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被强制分解成两个部分了吗?

2024-05-13

1. 微软被强制分解成两个部分了吗?

美国政府昨天向法庭重新提交了一份分解微软的提案,该提案仍然坚持把微软一分为二。 
  美国政府的这个提案是应主审法官杰克逊的命令提交法庭的。杰克逊法官已经要求尽快结束本案的庭审,并且在90天后开始实施对微软的分解和限制其经营行为的处罚措施。 

  这份提案与政府方在上个月提交法庭的提案基本上一样,只是在个别地方采纳了杰克逊法官的一些建议并修订了一些打印错误。提案要求把微软公司分解成为两家独立的公司:一家研制操作系统,另一家研制目前微软所有其他软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浏览器软件。 

  微软被分解将是自从1982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迫于法庭压力同意将地区性子公司分离出去以来,美国反垄断诉讼案中所实施的最为严厉的处罚。 

  就本案而言,法官有可能会推迟分解程序的启动,到微软做好上诉的准备的时候。但是对微软经营行为施以限制措施的工作将在最后判决下达之后的90天内正式启动——原定时间期限是30天。人们普遍预计微软将向上诉法庭提出暂缓实施上述措施的请求。 

  就在星期五政府方宣布再次向法庭提交分解提案后,微软立即宣布将其下一代视窗操作系统的开发计划推迟三个星期。微软表示,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就是因为考虑到法庭可能做出的判决。 

  按照杰克逊法官的规定,微软最迟必须在下周三提交本方的答辩书。微软发言人已经明确表示,现在已经可以肯定,本案将进入上诉程序。发言人称:“我们有信心相信,法律与事实站在我们这一边。”

微软被强制分解成两个部分了吗?

2. 微软公司垄断案是怎么一回事

1997.9.30 微软发布ie4.0。10.20,司法部起诉微软违反了1995年颁布的法庭条款。12.11,杰克逊法官发布命令,禁止微软将ie与视窗95捆绑销售,12.25,微软向上级法官提起上诉。1998.1.11,微软继续将ie与视窗95捆绑销售,司法部就此提请法庭对微软处以每天100mds的罚款,1.22,微软和司法部就藐视法院判决的指控达成和解。2.2,上级法庭指定4月21日开始口头答辩。5.5,微软请求上级法庭裁定微软可以让ie与视窗98捆绑。5.12,法庭同意。5.18,20个州起诉微软。5.21,微软请求延期召开听证会。5.22,法官设定9月开庭审理日。6.23,5位 计算机公司老总向上议院审判委员会诉苦。7.28,微软反诉20个州。8.11,杰克逊法官裁定需要启用审前会议。8.25,美国政府检查微软是否非法向intel和apple施压。9.8,微软请求撤销此案。10.1,微软ie市场变现超过网景导航者。10.19,审判在washington e barrett prettyman 法庭开庭。1999.8.10,微软与司法部提交调查结果,9.10,提交修改后的结果。9.21,审判辩论结束。11.05,杰克煦法官公布调查结果。2000.4.28,司法部与17个州提请以为联邦大法官将微软一分为二,pc视窗ops供应商,network content provider。2001.6.28,华盛顿分拆法庭推翻判决,维持jackson法官的事实认定,即微软采取非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垄断地位。9.6,司法部称病不希望拆分微软,但希望尽快地了决此案。司法部也不再坚持微软的捆绑销售非法。2001.10.15,仲裁专家格林负责协调此案,并限定11月2日达成和解协议。10.31,微软与18个州中的9个州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给pc厂商在心电脑上安装非微软系统更多的自由,并删除竞争性的微软产品如ie。the end。

3. word中怎么把文档一分为二,上下分。

1、首先在电脑桌面上点击“视图”。

2、然后在弹出的下拉框中点击“拆分”。

3、此时Word窗口就分为上下两部分了。

4、接着用鼠标上下拖动分隔线,即把文档分成上下均匀的两部分了。

5、如果想还原原来的一个窗口,只要鼠标点击菜单栏中的“取消拆分”即可。

6、窗口就变成原来的样式了。

word中怎么把文档一分为二,上下分。

4. 微软为什么没有因《反垄断法》被美国政府强行拆分?

