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本票和支票的相同和不同之处?

2024-05-16

1.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相同和不同之处?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相同和不同之处?

2. 本票与汇票,支票的区别

支票汇票本票区别图解

3. 本票,汇票和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和区别:
(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入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亏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11)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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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汇票和支票的区别

4.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

区别:汇票与本票的区别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的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不承认商业本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票据。本票与汇票之间的区别有:1. 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2. 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主债务人承兑人,无承兑人时,则无主债务人;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为主债务人。3. 有无承兑不同。本票无需承兑,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汇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而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7.票据种类不同。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8.付款方式不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9.付款期限不同。共同点:都是用于国际货款结算。拓展资料: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5.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等等拓展资料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两方。出票人签发本票并自负付款义务。本票一般应载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无收款人名字则以持票人为收款人),支付金额,签发日期和地点,付款日期和地点,发票人签名等等。按票面是否载明受款人姓名,本票可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按票面有无到期日期可分为定期本票和即期本票。本票不需经承兑,出票人出票后即负付款责任拿到一张本票后,这张本票是否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这张本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1.标明其为“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承诺;3.出票人签字;4.出票日期和地点;5.确定的金额;6.收款人或其指定人姓名。(1)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钱债权证券、流通证券等。(2)本票是自付证券,它是由出票人自己对收款人支付并承担绝对付款责任的票据。这是本票和汇票、支票最重要的区别。在本票法律关系中,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3)无须承兑。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适用汇票法律制度。但是由于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承担付款责任,无须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无须承兑就能保证付款。本票的划分方法多种多样,根据签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本票(又叫“一般本票”)和银行本票;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根据有无收款人之记载,可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根据其金额记载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现金本票和转账本票。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

6.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有哪些?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7. 支票和汇票、本票之间的区别?

  所谓汇票
  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 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 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 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 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 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 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所谓本票,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     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所谓支票,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    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    1. 具有同一性质。 ①     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②     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③     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④     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⑤     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 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①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②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 面支付凭证。 ③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三)不同点 1. 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 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 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入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亏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4.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 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 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 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 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 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11.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支票和汇票、本票之间的区别?

8. 汇票、本票、支票的不同点

(一)、汇票与本票的区别。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3.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
(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
(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
(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最直接的区别是,汇票是出票人让他人付款,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
(二)、汇票与支票的区别:
1.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付款人则不以银行为限。
2.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则不限于见票即付。
3.在我国,支票主要分为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是办理同城转帐结算的。汇票主要是用于外埠结算的。
4.出票人不一样:支票和商业汇票是企业,银行汇票是银行。
5.支付方式不一样:支票和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商业汇票是指定日期。
6.承付期不一样:支票10天,银行汇票1个月,商业汇票6个月内。
7.信用度不一样:商业汇票低,支票较高,银行汇票高。
(三)、本票与支票的区别。
1、本票和支票最大的不同就是本票是由银行开的,支票是单位或个人自己开的。
2、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3、记载绝对事项不一样,本票的收款人名称是绝对记载事项,而支票不是,可以授权补记。
一、汇票、本票、支票的共同点
1.具有相同的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2.同样具有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
3.最大功能是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二、支票汇票本票区别图解
票据种类
区分项目
本票
支票
汇票
性质
自付证券
委付证券
委付证券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种类
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
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人
有直接支付责任
有直接支付责任
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的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1)表明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1)表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的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2)出票地
(1)付款地;(2)出票地
(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
提示承兑期限
不需要承兑
不需要承兑
(1)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承兑;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