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能遏制不良债务的办法?

2024-05-13

1. 有哪些能遏制不良债务的办法?

可以遏制不良债务的方法有: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债权,由法院先行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判决;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遏制不良债务。
一、欠人民币500元法院会受理吗
欠500元法院一般是会受理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法院则会受理。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法院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二、境外债务人不能还款怎么办?
境外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其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应当保留借款单等具体证据,经反复联系无效的,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一来,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被告人以后回国,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责令债务人清偿债务。
三、债权人是否可以住在债务人家里
债权人不可以以住在债务人家里的方式讨要债务。
未经债务人同意住到债务人家里属于非法侵入住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债权债务是民事法律关系,应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违法讨债会受到法律制裁。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和欠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法院起诉,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解决。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如果对方仍不支付的,债权人还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解决。但是不可以非法要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有哪些能遏制不良债务的办法?

2. 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包括哪些

一、建立防范机制
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建筑工程后,不论是通过招标取得的工程项目,还是议标、联合开发或其它形式取得的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健全资金沉淀防范措施,遏制欠款风险。
1、签定完善的工程施工协议书,协议内容规范、合法,操作性强;
2、严格按照建设形象进度结算工程款,防止付款滞后;
3、工程竣工后,对下欠的工程款依法设立资产留置,不付清欠款,留置的资产不交付使用;
4、对拖欠工程款较多的单位不予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二、建立风险机制
建筑企业要认真总结过去不良债务产生的因素,分析因果关系,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要从建立和健全、完善承包合同内容入手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的控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为着眼点。实行一个工程项目推荐一个承包人,一个项目承包人与公司签订一份风险金抵押经营承包合同。单项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做到帐结清,承包合同兑现清。否则,用风险或抵押物结算合同款。切实克服过去那种“长期合同不兑现,只管耕耘、不管收获”的弊端。
三、建立清欠机制
组织精干的清欠专班,采取“四定”责任制: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清收外欠款。
1、要抓紧、抓好、抓实清理、审计和清收内部不良债务,做到先易后难,限时清收。
2、加大领导协调清收力度,采取包人包片,责任挂勾,分期付款,限时结帐。
3、对其它外单位不良债务进行分类排队,采取先礼后兵的方法予以清收,直至依法强制执行。
四、建立制约机制
建筑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建设工地分散,涉及面宽,管理难度大,因此,必须加强内控,加大内管。
1、建立财务管理议事制度,公司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研究制定内控措施,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预防和遏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以免企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
2、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定期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公开,真正做到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相互监督、互相制约。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止任何人借支、坐支、领多用少、挪用公款以及占用建筑材料等跑、冒、滴、漏现象,切实从内控源头抓起。
4、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对于不按合同履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合同的公正性和约束性。

3. 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有哪些

一、建立防范机制
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建筑工程后,不论是通过招标取得的工程项目,还是议标、联合开发或其它形式取得的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健全资金沉淀防范措施,遏制欠款风险。
1、签定完善的工程施工协议书,协议内容规范、合法,操作性强;
2、严格按照建设形象进度结算工程款,防止付款滞后;
3、工程竣工后,对下欠的工程款依法设立资产留置,不付清欠款,留置的资产不交付使用;
4、对拖欠工程款较多的单位不予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二、建立风险机制
建筑企业要认真总结过去不良债务产生的因素,分析因果关系,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要从建立和健全、完善承包合同内容入手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的控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为着眼点。实行一个工程项目推荐一个承包人,一个项目承包人与公司签订一份风险金抵押经营承包合同。单项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做到帐结清,承包合同兑现清。否则,用风险或抵押物结算合同款。切实克服过去那种“长期合同不兑现,只管耕耘、不管收获”的弊端。
三、建立清欠机制
组织精干的清欠专班,采取“四定”责任制: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清收外欠款。
1、要抓紧、抓好、抓实清理、审计和清收内部不良债务,做到先易后难,限时清收。
2、加大领导协调清收力度,采取包人包片,责任挂勾,分期付款,限时结帐。
3、对其它外单位不良债务进行分类排队,采取先礼后兵的方法予以清收,直至依法强制执行。
四、建立制约机制
建筑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建设工地分散,涉及面宽,管理难度大,因此,必须加强内控,加大内管。
1、建立财务管理议事制度,公司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研究制定内控措施,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预防和遏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以免企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
2、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定期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公开,真正做到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相互监督、互相制约。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止任何人借支、坐支、领多用少、挪用公款以及占用建筑材料等跑、冒、滴、漏现象,切实从内控源头抓起。
4、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对于不按合同履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合同的公正性和约束性。