微软的垄断不同于传统的垄断,它属于自然的垄断,与传统的垄断有很大的不同,这里的是非曲折很复杂,微软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它提前创立了行业标准。。
这个年代掌握标准就掌握了世界啊 ,防止垄断的根本目的还是在让消费者受益,如果强行把微软拆了消费者不受益还吃大亏 ,微软垄断案已沸沸扬扬闹腾了两年多,其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执己见,难以形成公论。
其争论的焦点有三:
一、微软的垄断是自由竞争以及技术与经营管理创新的结果,政府的处罚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原则并且是在打击创新。
二、政府分割微软公司的举动不折不扣是对财产权的严重侵犯。
三、微软的垄断也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消费者的愿望与权利不能被忽视。这些看法都有道理,符合自由主义的原则,不能直接驳斥。

扩展资料:
取缔垄断行径、贸易限制和那些旨在抬高价格或取消竞争的厂商勾结行为的各种法律。
托拉斯是一种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形式。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商品的产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组成的大垄断企业。比辛迪加更加高级、更加发达。英语trust的音译,原意为托管财产所有权。
托拉斯的垄断组织形式可分为两种:
①以金融控制为基础的托拉斯。参加的企业形式上保持独立性,实际上从属于掌管托拉斯股票控制额的总公司,这种总公司是一种持股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控制额对它们进行金融控制。
②以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完全合并为基础的托拉斯。这种托拉斯所从属的总公司是一种业务公司,直接经营产销业务。在总公司下按产品类别或工序、工艺设立若干分公司来管理。
托拉斯最早于1882年在美国产生,后来达到迅速得到发展,并在美国的工业部门中占居了支配地位,美国被称为“托拉斯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托拉斯在西欧各国也有了迅速的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反托拉斯法

5. 为什么说微软是垄断企业


为什么说微软是垄断企业

6. 如何将word里面页面一分为二,两边都能打字

将word里面页一分为二,两边都能打字,可以通过表格来实现,其操作步骤:
1、单击插入----表格按钮,用鼠标拖动出一个3X1表格,如图所示;

2、用鼠标拖动表格边框线,使其变为如图所示的形状;

3、选中表格,单击表格工具设计----底纹边框----无框线。

4、设置后的效果如图所示,在如图所示的光标处就可以实现将面页一分为二,两边都能打字效果。

7. 微软最辉煌的时候有多厉害?

