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基金怎么能取出来

2024-05-13

1. 住房基金怎么能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却并不是由职工自己随意提取的,公积金的提取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定的。我经过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专门为大家整理出来以下内容。
一、怎么样能取出住房公积金呢?      符合下列的情形之一,并能按照规定来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的金账户内的存储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为:      1、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首先可以向单位来提出申请,经单位经过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以及财务的印鉴;      2、缴存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的来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要将转账支票等交回到单位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按所列的金额来给付职工现金。      职工用来偿还个人的自住住房的贷款的,职工以及其配偶都可以提取住房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每年都可提取一次直到贷款已经结清为止。累计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贷款的本息和。      上面就是为大家整理出的取出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流程了。只要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就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提取申请表,并且持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审核手续,这样很快就可以领取到公积金。

住房基金怎么能取出来

2. 住房公基金随时可以取出来吗?

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3. 房基金可以都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买房人发放的一项社会福利,很多工作单位都会为自己的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从而提高员工们的工作热情,那么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吗?下面和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吗      1、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提取。只要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提取全部的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时候。      (2)申请人是离休、退休者或者是达到离休、退休年龄的时候。      (3)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和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的时候。      (4)申请人的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是出境定居的时候。      (5)申请人不是本市职工并且调离本市的时候。      (6)申请人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缴存的余额来抵冲。
      2、上面的第(2)、(3)、(4)、(5)的情形,买房人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应该以销户的形式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全额,所提取的资金为申请人私人所有。      3、申请人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的时候,申请人的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剩余余额,同时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会被作销户处理。
      4、假如申请人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那么申请人在职期间所缴存的公积金就可以申请提取出来的,但是单位交的部分就会被归公了。不过假如申请人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并且新的工作单位将会为申请人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那么申请人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也就是说把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并且进行的是全额转移。      5、假如申请人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话,那么就可以在当地的公积金正规网站上预约一下,申请人将会得到一个排号,申请人就可以按照网站上面所给出的规定时间去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了。

房基金可以都取出来吗

4. 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

根据我国相关的政策规定,在国家进行单位住房建设时会向国家财政和单位筹集一定金额的住房基金。住房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家单位住房建设的需求,对于领取住房基金来说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那么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
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结合上文内容可以看出,在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该问题上主要要从职工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一般来说,职工在领取住房基金时,需要携带公积金领取申请表以及职工个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当地的管理机构进行领取。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5. 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

根据我国相关的政策规定,在国家进行单位住房建设时会向国家财政和单位筹集一 定金 额的住房基金。住房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家单位住房建设的需求,对于领取住房基金来说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那么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  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  职工提取 住房公积金 ,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 公积金提取 : 1、《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 身份证 ;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商品房 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 购房 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 契税 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 房产买卖合同 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 买卖合同 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 拆迁 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 买房 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 借款合同 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结合上文内容可以看出,在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该问题上主要要从职工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一般来说,职工在领取住房基金时,需要携带 公积金 领取申请表以及职工个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当地的管理机构进行领取。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住房基金怎么取?

6. 住房公基金随时都可以取出来吗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要不要提取出来

7. 住房工基金提取

  你看看下面的规定,符合的话可以办理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住房工基金提取

8. 住房工基金如何领取?

可以到银行查询你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