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是利好还是利空

2024-05-13

1. 定增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定向增发是利好。
定向增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游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且,由于“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因此,定向增发对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好者可能涨停;不好者,可能跌停。判断好与不好的判断标准是增发实施后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发过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扩展资料:
单只股票定向增发的对冲:我们计算了2008年以来的247次面向机构投资者的现金定向增发。使用了等值对冲之后的策略效果好于无对冲的策略,主要表现在平均收益由11.1%上升到了16.7%,盈利的公司比例由44.32%上升到了54.55%;
另一方面总体收益的标准差由0.354下降到了0.342,收益更为平稳。但是用股指期货对冲单只股票定向增发的方式并不完美,存在着单只股票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不高,Beta不稳定等缺点。
多只股票定向增发时的对冲:我们设计了用2亿的资金滚动参与定向增发的案例,运用了等值对冲、Beta对冲和择时对冲还有无对冲策略四种策略。最终结果显示择时对冲取得了最佳的收益,无对冲策略其次,等值对冲和Beta对冲最差;但另一方面等值对冲和Beta对冲的风险却较前两者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增

定增是利好还是利空

2. 上市公司放弃定增收购资产是不是利好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中文名:上市公司收购
外文名:The acquisition of listing Corporation
类别:广义和狭义之分
特点:即为证券买卖,具有证券交易
收购方式:要约收购,协议收购
收购条件: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

简单的说,上市公司收购就是通过二级市场(我国A股)收购其目标对象的上市流通股票,从而达到全面收购及控制该公司的目的,收购成功后,这个公司就等于是你的了。

内涵意义: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的股份以曲线收购,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目的的行为。

其主要内涵可作如下理解:
        其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目标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物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而不是目标公司的具体资产;
        其二,上市公司收购的主体是投资者,投资者即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
        其三,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股或者取得控制权。收购成功后,收购方一般并不将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解散,更不会将目标公司的上市资格主动取消。在中国,保持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并利用该宝贵的壳资源从事资本运作以获得发展,是收购的终极目的。

定向增发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中文名:定向增发
发行价:不低于市价90%
锁定期:12个月
对象人数:不超过10人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购并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作用意义: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7.非公开发行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3. 什么是“向大股东定向增发”?

1、大股东 (Substantial Shareholder) 任何人士拥有股本的10﹪或以上的权益。 大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
2、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扩展资料: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
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并购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7、非公开发行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
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定向增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股东

什么是“向大股东定向增发”?

4. 什么叫定增 对个股有何影响

指的是定向增发吧,定向增发就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相对于公开增发,定向增发是面向所有投资者增发,定向增发是向特定的对象增发,可以是向大股东增发也可以是向少数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增发. 

定向增发有现金认购有资产认购二种方式,一般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定向增发是用现金认购,而向大股东定向增发往往是大股东以资产认购,成为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一种方式,因为要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必须是注入优质资产,增加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所以这种方式的定向增发往往会得到市场的认同,带来股价的上涨.

5. 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都有哪些运作模式和目的

(一)定向增发的四种模式

按照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对象、交易结构、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模式:
1、资产并购型定向增发
2、财务型定向增发
3、增发与资产收购相结合
4、通过定向增发并购其他公司
一、资产并购型定向增发
整体上市目前受到市场比较激烈的认同,如鞍钢、太钢公布整体上市方案后股价持续上涨,其理由主要在于:
(1)整体上市对业绩的增厚作用。整体上市条件下,鉴于大股东持有股权比例大幅度增加,未来存在更大的获利空间,所以在增发价格上体现出了一定对原有流通股东比例有利的优惠。
(2)减少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的不规范行为,增强公司业务与经营的透明度,减少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冲突,有助于提升公司内在价值。
(3)对于部分流通股本较小的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整体上市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市值水平与流动性。
二、财务型定向增发
主要体现为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外资并购或引入战略投资者财务性定向增发其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有利于上市公司比较便捷地实现增发事项,抓住有利的产业投资时机。
三、增发与资产收购相结合
上公司在获得自己的同时反向收购控股股东优质资产,预计这将是比较普通的一种增发行为。对于整体上市存在明显的困难,但是控股股东又拥有一定的优质资产,同时控股股东财务又拥有一定变现。这种增发行为由于能够迅速收购集团的优质资产,改善业绩空间或者公司持续发展潜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公司发展的利好。
四、优质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并购其他公司
与现金收购相比,定向增发作为并购手段能大大减轻并购后的现金流压力。同时,定向增发更有利于发挥龙头公司的估值优势,能够真正起到扶优扶强的效果,因而,这种方式对龙头公司是颇具吸引力的。
(二)定增的三大主要目的
按照上市公司目的和价值取向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资产并购重组型
主要通过向特定对象增发股份来收购其所持有的资产,而且多为非现金资产,比如股权、债权、实物等,而该特定对象多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以主营整体上市为目的的定向增发便是该类型的代表,一般能有效地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并通过引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的基本面,同时由于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型
主要以与公司业务香港或互补且持有比较长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特定对象增发股份,投资者所获增发的股份持有期一般在3年及3年以上。目前市场上该类型的定向增发大多为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者多为行业国际领先者。
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引入战略投资者不仅获得后者的资金,更重要的是获得后者所带来的管理经验、先进的技术以及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财务投资型
通过向该类投资者定向增发,以融入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增发的特定对象多为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QFII等机构投资者。该类投资这主要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互不关联,大多不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管理,且持有公司的股份时间较短,增发门槛较低,这有利于上市公司比较便捷地实现增发,抓住有利的产业投资机会。

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都有哪些运作模式和目的

6. 并购重组的时候定向增发募集配套资金什么意思

就是企业为了自身需要 并购其他公司。但是自身资本不足,那么他就可以在市场上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其他公司。

7. 定增收购是什么意思

“定增”就是指“定向增发”,十有股票定增也就是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增发,是指股份制公司上市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增加发行新的股份。定向增发,就是特定投资者增发。增发价格相对于当时的市场的价格较低,投资者觉得有利可图就决定买入,因而定向增发得以顺利进行,就使上市公司获得了再融资。

定增收购是什么意思

8. 增发前为什么要压低股价

  压住股价的目的是压低增发价,如果股价涨飞了,那么竞价产生的增发价同样水涨船高,这是参与增发的主力不想看到的结果。
  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
  1.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是指上市公司采用不同增发股票方式都应当具备的条件,该条件有: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蓦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③上市公司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条件
  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条件
  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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