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股份制公司股东死亡后他的股份是如何继承?

2024-05-13

1. 请问股份制公司股东死亡后他的股份是如何继承?

股份制公司股东死亡后他的股份的继承:
如果有遗嘱,根据遗嘱执行。
如果没有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时,遗产应由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1)继承人继承合伙企业股份时:是否允继承人为合伙人、如果办理接纳继承人为合伙的手续,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时,需要经全体合伙人讨论后决定。  (2)如果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是全体合伙人讨论后不同意接受继承人作为合伙人:应作为自然退伙处理,继承人分割死者从合伙企业中分到的财产。

请问股份制公司股东死亡后他的股份是如何继承?

2. 公司股东死亡后继承人能成为新的股东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股东的股份在股东死亡后可以被继承吗

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呢,会有什么弊端呢?

股东的股份在股东死亡后可以被继承吗

4. 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吗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股票属于较常见的有价证券,是财产性权利的一种,个人名下的股票如果没有赎回,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一、股东死亡股权变更程序有哪些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当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是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

5. 股东去世股份可以由其他人继承吗

股东去世之后股份是可以由其他人继承的,但前提是获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应当对该股份进行购买。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继承人能不能解散公司
能。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其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该死亡股东的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其股权会因继承转移给合法继承人,其他股东此时可以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二、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式有: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股权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分
公司股份是股东根据其出资额享有的权利份额,股份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呈现的。股份一般不涉及分割问题,但是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股份的,应当对股份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裁判的规则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股东去世股份可以由其他人继承吗

6. 公司股东的股权死后能继承吗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股票属于较常见的有价证券,是财产性权利的一种,个人名下的股票如果没有赎回,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一、我国债权继承及遗产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规定,涉及财务的债权是公民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债权人死亡的,债权所有权转移给依法继承债权人遗产的继承人,继承人继承债权后可以作为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继承范围:
1、公民收入;
2、公民住房、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
4、公民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所有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8、除上述财产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可以作为遗产,主要包括担保财产和依法可继承的用益财产;证券;以财产为目标的债权债务。
二、债权债务如何继承?
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针对借款债权,在继承时必须厘清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分清各个继承人的份额。另外,债权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三、人死后只有一套农村私房算是遗产吗
人死后只有一套农村私房算遗产,宅基地虽然不可继承,但是土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如下: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
3、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4、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
5、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7.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是否必然成为股东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认为,基于公司所具有的人合性,法律允许公司章程对已故股东的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然而一旦章程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则该继受取得资格的股东就应当依法享有法律所赋予的股东权利,而不应当对其股东权利加以随意限制。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是否必然成为股东

8. 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吗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股票属于较常见的有价证券,是财产性权利的一种,个人名下的股票如果没有赎回,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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