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个人所得税吗?

2024-05-13

1. 香港有个人所得税吗?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称为:薪俸税。是属地原则征收。也就是说只有来自或自香港的收入才需缴税。而且有许多免税项目,比如:已婚,子女等都有免税额。在缴税时,免税额可在扣除支出后的收入中扣除。  香港实行递增性税率(即超额累进税率)。薪俸税税率在各个征收年度均有些变动。  2003--2004香港薪俸税税率表如下:  不超过32500港元的部分 税率:2%  超过32500港元至65000港元的部分 税率:7.5%  超过65000港元至97500港元的部分 税率:13%  超过97500港元的部分 税率:18.5%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薪俸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所得总额扣除必要费用和生计费用以后的余额。  薪俸税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假期旅行支出,经过认可的慈善捐款也可以扣除必要费用是指不属于私人或家庭消费,而纯粹用于增加收入的必需费用。  生计费用(个人免税额)是指涉及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被赡养者生活费用开支。  费用扣除标准根据通货膨胀及税收政策等因素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予以调整公布薪俸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  薪俸税按照财政年度征收,实行严格的雇主与雇员双向申报制度,不实行雇主支付收入时扣缴。雇主必须提供招雇、解聘雇员情况,并申报雇员报酬资料,于每年4月1日至5月1日期间向税务局申报上一财政年度雇员的薪俸情况。雇员必须在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期间向税务局申报本人的薪俸情况,填写薪俸税申报表。税务局通过计算机处理加以核实和审查,发出稽征和纳税通知书。纳税人在本年度应当缴纳的税款,在当年7月至8月预缴一次,年终决算。预缴税款时根据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香港有个人所得税吗?

2. 香港有个人所得税吗?

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称为:薪俸税。是属地原则征收。也就是说只有来自或自香港的收入才需缴税。而且有许多免税项目,比如:已婚,子女等都有免税额。在缴税时,免税额可在扣除支出后的收入中扣除。 
香港实行递增性税率(即超额累进税率)。薪俸税税率在各个征收年度均有些变动。 
2003--2004香港薪俸税税率表如下: 
不超过32500港元的部分 税率:2% 
超过32500港元至65000港元的部分 税率:7.5% 
超过65000港元至97500港元的部分 税率:13% 
超过97500港元的部分 税率:18.5%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薪俸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所得总额扣除必要费用和生计费用以后的余额。 
薪俸税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假期旅行支出,经过认可的慈善捐款也可以扣除必要费用是指不属于私人或家庭消费,而纯粹用于增加收入的必需费用。 
生计费用(个人免税额)是指涉及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被赡养者生活费用开支。 
费用扣除标准根据通货膨胀及税收政策等因素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予以调整公布薪俸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 
薪俸税按照财政年度征收,实行严格的雇主与雇员双向申报制度,不实行雇主支付收入时扣缴。雇主必须提供招雇、解聘雇员情况,并申报雇员报酬资料,于每年4月1日至5月1日期间向税务局申报上一财政年度雇员的薪俸情况。雇员必须在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期间向税务局申报本人的薪俸情况,填写薪俸税申报表。税务局通过计算机处理加以核实和审查,发出稽征和纳税通知书。纳税人在本年度应当缴纳的税款,在当年7月至8月预缴一次,年终决算。预缴税款时根据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3. 香港 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您好,您的问题我这里已经收到,正在为您分析问题,如果您有什么需要补充的问题,可以发给我,我好为您进行详细的回答!【摘要】
香港 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这里已经收到,正在为您分析问题,如果您有什么需要补充的问题,可以发给我,我好为您进行详细的回答!【回答】
香港政府的薪俸税政策全面考虑了每个纳税人的不同家庭负担,对同样收入的纳税人来说,供养的家庭人口越多,缴纳的税收越少,使税收真正起到了调节社会财富的作用,充分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众的关爱,防止了贫富差距增大,值得我们借鉴。 内地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面,目前并没有全国或地区性的联网纳税人个人账户。 虽然在工资上已经实行了“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制度”,但是由于个人收入是多元的,除了标准的工资收入外,许多其他收入都没有被归到个人所得税中进行合并报税。【回答】
首先,在特区政府的税务局里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固定的档案号。政府采取个人报税和雇主为每个雇员报税这双重的报税体系来核对纳税人在该课税年度中的总收入。这样可以保证在每个财政年度中无论纳税人在香港有多少种不同的收入渠道,他所有的收入都会被汇总到这个账号中进行核对,然后由香港税务局人员核对该纳税人在本财政年度中的总收入和他所申请免税额以及可扣除额进行统一评税。
纳税人必须申报的收入有物业税、薪俸税和利得税三项。
物业税——凡在香港拥有物业的业主,其从物业所得的收入均须征收物业税。如果纳税人在香港购买物业出租并为此办理了贷款,在出租物业的这个财政年度内就可以申请扣除本年度支付的出租物业的贷款利息。应缴的物业税按标准税率的15%计算。
薪俸税——任何人士如果在课税年度获得来自香港的已收取或应收取的入息,不论付款地点在哪里,均须在该课税年度缴纳薪俸税。
各种入息包括来自所担任的职位、受雇工作或退休费的收入;因所担任的职位或受雇工作的关系在香港提供服务所得的收入。所谓的收入包括:薪金/工资;假期工资;佣金(回扣);补发薪金、退休或终止服务时的赏金或酬金;以现金支付、可兑换现金或有金钱价值的额外赏金,例【回答】
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麻烦给个赞,谢谢!【回答】