盖茨1975年创办微软后,视窗软件雄霸操作软件市场,令他在过去13年一直当上全球首富,直至今年首富之名才易位。以前他经常被批评为富不仁,近年已积极捐钱办慈善,两年前并大手笔捐赠300亿美元给以自己与妻子为名的“比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他决定52岁就引退,下周五将不再做微软执行主席,只出任非执行主席,每周花一日时间为公司工作,其余时间集中打理他和太太名下的慈善基金。虽然盖茨两年前已经预告退休,亦已替公司订下发展蓝图,惟外界猜测盖茨的影响力甚大,微软可能无法弥补他离开后的位置。 
   顾问机构Forrester Research发言人Charlene Li指:“盖茨离任后,微软将失去重心焦点,以及能够引领员工的人物。” 
    外界分析,失去盖茨后,微软至少在几年之内,光靠Windows、Office作业系统、伺服器,以及游戏机Xbox、IT资讯软体等产品,依旧可宰制全球市场,平均每周可吸金1亿美元,乃网路搜索引擎巨擘Google的近4倍。只是,微软呼风唤雨的时代似乎已经远扬,科技作家贝特勒形容,1970年代是“国际商业机器”(IBM)公司的天下,1990年代改由微软统治,如今,则是属于Google的年代。 
1975年,微软公司创立。
1980年,微软公司被选择为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的个人电脑设计操作系统,逐渐占据了全球磁盘操作和视窗操作软件制造领域的优势地位。  
1990年, 微软公司与IBM公司PC操作系统发生争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微软是否把MS—DOS与应用软件捆绑在一起销售展开调查,指控微软在其操作系统中故意设置隐瞒代码,妨碍竞争对手应用程序的运行。
1993年,联邦委员会两次调查受挫,司法部接管调查。这一时期正值微软开发“视窗”(windows)操作系统之际,许多软件厂商认为该软件将使微软更加具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把调查重点放在了视窗系统上。
1994年7月,司法部对微软第一次提起反托拉斯诉讼,称微软与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签订排他性和反竞争性的授权协议,阻止OEM使用微软竞争对手的操作系统。经过法院审理和双方协商,微软公司与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据此作出同意令(Consent Decree),微软同意修改与个人电脑生产商的软件使用合约,允许其他软件生产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从而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同意令1995年生效。根据这项协议,微软公司在向个人电脑制造商发放“视窗95”(windows 95)使用许可证时不能附加其他条件,但这并不阻止微软开发集成产品(integrated products)。
1996年9月,司法部反托拉斯司着手对windows95整合软件IE浏览器的销售方式进行调查。这一时期,全球因特网服务领域崛起包括网景公司、太阳微系统公司在内的优秀企业。这些公司的迅速发展使微软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误,于是微软在所有操作系统中加入因特网浏览功能,将IE浏览器软件免费提供给电脑制造商。这一做法使网景公司的市场份额迅速从80%降到62%,微软的份额则从零猛增至36%,因此招致网景等公司的极大不满,也引起司法部的注意。
1997年10月,美司法部向哥伦比亚联邦法院提出申请,称微软公司将安装IE作为电脑制造商申请“windows95”使用许可条件的做法严重违反了1995年签订的协议,要求法院判决微软遵守1995年生效的同意令。微软认为,IE不仅是windows95上运行的应用软件,而且属于操作系统的整合部件,IE扩展了windows95的现有部件,不能简单卸载。12月,杰克逊法官作出初审判决,认为同意令没有就“整合产品”给予明确定义和限定范围,司法部没有充分证明微软违反了同意令中的禁止规定,于是驳回司法部的请求。但是,法官宣布了另一项临时裁定(Preliminary Injunction),在法院做出进一步判决之前,禁止微软把安装IE浏览器作为PC制造商申请其操作系统使用许可的条件,迫使微软公司暂时停止捆绑销售计划。
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部长和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开始了“世纪末的审判”。司法部对控微提出6项指控:引诱网景公司(NETSCAPE)不与其竞争;与因特网服务商和在线服务商签订排他性协议;与因特网内容服务商签订排他性协议;在合同中限制电脑制造商修改和自定义电脑启动顺序和电脑屏幕;与windows95捆绑销售因特网浏览器软件;与windows98捆绑销售因特网浏览器软件。从1998年10月19日开始至1999年6月24日,在长达8个多月的时间里,美国政府和微软公司分别指派证人出庭就双方的指控或者辩护进行作证。在此期间,美国在线公司宣布与网景公司合并,在此计划宣布后,南卡罗莱纳州推出了诉讼联盟。
1999年11月5日,杰克逊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书”,也称初步判决书,认为:微软非法利用了自己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来排挤竞争对手,排除自己面临的潜在危险以继续维持自己的垄断。
2000年4月3日,微软被判违反《谢尔曼法》。4月28日,美国司法部和17个州要求杰克逊将微软分割为两家公司。6月7日,杰克逊法官作出裁决,要求微软必须拆分为两个公司,一家经营windows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另一家经营office等应用软件和包括IE浏览器在内的网络业务。
2001年6月,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杰克逊分割微软的判决,但维持了微软是一家违法垄断公司的判决。8月,杰克逊法官因违反司法程序、向媒体泄漏案件审理内情而被解职,科林·科拉尔·科特琳被任命接替杰克逊,全权负责对微软反垄断案的审理。9月6日,司法部宣布不再寻求通过分割的方式来处罚微软,并且撤销了有关微软非法将其网络浏览器和“视窗”操作系统捆绑在一起的指控。11月上旬,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妥协,条件是:微软同意PC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视窗桌面,微软公开视窗软件部分源代码,使微软竞争者能够在操作系统上编写应用程序。
2002年11月,科特琳宣布,同意微软和司法部达成的反托拉斯和解协议的绝大部分内容。和解协议内容包括:阻止微软参与可能损及竞争对手的排他性交易;要求电脑制造商使用统一的合同条款;允许制造商和客户去除标志一些微软特征的图符;要求微软公布部分技术数据,使软件开发商编写的Windows应用程序能够具有与微软产品相当的性能。
2003年10月,微软声称同意支付约2亿美元作为对5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的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和解费用。此前,微软已就10个州的集体诉讼达成了和解,和解费用总计为15.5亿美元。
2004年3月,欧盟裁定微软构成反垄断,要求微软提供一套不捆绑“Windows Media Player”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提供竞争对手的服务器软件如何在Windows系统上平滑运行的详细信息,并且还要接受一笔价值6.13亿美元的罚金。对于欧盟的判决结果,微软已向欧盟初审法庭提出暂缓执行裁决的请求。
美国政府肢解微软的最后计划
    5月27日,美国政府呈交了修改后的更广泛的肢解微软的计划。即把微软仍然一分为二,还包括了一些技术性的建议。微软将在 5月31日对这份修改后计划作出答复。当然这也是法官作出判决的最后阶段。
  政府的建议将是杰克逊签署判决的格式,他将依照政府的计划及建议作出判决,而不会改动内容,并会作出要求或命令,要微软在90天内进行肢解或进行自我约束。
  政府的这个计划与上月的相差无几。只是增加了杰克逊的几个小的建议及校正了几个印刷上的错误。政府的建议为:还是把微软一分为二,一家公司经营操作系统,另一家公司作其它软件商务,其中特别提到了占主导地位的微软的浏览器。
  在微软案中,法官可以重新肢解微软,直到微软结束其上诉后。与此同时,微软将在最后判决生效后90天内进行自我约束。微软可以请求上诉延长这个时间。
  在政府提出这个计划后不久,微软就宣布推迟三周发布他的下一代WINDOWS操作系统。微软称推迟的原因就是即将即将面临的法官的判决。
  随着政府提出及Windows的延后发布,微软的股价现跌1/16美元,跌到每股61-7/16美元。
  在上周的听证会上,杰克逊出人意料地抛出把微软一分为三建议,并要求政府迅速就此作出决定,拿出方案,并把方案于周五给他。但遭到政府的反对。

