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和国土局合并叫什么?

2024-05-15

1. 规划局和国土局合并叫什么?

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后叫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土资源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等。

国土资源局职能简介: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拟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土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执行国家并制定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报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监督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估价工作,制定土地定级、估价标准及全县土地调查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七、进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九、依法征收有关专项收费并负责专项管理,负责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建议计划的编审,安排省厅拨给的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税收部门征缴有关税费。
十、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管理、测绘登记、测量标志保护、地图编制以及地籍测绘技术设计书的审批。

规划局和国土局合并叫什么?

2. 规划局和国土局合并叫什么

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后叫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土资源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等。

3. 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合并了吗

建设局和规划局没有合并,两者被划归了不同的部门
以武汉为例:
一、武汉市建设局划归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研究制订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建设行业信息化发展;组织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推广新产品、新村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
2、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网档案、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和利用。
3、负责制订建设行业的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行业关键岗位职(执)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在业务上监督管理武汉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武汉市规划局划归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1、负责测绘勘察管理。负责测绘项目登记,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测绘成果;负责测量标志的使用核准和保护工作,监管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及登载;组织开展规划勘察、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审批。
2、承担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督察日常工作。拟订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开发区和远城区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的审批、实施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执法管理,查处建设工程核位放线至规划验收前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会同城管部门查处其它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国土资源、房屋拆迁、测绘勘察执法监察,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统建设及开发利用;负责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屋拆迁、测绘勘察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新技术推广运用和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展示工作。
5、负责国土资源和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访相关工作。


扩展资料
武汉市城建委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研究拟订城乡建设发展重大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研究拟订城乡建设重大政策;组织研究分析城乡建设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参与起草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参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三)负责统筹城乡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村镇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村镇建设相关建设标准、技术规定和相关政策;负责小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的统筹协调;
(四)组织开展城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组织制订城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据此拟订城乡建设近期计划;参与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五)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园林绿化、环卫、给排水、公交站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和报批;负责路灯行政管理工作,委托市供电部做好路灯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制订路灯建设计划,安排路灯建设维护资金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审核、下达全市城乡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城市建设利用外资计划;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和管理城建资金。
(七)负责城市管网建设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市政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管网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指导编制城市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消防、交通信号设施等管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综合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下达实施。
(八)负责建筑节能改造的监督管理,拟订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城乡建设节能减排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指导城乡重大建设节能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
(九)负责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政管理;负责给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电力、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以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路灯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十)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技术规定,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地方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组织编制或补充地方工程造价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十一)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筑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设计审查机构等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十二)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指导促进行业发展;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市场准入、工程合同、工程造价、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十三)负责制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发展规划,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指导促进行业发展;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行业管理;负责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合同、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
(十四)研究制订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建设行业信息化发展;组织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推广新产品、新村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
(十五)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网档案、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和利用。
(十六)负责制订建设行业的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行业关键岗位职(执)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在业务上监督管理武汉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
(十七)负责全面协调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工作,承担轨道交通建设的统筹、协调、督办职责;负责组织市发展改革、财政、金融、交通运输、国土规划、环保、公安交管等部门和相关区就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问题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审批
(十八)指导区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构职能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单位职能

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合并了吗

4. 规划局和建设局哪个好?

去一个市里的建设局好还是规划局好?  
 还是去建设局吧,规划局你这个专业的作用不大,对自己发展没啥好处。一般有可能会在质监站用的多一点,也就是建设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当然不一样了,公务员一般是在行政部门,但是事业单位要是参公的话,其实行使的职权是差不多的,待遇一般会比公务员编制低一点,但是如果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待遇也有可能比普通公务员要好,具体情况你可以问一下你们那在岗人员。在这个单位发展,无论行政编事业编,其实路走的都是一样的,没有啥区别。不用担心。
  建设局和建筑设计院哪个好点,未来?  
 建设局是属于 *** 职能部门,在建设局工作就属于户务员。这里的工作相对的稳定,至于做什么具体的工作,那差异就很大了。当然这是指当下无法禁止的潜规则。而设计院工作要相对辛苦一些。赶上单位订单较多时加班那就是家常便饭了,当然收入也会水涨船高的。在设计院工作对个人来说技术能力会逐步提高的。而建设局则多是事务性的工作,增长的只能是管理能力和社交能力。这两个单位是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利弊是不同的。
  规划局有没有建设局好  
 当然没有了建设局油水大
  规划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关系?  
 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
 
  
 
 以下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职责:
 
 ◎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并发布;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制定部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培养规格;指导部管各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部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进规划局好,还是建设局好  
 规划局的业务工作更具体一些,建设局偏重于行政管理,如果想在业务上有所发展,就去规划,想在仕途上发展就去建设
  规划局、建设局和国土局之间有什么联系?  
 规划局立项建设局报审国土局盖章等等.跑完一转又跑一转,直到几十个罗卜陀陀盖完你就可以交差了。
  建设局和规划局和设计院那个好  
 以现在的现实状况来看,一次是:
 
 规划局、建设局、设计院。
  建设局和规划局哪个好  
 建设局是一类局。规划局是二类局。你说呢?
  公务员报建设局好还是审计局好?  
 怎么说呢,我总体觉得是建设局比较好
 
 审计局,不论是什么地方的审计局,人员都不会太多,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单位,但是建设局就不同了,人员比较多,所以大局,有利于发展
 
 而且在待遇方面其实现在国家对于审计系统的重视并不是太高,因为有一些税务局的存在,还有纪委的存在,所以审计局并不有利于发展
 
 建议而已,仅供参考

5. 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后叫什么

法律分析:房产管理局。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第二条 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后叫什么

6. 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后叫什么

房产管理局。《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等部门。

7. 国土和规划合并叫什么局

法律分析: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国土和规划合并叫什么局

8. 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后叫什么

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后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管局职能全部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将原建设局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责调整如下:1、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3、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4、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5、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6、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7、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