同,这个是政策允许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法律依据:《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回答】

在人社局干公益岗三年,好可以在继续上班吗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是什么意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益性岗位指的是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 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 对该岗位名称的解释)。
其主要内容包括了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扩展资料: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对象:
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3、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公益性岗位待遇:
1、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
2、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5. 公益岗位工资待遇怎么样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按月提供的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确定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0%-120%,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所以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也不相同,相同的是都应该有社会保险。
根据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各地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也相应的进行了调整。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各地区的标准:
河南洛阳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根据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洛阳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人社〔2010〕157号),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确定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县 (市、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原则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担负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发放责任,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资金给予的岗位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或以上)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筹集解决。确保每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2011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升为1160元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受益人群主要是见习期、实习期等各类新入职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和小时工、钟点工等低收入人群。同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也会形成连锁效应,带动不同层面的群体相应增加收入,对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杭州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提高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从原按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调整为110%(其中从事社区保洁岗位人员的岗位工资补贴标准按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20%)计算。执行时间从2007年10月1日起。 合肥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街道劳务型公司吸纳人员劳动报酬标准,由原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市财政补助经费部分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50元。

公益岗位工资待遇怎么样

6. 公益岗需要每天上班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受薪的工益性岗位每天需要上班也是合理的,如果影响到家里面的活,可以实行轮流制上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7. 劳动就也服务局报了公益性岗位好进吗?

您好!劳动就也服务局报了公益性岗位好进。
公益性岗位不是太难。公益性岗位一般都是政府部门为一些低收入困难群体或没有职业的40,50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条件要求招收的人员,从事的是政府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太高,技术含量也不太高,主要目的是解决以上人员的生活困难或就业问题。
您好,以上是小编的回答,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哟😄😄😄,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劳动就也服务局报了公益性岗位好进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由我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我整理资料和打字可能需要几分钟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几分钟哦……【回答】
您好!劳动就也服务局报了公益性岗位好进。
公益性岗位不是太难。公益性岗位一般都是政府部门为一些低收入困难群体或没有职业的40,50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条件要求招收的人员,从事的是政府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太高,技术含量也不太高,主要目的是解决以上人员的生活困难或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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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也服务局报了公益性岗位好进吗?

8. 公益岗可以不上班吗

法律分析:公益岗同样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进行辞职同样也是必须要提前用书面的方式来进行通知用人单位,等办理好了所有的离职手续之后就可以进行走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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