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13

1.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

2. 廊坊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廊坊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廊坊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4. 廊坊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廊坊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和同户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薄、单位证明,有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相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本人委托他人提取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四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证明:
(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返还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者协议、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及其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契税完税证明、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二)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的,提供与单位签订的集资或者房改房合同(协议)、购房票据及其复印件;
(三)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付费发票及其复印件;
(四)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城乡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付费发票及其复印件。
提取管理 办法第十五条 职工偿还自住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已还款对账单(需银行盖章)以及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十六条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应当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十七条 职工离退休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一种:
(一)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及其复印件;
(二)经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职工离退休审批表及其复印件。
第十八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
第十九条 职工调离本市并迁出户口的,提供调令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条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 住址在乡镇或者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千元以上的,还应当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 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职工,提供职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 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认定证明、突发事件中职工本人实际负担的费用证明、户籍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及其复印件。
参考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7270038.htm。

5.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公积金提取业务怎么办理

  与公积金相关的业务一直是职工比较关注的业务之一,特别是与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等业务,都是比较受到职工关心的。多数职工都了解,想要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必须是要达到公积金提取条件用户才能办理的。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用户需要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2】准备好证明材料向相关部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部门需要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给出结果。
   
      【3】准予提取的,提醒申请人并在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4】经管理部门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上述就是用户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步骤,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地区的规则不同,公积金提取会略有差异。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需要符合提取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提取的条件,是无法办理提取业务的。
   
      通常情况下,用户有贷款买、全款买房、支付房租、建造、翻修、大修住房以及治疗重大疾病等需求时,用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如果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以只要用户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则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办理提取业务的。简单来说,职工买房子能取、租房子能取、生病住院能取、辞职不干回老家能取、退休时能取。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公积金提取业务怎么办理

6.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公积金提取流程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用户需要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2】准备好证明材料向相关部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部门需要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给出结果。
   
      【3】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并在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4】经管理部门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需要符合提取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提取的条件,是无法办理提取业务的。
   
      通常情况下,用户有贷款买、全款买房、支付房租、建造、翻修、大修住房以及治疗重大疾病等需求时,用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如果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以只要用户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则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办理提取业务的。简单来说,职工买房子能取、租房子能取、生病住院能取、辞职不干回老家能取、退休时能取。

7.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都要什么东西?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廊坊公积金怎么提取?都要什么东西?

8.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12月8日施行。《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廊政〔2008〕10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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