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什么是股改,股改又是大概怎样子的?谢谢

2024-05-13

1. 我想问什么是股改,股改又是大概怎样子的?谢谢

  “股改”全称是股权分置改革。这是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出现频率最高、最热点的一个术语。要准确理  股改
  解股权分置改革,首先要弄清楚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上市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样就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所特有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此即“股权分置”问题。所谓“股改”,就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样,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  股改
  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2]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股改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  股改
  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 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改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么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  股改
  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
  编辑本段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编辑本段解决股权分置必要性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产生不同股不同权,从而造成恶性圈钱、市盈率过高、股票市场定位模糊,不能有效与国际接轨。全流通不仅可以解决以上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中国加入WTO,与国际经济日趋紧密,中国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对外开放,客观上要求中国的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
  改革原因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3]
  编辑本段改革作用
  地位获得提升
  股改之前的证券市场,流通股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升,但在某些控股股东眼里,依然是唐僧肉,很少考虑到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只有在再融资的时候才会想起照顾一下流通股东的利益,与流通股东进行沟通。   但在股改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提升了流通股东在进行对价谈判中的地位,终于有了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的意识。另一方面则是在股改过程中确立了流通权的概念,也就是说,在流通层次上,流通股东的权利优于非流通股东,因此非流通股东要想获得流通权,必须要支付对价,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的同意。所以,才有了铺天盖地的投资者关系报道与评论,才有了流通股东投票权的价值,由此使得流通股东在精神上无疑获得前所未有的胜利。   股改方案实施之后,虽然非流通股东也获得了流通权,但有着一定的锁定期,所以,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流通股东的权利依然优于限售期的流通股东。因此,流通股东可以根据自己对上市公司未来一年或两年的业绩判断作出自由买卖的决策,而限售期的流通股东即便看到了自身公司的股价高估,也不能抛售,而为了维持股价的稳定,还得弯下身与流通股东沟通。不信?现在你可以拿起身边的电话机,拔G股的电话,保证会得到对你问题的满意答复,这在前些年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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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什么情况下才会股改?

从公司的实际经营来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没有区别。当公司选择IPO或者新三板挂牌时,就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也就是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需要选定股份制改造的基准日,一般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同时,聘请评估师事务所对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相应的净资产进行折股,新的股份制公司就成立了。
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察机构,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等【摘要】
什么情况下才会股改?【提问】
从公司的实际经营来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没有区别。当公司选择IPO或者新三板挂牌时,就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也就是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需要选定股份制改造的基准日,一般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同时,聘请评估师事务所对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相应的净资产进行折股,新的股份制公司就成立了。
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察机构,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等【回答】
亲,以上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股改,望您认真阅读哦【回答】

3. 为什么有些股票股改时不涨?股改后反而涨了?

1.股改前不涨,是因为很多人不看好它的方案或者说这股票的基本面和技术走势都很差.
股改后上涨是因为有些投资者看到它的价格除权下来后觉得低了买入,或者停牌的时候大盘上涨很多或者同类型股票上涨很多,它有强烈的补涨要求.
事实上,大部分公司都在股改前有较好的表现,而股改后继续上涨的,这样的是非常好的公司了.
像你说的股改前不涨,股改后上涨的公司比较少.
2.股改方案中,如果是送股或者转增股或者送现金的股票,股改复牌一定会除权的.
不除权的股票可能是只送权证的,或者深发展那样零对价的.

为什么有些股票股改时不涨?股改后反而涨了?

4. 股改是什么意思

股改是指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股份制改造
(一)发起人的资格和人数
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发起人股本和认缴方式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组建前3年均为盈利。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用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方式。这两种设立方式认购股份和交付股款的程序有所不同。在发起设立方式下,发起人必须认购全部股份并一次交足股款;在募集方式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察机构,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等。
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目前有一些《公司法》中所没有的规定,如设立独立董事、实行保荐人制度、发行上市条件和激励机制等,并对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方面都有待《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具有固定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固定地点。为了便于公司与其他人或组织开展业务,进行业务往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生产经营场所。为了便于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司登记其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管理机构的所在地,但不一定是生产经营场所,例如,公司住所可在城里,而公司的生产工厂可在郊区,甚至其他城市或国家。

扩展资料:
中国股票市场刚成立的时候,主要都是国有企业上市股票,一般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也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由来,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这三者就形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局面,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这样就慢慢的开始了“股权分置”。股改的目的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享受”普通股的市场待遇,能够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改

5. 股改之后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股改的全称是“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那么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了? 
什么是股权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幺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什么要改革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我们该做些什么 