微软最辉煌的时候有多厉害?

8. 反垄断的美国规制

2013年9月26日,美国司法部网站在其显要位置公布,包括三菱电机在内的九家日本企业和两名高管已承认价格操纵指控,并同意支付总计超过7.40亿美元的罚款。美国司法部部长埃里克霍尔德表示,本次国际价格操纵阴谋涉及价值超过50亿美元的汽车零件,超过2500万辆汽车受到了这次违法行为的影响。 近年来美国若干垄断性大企业并购惠而浦公司兼并美泰克公司案美国惠而浦公司(Whirlpool)是美国白色家电业的垄断巨头,其市场占有量在北美居第一。美泰克(Maytag)是美国白色家电行业的名牌企业。2004年,在一家评级机构将其信贷评级调降至“垃圾”级后不久,该公司宣布重组。2004年5月和6月,美国RipplewoodHoldings牵头的一个私人资本财团及中国海尔美国贸易公司相继提出收购计划。开始时,美国惠而浦公司按兵不动,是因为该公司市场规模巨大,它对美泰克的收购过不了反垄断审查这一关。之后不久,惠而浦公司加入了竞购美泰克的争夺。通过长达6个月的反垄断调查,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官员宣布,批准美国最大家电企业惠而浦公司以17亿美元并购第三大家电企业美泰克公司。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的调查显示,并购后,惠而浦在美国白色家电市场将占有70%的市场份额,在北美市场中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形成毫无疑问的垄断局面。美国联邦政府反垄断部门为什么会批准这项并购?微软公司的反垄断案微软公司于1975年成立,目前是全球最大的软件商。微软在全球PC机操作系统等软件市场占有巨大的市场份额,经常被推上反垄断法庭。2006年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因微软未执行该委员会2004年的反垄断裁决,对微软处以2.8亿欧元(3.57亿美元)罚款。近年来,微软公司一直诉讼不断,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公司将网络浏览器与“视窗”捆绑在一起销售。2000年6月,杰克逊法官作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微软随后提出上诉。2001年6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作出裁决,驳回地方法院法官杰克逊作出的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但维持有关微软从事了违反反垄断法的反竞争商业行为的判决,判决微软利用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打击竞争对手,与电脑制造商和软件开发商签订一些排他性合同违法。面对微软的在全球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巨大垄断,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为何否决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而仅仅判决微软的市场行为违法?  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公司案波音公司在世界大型民用客机领域居于垄断地位。麦道公司是世界航空制造业排行第三的公司,也曾经是世界最大的军用飞机制造商。1996年12月,波音公司宣布收购麦道公司,收购价格为133亿美元。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合并之后,新波音公司的资产总额达500亿美元,净负债为10亿美元,员工总数20万人。当时预计1997年新波音公司的总收入将达到48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和军用飞机制造企业。根据美国的有关法律,如此大规模的合并必须经过美国反垄断当局的批准。美国反垄断法律规定,如果两家公司合并以后市场份额的平方和大于1800,公平交易部的反垄断处或联邦贸易委员会就立案调查。照此规定计算,两家公司市场份额平方和为3825,是立案调查标准的两倍多,但兼并最终还是获得了政府的批准。美国反垄断当局为何无视波音公司占美国市场几乎100%、占全球民用飞机市场65%以上的巨大垄断而批准此项并购呢?美国联邦政府反垄断规制的新趋势上述若干垄断性大企业并购引发的疑问,要从美国反垄断规制的新趋势中寻求答案。近年来,美国司法部门在垄断界定、市场份额、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技术创新的评价等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更加重视从经济全球化背景评估反垄断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根据国际市场结构评估、判断垄断。当年美国司法部在审查惠而浦公司并购美泰克时,不但对美国国内的白色家电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过调查评估,而且对全球家电市场的竞争情况也进行了调查评估。