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2024-05-14

1.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主营进出口业务,日前进口一批货物取得海关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缴款书逾期不申请就不予抵扣。请问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每月申报期内,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索取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
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扩展资料:
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纳税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理解上述条款:
1、税务机关每个申报期内将设有专门窗口向纳税人开放,以提供上月纳税人提交的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提交次月起,应主动通过窗口查询稽核比对结果。
2、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必须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否则不能再申报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口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徐汇区税务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

3.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4.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抵扣期是多少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5.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6.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

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
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
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六、稽核比对结果异常的处理
稽核比对结果异常,是指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
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七、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
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7.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二、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三、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

8.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流程。

海关票是在自开票日起180天后的第一个征收期结束前申报抵扣,先用通用税务采集软件或电子申报软件采集缴款书信息,然后导出数据到U盘并打印清单,带上缴款书复印件、U盘及清单在申报时报送国税机关抵扣。河北、河南、广东省,深圳市这四个试点地方的是必须在180天内先报盘待比对相符后才能申报抵扣。软件你可以在国税总局网上下载,就是那个“国税一般纳税人版”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63/n8136841/index.html

还有一点,现在有的地方不再需要通过软件采集,可直接在网上申报时填海关票抵扣清单,然后在网上申报时随申报表一起直接提交国税局。是否可以通过网上采集这个你要问主管国税机关了哈。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