香港 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4. 香港有个人所得税吗?

有!叫:个人入息税
按《税务条例》所徵收的直接税有三种,分别为就获自任何职位、受雇工作入息及退休金徵收的薪俸税,就业务利润徵收的利得税,及就物业收入徵收的物业税。个人入息课税可为缴交利得税及/或物业税的个别人士提供税项宽减。如你只收取应课薪俸税入息,则无须考虑个人入息课税。
香港居民如认为个人入息课税可减少其税款,便可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5. 对香港员工在华个人所得税问题

对香港员工在华个人所得税问题
                   
 贵公司提出的有关香港员工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现解答如下:
 
   
 
 一、香港员工在当地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提供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回乡证,并向税务机关建立个人档案,外籍人员的档案内容涉及到境内外在华逗留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香港员工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视同内地员工一样申报。但在计算香港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的规定:
 
 1、香港员工如在境内居住不超过183天,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其在境内工作期间的境外工资薪金所得免于申报个人所得税。
 
 2、香港员工如在境内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应就其在境内外工作期间的境内外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于申报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3、香港员工如在境内居住超过1年但不满5年,应就其在境内外工作期间的境内外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仅就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4、香港员工如在境内居住超过5年,从第6年起应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负有全面纳税义务。
 
 5、担任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技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其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不管是否居住超过183天,应从其担任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起,至解除上述职务止的期间,不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的境外工资薪金,应依照前述规定确定纳税义务。
 
 三、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籍人员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其费用减除标准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附加减除1300元,合计减除4800元人民币。
 
 四、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籍人员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以及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且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等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可免税。
 
 五、外籍员工每月缴纳个税后可申领完税证明。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员工应自行申报个税。
 
 六、如贵公司香港员工经常往来国内各城市工作,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对香港员工在华个人所得税问题

6. 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亲,[鲜花]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一)独立个人劳务根据《安排》规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内地征个人所得税:1.在内地为从事经营活动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内地可以仅对属于该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税。2.在有关历年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内地可以仅对在内地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征税。(二)非独立个人劳务:根据《安排》规定,香港居民因在内地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除符合全部以下三个条件外,应在内地征个人所得税:1.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2.该项报酬由并非香港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3.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内地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三)境内企业高管兼任董事:香港居民担任境内企业高层管理职务同时又担任企业董事,或者虽名义上不担任董事但实际上享有董事权益或履行董事职责的,其从该境内企业取得的报酬,包括以董事名义取得的报酬和以高层管理人员名义取得的报酬,均应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摘要】
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提问】
亲,[鲜花]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一)独立个人劳务根据《安排》规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内地征个人所得税:1.在内地为从事经营活动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内地可以仅对属于该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税。2.在有关历年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内地可以仅对在内地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征税。(二)非独立个人劳务:根据《安排》规定,香港居民因在内地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除符合全部以下三个条件外,应在内地征个人所得税:1.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2.该项报酬由并非香港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3.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内地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三)境内企业高管兼任董事:香港居民担任境内企业高层管理职务同时又担任企业董事,或者虽名义上不担任董事但实际上享有董事权益或履行董事职责的,其从该境内企业取得的报酬,包括以董事名义取得的报酬和以高层管理人员名义取得的报酬,均应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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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问题,我该怎么办?求告知?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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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香港人在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1、凡受聘于内地机构或是经常往返内地工作的港人,都必须缴交个人所得税。依据有关居民纳税的规定,若外地员工在内地没有固定住所,但在内地已住满一年,便有纳税的义务。另外,港人若在中国境内停留不满一年,而又在中国境内获取报酬,也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香港人在内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例跟内地人一样,但香港人的免征额跟外籍人员一样,为4800。
3、外籍个人以及港澳台地区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应税款项时依法代扣代缴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4、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由外籍个人以及港澳台地区个人向取得所得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次月15日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没有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1994)148号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1996)417号、国税发(197)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③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个人所得税

香港人在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8. 香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法律分析:香港人要承担的税额,主要分为薪俸税、利得税和物业税三种。一般来讲,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工资上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薪俸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在香港叫做薪俸税。薪俸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入息所缴交的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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