-不要以为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 

流通股股东应当通过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来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有了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此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即由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解决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所谓对价,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是牺牲。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确“对价”概念。这次改革实践中,“对价”往往指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共同认可的形式)。首批试点大都选择了送股或加送现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数流通股东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方案正在陆续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创新的方案,如缩股、权证等。 

首家改革试点公司三一重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时,投资者李先生在现场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从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后,他就开始认真研究,并数次打电话给公司表达他的意见,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员认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为10股送3.5股,正是听取流通股股东意见的结果。李先生认为,很多投资者觉得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寻找利益的平衡点。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充分沟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试点中,试点公司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应当说,投资者参与改革的途径还是很多的。 

改革赋予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清华同方的方案没能通过就证明了其“威力” 

不仅如此,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结果也是决定性的。根据规定,改革方案要在股东大会通过,必须满足两个“2/3”,即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赋予了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它的“威力”在首批试点中已经体现——清华同方的方案虽然总体上得票率很高,但由于流通股股东表决赞成率为61.91%,最终还是没能通过。 

改革后市场能否承受 

-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批试点结束后,将加紧做好全面推开的工作,力争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有投资者因此担忧,短期内完成改革,是否意味着大量非流通股将上市流通,市场能否承受这一压力? 

不能否认,非流通股上市后会给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但在很多时候,这一压力被过分夸大了。以首批试点公司金牛能源为例,按照有关规定,金牛能源大股东必须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绝对控股地位。该公司实施改革方案后,其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持股比例将降至57.63%。这样,大股东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金牛能源的情况并非特例。6月中旬,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根据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见,在改革完成后,依然会有相当比例的股票不会上市流通。 

另外,如前面所述,获得流通权与减持并不是一回事。对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大股东不但不会减持其股票,或许还会增持。这在成熟证券市场中相当常见。 

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 

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2个月期满后,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首批试点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业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东还主动提高减持门槛。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股改之后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6. 股票没有股改过 什么意思

证券市场中的股改是什么意思 :最简单扼要的解释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股改: 
[1]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先天不足的制度性缺陷".我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验中诞生的."为国有企业融资解困"是建立股票市场的指导思想,"必须始终保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是股票市场股权设置的指导方针.因此,在当初设计上市公司的股权时,把股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并且规定:不仅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数量必须大于控股比例(以"保持公有制地位"),而且不能上市流通(让人收购了可了不得).一开始就形成了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制度性缺陷问题.造成"一股独大","同股不同权","上市圈钱不管回报"等各种各样弊病. 
[2]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制度性缺陷,严重违背了资源配置的内在规律,扭曲了市场化资本调节的基本功能,最终影响了股票市场融资作用的正常进行,危及证券市场的发展.这也就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不是国民经济晴雨表"的原因. 
[3]股改就是改革股权分置问题,恢复证券市场的正常功能作用.把错的纠正过来. 

股改前和股改后上市公司的区别与好处: 
[1]股改后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完全实行市场化的全流通,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全体股东责权利同担共享..而尚未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继续完成股改任务,在股改未完成前,按照老规定不得进行融资. 
[2]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成为利益共同体,市场化的资本配置调节作用--优胜劣汰--得到发挥,为更多更好的企业发展提供急需的筹资渠道,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帮助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S表示该股票没有股改过 

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 

*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 

S*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并且没有股改 

XD表示意思是股票已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 
XR表示意思是该股已除权,股票以后也没有分红。 

DR表示意思是xd xr意思就是没有派息,也没分红 两样都没了

7. 什么叫股改?为什么要股改?

股改是指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改革作用
股改之前的证券市场,流通股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升,但在某些控股股东眼里,依然是唐僧肉,很少考虑到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只有在再融资的时候才会想起照顾一下流通股东的利益,与流通股东进行沟通。
但在股改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提升了流通股东在进行对价谈判中的地位,终于有了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的意识。另一方面则是在股改过程中确立了流通权的概念,也就是说,在流通层次上,流通股东的权利优于非流通股东,因此非流通股东要想获得流通权,必须要支付对价,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的同意。所以,才有了铺天盖地的投资者关系报道与评论,才有了流通股东投票权的价值,由此使得流通股东在精神上无疑获得前所未有的胜利。



什么叫股改?为什么要股改?

8. 为什么股改后股票的价格会下降?

是,600433每10送转4股,打个比方:如果你现在手里有1000股,那么就转送给你400股,那么你的股票数量就增多了,放大到整个600433这只股票的股数就增加了,但是他的市值是不变的,所以股票价格就下降了。
看看这个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