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认为美国家电市场已不仅限于国内,而是全球化的市场。两家公司合并后,新公司仍面临着韩国LG、日本松下、中国海尔等外国同行的竞争压力。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在评估了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集中程度后,认为惠而浦公司和美泰克两家公司在全球家电市场的占有率加起来也不能主导市场,认为惠而浦和美泰克的合并将促进公司生产更高质量的产品,提高企业效率,使美国企业在全球家电行业竞争中更有力量。所以,美国反垄断局批准了惠而浦公司并购美泰克。更加重视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评估反垄断维护国家利益就要维护本国大企业利益,因为大型跨国公司代表了一个国家经济竞争力。在波音兼并麦道案例中,美国政府在后台对兼并活动的支持和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波音是美国最大的飞机制造商,兼并麦道最终战略目标是形成航空航天行业的全球性“巨无霸”,与欧洲的空中客车公司竞争。1970年,为了挽救欧洲的航空制造工业,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四国政府用各自的航空制造企业组成空中客车公司,在政府固定补贴、免税优惠、研发补贴等政策支持下,开发大型民用飞机。1994年,空中客车的订货首次超过波音公司,占市场份额的48%(波音为46%),这使波音公司受到了极大的竞争压力甚至恐慌。为了形成对空客的更大竞争优势,波音公司提出并实施了兼并麦道公司的计划。波音公司兼并麦道,最终体现的是美国政府的意图。体现美国政府意愿最有效的工具,就是政府采购。1996年11月,五角大楼把设计2l世纪战斗机的合同交给了从来没有独立研制过战斗机的波音公司,而没有给具有强大的战斗机设计、生产能力的麦道,这明确地表示了美国政府希望麦道公司必须归顺于波音公司的政府意愿。之后不到一个月,波音公司就宣布收购麦道公司。合并后的波音公司在民用飞机市场上明显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商,它独占全球飞机市场65%以上的份额。因此,单从市场结构看,合并后的波音属于超级垄断企业,明显违反了《反托拉斯法》,也遭到了欧盟的强烈反对,但美国政府还是支持合并。为了完成兼并,波音公司对欧盟做出了放弃三家美国航空公司今后20年内只购买波音飞机的合同后,欧盟同意波音兼并麦道。1997年8月,新的波音公司开始正式运行。更加重视从提高经济效率角度创新反垄断规制垄断优势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高效率的证明,反垄断规制要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已往,美国政府更重视从市场结构、市场份额方面来规制反垄断。但现在,司法部门越来越重视从经济效率角度来处理反垄断问题,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了保持美国经济在全球的领先地位,美国司法部门越来越把提高本国企业经济效率作为反托拉斯法追求的目的。这种政策取向的理论基础是芝加哥学派。芝加哥学派有关垄断理论认为,垄断企业是竞争中的优胜者,垄断地位是“效率性的证明”,是高市场绩效的结果,但垄断利润的获得并不是长期稳定的现象,因为垄断企业如果滥用权力,获得超额利润,必然诱发新的企业进入,新厂商的进入自然会使原厂商的垄断地位消失。企业规模大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市场绩效好,政府就不必管制。经济的活力就是追求卓越的经济效率,高效率自然会使消费者福利最大化。更加重视在反垄断规制中促进技术创新阻碍技术创新是垄断的毒瘤,必须遏制妨碍创新的“坏垄断”市场行为。微软案虽然到现在还在上诉,但是美国司法部门在判决该案时表现出的重视“技术创新”取向具有划时代意义。微软公司基本上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创新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垄断公司。美国司法部在微软诉讼案件中,认为拥有垄断地位或企图获得垄断地位并不违法,但是通过“不正当行为”来维持或获得垄断地位是违法的。反对垄断对技术创新的障碍,是美国保持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一个秘诀。美国1999年的《总统经济报告》专门辟出一章,讨论政府管制和创新的关系,强调新技术的创新对美国经济的长期增长至关重要,能否保持创新的活力是美国经济能否继续领先于世界的关键。前几年,美国司法部否决了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对诺思罗普·格鲁曼公司的兼并,理由就是这两大军火公司的合并将阻碍美国关键性防务技术领域的创新。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美国反垄断政策的重点逐步从维护价格竞争转向促进创新,促使大企业的市场行为推动技术创新,以增强美国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