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有哪些

4. 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一、建立防范机制。二、建立风险机制。三、建立清欠机制。四、建立制约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 抑制不良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遏制不良债务的有效方法如下:
1、建立防范机制;
2、建立风险机制;
3、建立清欠机制;等等。
一、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及时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取得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
2.积极办理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并参与商标、专利审查过程的异议或争议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提供的各种保护手段。
3.实施品牌战略,完善企业专利、商标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二、采取哪些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了10项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根据重大战略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重大建设规划以及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等,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一批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方面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三是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确有必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统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四是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地方政府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地方发展改革、财政部门间的沟通衔接,确保专项债券发行收入重点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五是加大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必要在建项目,金融机构可在依法合规和切实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保障融资。六是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七是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尽快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学前教育、健康、养老等服务供给。八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九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切实压减审批时间。十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三、车险保险新规
1、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2、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具体包括: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3、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具体包括: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提升商业车险责任限额、支持丰富商车险产品;4、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具体包括: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5、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具体包括:发布新的统一的交强险产品、发布新的商车险示范产品、商车险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6、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具体包括: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7、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具体包括: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强化中介监管、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8、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具体包括:监管部门要发挥统筹推进作用、财险公司要履行市场主体职责、相关单位要做好配套技术支持;9、强化保障落实,具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跟进督促、做好宣传引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抑制不良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6. 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具体都有哪些

一、建立防范机制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建筑工程后,不论是通过招标取得的工程项目,还是议标、联合开发或其它形式取得的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健全资金沉淀防范措施,遏制欠款风险。
1、签定完善的工程施工协议书,协议内容规范、合法,操作性强;
2、严格按照建设形象进度结算工程款,防止付款滞后;
3、工程竣工后,对下欠的工程款依法设立资产留置,不付清欠款,留置的资产不交付使用;
4、对拖欠工程款较多的单位不予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二、建立风险机制建筑企业要认真总结过去不良债务产生的因素,分析因果关系,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要从建立和健全、完善承包合同内容入手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的控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为着眼点。实行一个工程项目推荐一个承包人,一个项目承包人与公司签订一份风险金抵押经营承包合同。单项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做到帐结清,承包合同兑现清。否则,用风险或抵押物结算合同款。切实克服过去那种“长期合同不兑现,只管耕耘、不管收获”的弊端。
三、建立清欠机制组织精干的清欠专班,采取“四定”责任制: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清收外欠款。
1、要抓紧、抓好、抓实清理、审计和清收内部不良债务,做到先易后难,限时清收。
2、加大领导协调清收力度,采取包人包片,责任挂勾,分期付款,限时结帐。
3、对其它外单位不良债务进行分类排队,采取先礼后兵的方法予以清收,直至依法强制执行。
四、建立制约机制建筑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建设工地分散,涉及面宽,管理难度大,因此,必须加强内控,加大内管。
1、建立财务管理议事制度,公司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研究制定内控措施,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预防和遏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以免企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
2、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定期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公开,真正做到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相互监督、互相制约。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止任何人借支、坐支、领多用少、挪用公款以及占用建筑材料等跑、冒、滴、漏现象,切实从内控源头抓起。
4、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对于不按合同履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合同的公正性和约束性。

7. 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

财务是企业的血液,如果血液不能流通,企业就会休克乃至死亡,因此,必须及时清收沉淀资金和不良债务,防止和遏制不良债务的发生。根据建安行业的情况,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建立防范机制。
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建筑工程后,不论是通过招标取得的工程项目,还是议标、联合开发或其它形式取得的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健全资金沉淀防范措施,遏制欠款风险。一是签定完善的工程施工协议书,协议内容规范、合法,操作性强;二是严格按照建设形象进度结算工程款,防止付款滞后;三是工程竣工后,对下欠的工程款依法设立资产留置,不付清欠款,留置的资产不交付使用;四是对拖欠工程款较多的单位不予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2、建立风险机制。
建筑企业要认真总结过去不良债务产生的因素,分析因果关系,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要从建立和健全、完善承包合同内容入手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的控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为着眼点。实行一个工程项目推荐一个承包人,一个项目承包人与公司签订一份风险金抵押经营承包合同。单项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做到帐结清,承包合同兑现清。否则,用风险或抵押物结算合同款。切实克服过去那种“长期合同不兑现,只管耕耘、不管收获”的弊端。
3、建立清欠机制。
组织精干的清欠专班,采取“四定”责任制: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清收外欠款。一是要抓紧、抓好、抓实清理、审计和清收内部不良债务,做到先易后难,限时清收。二是加大领导协调清收力度,采取包人包片,责任挂勾,分期付款,限时结帐。三是对其它外单位不良债务进行分类排队,采取先礼后兵的方法予以清收,直至依法强制执行。
4、建立制约机制。
建筑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建设工地分散,涉及面宽,管理难度大,因此,必须加强内控,加大内管。一是建立财务管理议事制度,公司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研究制定内控措施,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预防和遏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以免企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定期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公开,真正做到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止任何人借支、坐支、领多用少、挪用公款以及占用建筑材料等跑、冒、滴、漏现象,切实从内控源头抓起。四是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对于不按合同履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合同的公正性和约束性。

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

8. 遏制不良资产的有效方法是什么

遏制不良债务的有效方法是,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债权,由法院先行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判决;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遏制不良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