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16

1. 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是什么?

1、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附属的法人机构,不得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得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其法律责任由证券营业部自行承担。
2、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
证券公司分公司管理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可以不限于1个,但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分公司经授权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得经营其他业务。
证券营业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主要负责代理交易和提供证券信息的功能。

3、设立机构程序要求不同
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和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备案。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受理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设立证券营业部营运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及交易设施,开办股票业务时间较长,规模较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营业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

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是什么?

2. 为什么证券公司设立先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许可

摘抄证券法,这是你开证券公司的条件,并且你开的证券公司不能代理境外证券交易。。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其他证券业务。
第一百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经营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一百二十九条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第一百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3. 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是什么?

1、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附属的法人机构,不得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得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其法律责任由证券营业部自行承担。
2、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
证券公司分公司管理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可以不限于1个,但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分公司经授权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得经营其他业务。
证券营业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主要负责代理交易和提供证券信息的功能。

3、设立机构程序要求不同
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和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备案。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受理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设立证券营业部营运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及交易设施,开办股票业务时间较长,规模较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营业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

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是什么?

4. 证券公司营业部一般都有哪些部门呢?

总部:投资银行部,保荐人,辅助发行承销人员;自营业务部,理财人员;稽核部,合规稽核人员;经纪业务部,包括总部面对营业部各类对口人员;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部;办公室、机构销售部、秘书处等;营业部:前台,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经理、团队长及营销员中台,客户服务部,包括客户经理和咨询经理和投资顾问;后台,柜台--柜员,电脑部---电脑经理、电脑助理,财务---财务经理、出纳,办公室。拓展资料: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简介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证券经纪商(Broker-Dealer);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的一个部门;在东亚(以日本为代表),则被称为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经营管理1.资产管理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2.人员管理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3.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业务隔离制度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5. 证券公司新型营业部设立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新型营业部设立条件有哪些?

6. 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是干什么的?

证券营业部是指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证券公司对其所属证券营业部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作为证券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证券营业部经营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证券商近年来新增分支机构以C型营业部和分公司为主,更加轻型化,注重效率,更注重联络发展高端客户的职能,逐渐向综合金融服务窗口转型。
营业网点的职能改造将成为券商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良好基础。

扩展资料:
证券公司营业部主要具备以下两类服务功能:
1、代理交易的功能,即为证券投资者提供进入市场的通道,包括代理投资者询价、报价和代理完成交易。这是证券营业部的基本功能及存在的基础;
2、提供证券信息的功能。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提供及时、公正、真实的市场行情信息,包括成交的品种、价格、数量以及买卖盘的价格、数量;
二是提供各类市场主体发布的公开信息,即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登记公司等通过指定渠道披露发布的各类公开信息;
三是提供各类投资咨询信息,包括市场分析、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等。
证券营业部需要满足三大要素:渠道、产品和客户,其中产品最为关键。
所提供的服务应当覆盖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不断地转型和优化形成部门间的密切配合与交叉协作,才能形成“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产品与服务合作机制;
在深度方面,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更加个性化与专业化,组建专业投顾团队为客户提供深度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营业部

7. 证券公司新型营业部设立条件有哪些?

目前正在广泛征询市场意见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的修订版本,拟将符合全国设点条件的券商一次申请设点数量,从5家增加到10家。同时,放宽证券公司在辖区设点的条件,非因合规、
风控
等方面存在问题,被实施冷淡对待和责令整改的,均可在辖区设点,并将一次申请数量,从2家增加到4家。另外,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
差异化竞争
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规划设立新型网点,不再受数量和批次的限制。其中,仅符合辖区设点条件的券商,如申请设立新型网点,则限于辖区内。
  新型营业部设立条件还没完全确定。
  近期,据多家财经媒体报道,
中信证券
、
国信证券
和
国泰君安
已展开新型营业部试点,不过该三家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接受
证券时报
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试点新型营业部业务
子虚
乌有。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家券商高管表示,新型营业部的
开闸
需要在相关制度完备、并在
证券业协会
对各申报该项业务资格的券商进行验收后。不过,今年9月初,监管层对设立新型网点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意见征求,并将较为集中的意见综合后向券商反馈。截至目前,关于新型网点的成文规定仍未出台。“没有详细规定的出台,我们不可能开展此项新业务。”中信证券某
董事总经理
表示。
  此外,多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近期市场上流传的轻型营业部开闸一事,实际上说的是新型营业部开闸。轻型营业部实际上是
非现场交易
营业部,是根据技术标准对
证券营业部
进行的划分,因此证券公司按现行政策即可根据需要设立非现场交易营业部。国信证券某高管表示,这是对“轻型营业部”和“新型营业部”两个概念的混淆。

证券公司新型营业部设立条件有哪些?

8. 证券登记公司和证券经营公司在业务内容上有何不同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指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清算公司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专门为证券交易所提供集中登记、集中存管、集中结算服务的专门机构,称为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二是-代理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为地方证券经营机构和投资者提供登记、结算及其他服务的地方机构,称为地方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证券经纪商(Broker-Dealer);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的一个部门;在东亚(以日本为代表),则被称为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摘要】
证券登记公司和证券经营公司在业务内容上有何不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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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指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清算公司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专门为证券交易所提供集中登记、集中存管、集中结算服务的专门机构,称为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二是-代理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为地方证券经营机构和投资者提供登记、结算及其他服务的地方机构,称为地方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证券经纪商(Broker-Dealer);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的一个部门;在东亚(以日本为代表),则被称为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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